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州傩戏目前主要盛行于湖南省沅陵县及其周边地区。沅陵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沅水中游。虞夏商周时为荆楚要地,春秋时为楚之中地,战国至秦为黔中郡治所在。自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置县始,历为郡、州、路、府、道和湘西行署治所,曾是大湘西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东汉王逸在《楚辞章句·九歌序》中也说:“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词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这表明包括沅陵在内的沅湘一带盛行并流传着傩文化。
自隋开皇九年(589)起“首置辰州处蛮”,唐、宋、明、清因之,沅陵一直是辰州府治所在。及至清代,沅陵的巫傩文化以“辰州傩”的名义得到广泛流播,不仅“辰俗巫作神戏,搬演孟姜女故事。……里中习以为常”①。且向周围地区辐射,“永俗酬神,必延辰郡师巫唱演傩戏”②。20世纪中后期,因沈从文等人的作品中常以巫傩文化为素材,使得“辰州傩”广为人知。
一、辰州傩戏的表演
演傩戏,一般是与还傩愿相并联的。傩愿有四种:因事叩许,祈求保护,事后酬谢,叫愿傩;因新婚之喜、生子之喜等喜事而办的叫喜傩;祝福老人寿诞而做寿傩;为传法度职而做谓之恩傩。这四种傩愿的事主都是个人或家庭。前三种愿可以单独做,也可以一起做。傩戏的表演,从形式到内容都与巫师法事有着密切关系。至清代,辰州傩有上岗教和河边教两大派系,两者在法事内容上大同小异,如请师、申发、立寨、接驾、发猖、点兵、出标、开洞、呈牲、蛮八郎买猪、上熟、勾愿、度关、禳星、封洞、送神等,无论法事程序是繁是简,按时间先后顺序,基本上是“布置傩坛——请圣降神——诸神赴傩坛驱邪赐福——送神”四道程序,傩戏则集中在第二、三道程序之中。还傩愿必演《姜女戏》。但傩戏的大本戏与折子戏那么多,并非每还一次傩愿都须演完,而是依据事主意愿而定。傩有单傩、夹傩之分。事主若选定单傩,时间便为一昼夜,傩戏只能选择傩堂小戏,如《姜女下池》等。事主若选定三昼夜、五昼夜、七昼夜的夹傩,傩戏演出的本数与折数就会相应增加。
傩事活动由掌坛师邀约7~9名巫师组成坛班一起操办,一般由同一坛门的巫师组成。他们既是巫师,也是傩戏表演的演员。一方面他们要轮流进入傩坛做法事(上台表演),另一方面又要负责打“响器(锣、鼓、钹)”,还要负责场外附合、道白等,以便形成坛内坛外协同一致的合声效果,尤其是独角傩戏演出,这种附合、道白就显得特别重要。傩事完毕,坛班即散。
早期的辰州傩戏角色,以其面具造型来识别。戴面具角色见诸文字的,如清乾隆十年《永顺县志》载:“至晚,演傩戏。敲锣击鼓,人各纸面一:有女装者,日孟姜女,男扮者,日范七郎。”而作为行当,现存民国初年傩戏手抄剧本则已有明确记载。如《孟姜女》(残本)剧本中,注有正旦(孟姜)、旦(梅香)、老旦(店家)、丑(孟来)等,其他只记人物。可见,辰州傩戏已经进入了行当体制。其角色以生、旦、净、丑四行为主,大戏角色齐全,小戏以“对子戏”为主,即小生、小旦,或小丑、小旦,或老生、老旦。
由于傩戏表演者多为巫师,一些剧中人物亦为傩坛所祀神祗的化身。因此,傩戏的表演具有浓郁的宗教风格,古朴而诡异,如台步中的“走罡”①,手势中的“按诀”②,特殊道具(司刀、柳巾等)的表演等。此外,因吸收了一些民间歌舞和说唱的表演成份,融汇了其他民间戏剧如阳戏、花灯戏等的一些表演艺术,傩戏表演艺术的程式化也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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