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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权威与权利(一种普遍实践商谈哲学上的法政建构)
0.00     定价 ¥ 42.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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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42658876
  • 作      者:
    作者:张龑
  • 出 版 社 :
    上海三联书店
  • 出版日期: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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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人民是现代法政的核心概念,本书从国家学与法哲学角度借助当代语言分析哲学与商谈理论构建了一个人民意志统摄、法律权威支撑、基本权利保障的多元一统的法秩序理论。张龑著的《人民权威与权利(一种普遍实践商谈哲学上的法政建构)》提出了六个核心命题:1)现代法律世界立基于相对客观正确性而非真理之上:2)人民概念有三个维度:实体意义上的个体一自由维度、直观意义上的人口一家维度、本质意义上的理想一现实意志维度;3)人民若要实现自我对自我的统治,具有权威性的理性法秩序是必经之路;4)法律权威既要具有决断力,也要具有论证力;5)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是人权的制度化,而人权是理想的人民意志应有主义;6)宪法法院是人民的主权机关,守护的是公民的主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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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多重正确性构成的法律秩序
一、人民的历史角色与宪法权利
二、合意真理观与多重正确性
(一)真理与正确性
1.实践理性与真理
2.正确性:从事实到规范的桥梁
(二)正确性的类型
1.绝对正确性和相对正确性
2.道德正确性和法律正确性
3.形式正确性和实质正确性
(三)君特.帕茨希的正确性图式
(四)全面的正确性图式与正确性主张
1.主观正确性和正确性主张
2.客观正确性和正确性主张
3.绝对正确性与相对正确性
4.法律上的正确性与两种正确性主张
5.法律世界:一个相对客观正确的世界
三、法学研究的五种思维
(一)秩序思维
(二)类推思维
(三)引导性思维
(四)决断思维
(五)权衡
(六)小结
四、本书的基本命题
第二章 现代理性传统下的人民概念
一、人民:理性的伟大造物
二、经典理性法传统中的人民观
(一)从自然法到理性法一一一种认知的视角
(二)卢梭:无“众意”基础的人民意志
1.公意作为人民意志
2.公意之本质
3.个别意志、众意和公意
4.理想的契约和美德共和国
5.社会与政府一一从公意到公共利益的媒介
6.小结
(三)康德:普遍先天联合的人民意志
1.概述
2.普遍先天联合的人民意志
3.引导性理念与客观正确性
4.人民意志与代议体系:一种引导性关联
5.小结
三、法哲学中的人民观
(一)格奥尔格.耶利内克:人民作为国家人民
1.方法学上的前提一一两层国家理论
2.法学上的国家概念和对国家作为人民之观念的批判
3.国家人民作为国家的一个要素
4.小结
(二)汉斯.凯尔森:人民的意志建构与相对主义世界观
1.自由理念作为民主的基本价值
2.民主和意志建构
3.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4.小结
(三)拉德布鲁赫:人民意志作为公共福祉及其多重相对化
1.概述
2.三元方法论和相对主义
3.正义与它的合目的性要素
4.三种法律或国家观
5.法学上的人民和立宪者
6.一个批判与补充:共同体中的“家”人格
7.小结
(四)结论
第三章 商谈理论中的人民概念
一、人民概念的整合性界定
(一)人民的直观与身体一一家人格
(二)人民的实体和根本目的一一个体人格
(三)人民意志作为本质一一主体间人格
(四)人民的三种人格与多重正确性
二、理想的与现实的人民意志
(一)普遍实践商谈和商谈共同体
(二)实践商谈的结构与证立
1.商谈的主体
2.商谈的规則
3.商谈的目标
(三)作为理念与原则的人民意志
1.理想人民意志作为引导性理念
2.现实的人民意志作为普遍实践原則
3.现实人民意志的內容
三、结语
第四章 法律共同体中的人民
一、法律共同体的必要性
二、现实的人民意志作为立宪意志
三、人民之主权
1.人民之对內主权与对外主权
2.个体自治和人民主权
3.人民主权与正确性主张
4.小结
四、法是对现实人民意志提出的主张
五、人民及其代表
1.政治代表和论证代表
2.代表与代理
3.狭义与广义上的论证性代表
4.小结
第五章 立宪转型与法律权威
一、国家权力的理性运用
(一)国家作为理念和概念
(二)理性的两种思维原则
(三)通过三段论的国家权力运用
(四)从涵摄运用到理性商谈
二、法律权威作为论证性权威
(一)普遍实践商谈中的正确性论证
1.普遍实践商谈的超验基础
2.对正确性的兴趣和效用最大化
3.商谈规則的客观效力和正确性主张
4.正确性主张申的三种正确性
(二)正确性主张的结构和类型
1.正确性主张的结构
2.正确性主张的类型:制度性的和私人性的
(三)法作为对道德正确性提出的制度性主张
1.法的四层程序模式
2.非制度性程序和正确性主张的诸层面
(四)论证性权威的种类
1.有缺陷的法律权威和极端不正义的法律权威
2.目的论上的权威和义务论上的权威
(五)结语
第六章 从规范主义权威到论证性权威
一、现代权威观的逻辑结构
二、规范主义权威及其限度
(一)行为及其意义
(二)凯尔森的内容空白的基础规范
(三)基础规范在制宪过程中的逻辑功能
(四)基础规范证立的主观理由和客观理由
三、立宪转型:契约合意与商谈合意
(一)社会契约理论中的理想合意与现实合意
(二)康德理论中的契约合意作为规范性基础规范的理由
(三)商谈合意作为基础规范的客观理由
四、结语一一从规范主义权威到论证性权威
第七章 人权与宪法权利
一、道术为“天下裂”一一从主权理念到权力与权利的结构
(一)人权及其概念结构
1.人权理念及其特征
2.人权作为权利及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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