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个人的归途
从梦魇中无声惊醒,我揉了揉吃疼的太阳穴。
这么多年来,我尽量不让自己触及那一段记忆,可刚才却硬生生在梦中轮回了一遍。我只能安慰自己说,这是我的时差还没调过来的缘故。
我现在身处两万英尺的高空、纽约飞新加坡的飞机上。头等舱座位宽大,我翻了个身,裹紧毛毯打算继续睡。
无奈辗转反侧了许久,仍无睡意。
空姐见我难眠,便用柔柔的英文热心地上前询问:“小姐,有什么需要吗?”
她笑得很美,我有点嫉妒了,于是小小恶劣了一下:“我要两片安眠药,可以吗?”
空姐漂亮的笑容僵在脸上,并用不确定的眼神看着我……
“抱歉,我说笑的。我要一杯牛奶,谢谢。”我改口道。
看着空姐袅袅离去的娉婷背影,我的头又开始疼了。
睡前喝一杯牛奶有助于睡眠——
我忘了这句话是谁告诉我的了,在美国这些年,我都默默执行着。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我的肤质很好,牛奶一样白皙,即使时常熬夜也不用担心肤质变差。
可接连喝了两杯牛奶,还是睡不着。
我干脆放弃了,无聊地看向窗外。目之所及,一片黑暗,只有机翼上的导航灯在持续地闪烁。
漫漫长夜。
飞机中途经停日本。
我打开笔记本电脑,这个时间正好,纳斯达克刚收盘。
此次飞行耗去了我差不多十个小时,而在这段时间里,走势陡高的股指,让我净赚170万美金。
我点击进入自己的网上交易平台。抛售、发布……170万美金进账。
近日收益颇丰,但明天大盘很可能会震荡整理,期指也不稳,买升、买跌都不安全。我这个人不贪心,安全最重要。
我呷一口牛奶,这已是第三杯了。
我进了新加坡最大的财经网站。
页面醒目位置,跳出一个大标题:恒盛成功并购晟天,胡骞予即将垄断国内风险投资市场。
文章配了图。青年才俊、意气风发的侧脸,与一旁的晟天总裁相比,胡骞予更显得气场强大。相握的手看似两厢安好,却也未必。
胡骞予……恒盛……我反复默念。
曾几何时,恒盛变成胡家的了,而我却被“流放异地”……
我虽心有戚戚,却低声笑了出来。
在安静的机舱里,我的笑声十分突兀,那个空姐以为我又有什么事,再度朝我走来,带着一张好看的、职业性的笑脸。
我有点受不了她的笑容,于是在她走过来之前,起身朝洗手间走去。
我在洗手间里洗了把脸,抬头看向镜中的自己——精致、狡黠。现在的我,再也没有了当年那个假小子的影子。
“一个女人,若是兼具美貌、智慧和野心,她便无坚不摧。”这是我在斯坦福的导师米拉•纳迪的至理名言。
米拉•纳迪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精致的容貌,狡黠的眼睛。
可惜,最后她还是栽在了男人手中。她青春正好时嫁给房地产大亨摩斯•纳迪,韶华逝去时离婚,虽分得150亿美金家财,却自此住进疗养院。
“Vivi,不要相信男人,永远!”她这么对我说的时候,眼中流露出刻骨的仇恨。
我现在回想起来,突然觉得她这句话有必要改一改:一个女人,兼具美貌、智慧和野心还不够,一定要没有心,才算是真正无坚不摧。
……
梦中的我还是个孩子。
那时候的林为零还是个假小子。短发、军装裤和贝雷帽,甚至玩具枪也玩得出花样来,脸上挂彩是常有的事。
爸爸有时带我去参加宴会,那些世伯见了我都要恭维几句:“林家公子长大以后一定是位青年才俊,不比林总您现在差。”
爸爸听后总是笑着捏我的脸:“青年才俊是不可能了,但说到比我强嘛,那是一定的。”
我没了母亲,但我有个全世界最疼我的爸爸,我是他的掌上明珠。
一切的变故,都是在那一年发生的。在我几乎要成功遗忘这一切的时候,它们在我刚才的梦中,又一次血淋淋地上演。
还记得那一年,我的生日宴会上,爸爸迟迟未来,我恼怒地要司机带我去公司找他。车一停在公司大楼下,我就猫一样跳下车,朝大门跑去。
可是我没能跑出多远——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震颤人心的巨响。
砰的一声,就在我身后不远处。
那种像是骨骼、金属、空气一同被毁掉时发出的声音,带着一切都被摔碎、一切都不复完整的恐惧……
我不得不停下脚步,回头……
我看见自家车顶上躺着一个人,红色的血像泉水一样从他头上汩汩冒出,划过那双圆睁的眼,流成一汪血水。
血水聚集在车顶盖上,再缓缓地流下车身……速度虽很慢,却不曾停歇,像是要流到我的脚下才肯罢休。
他那双已经没有了生命力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看着我,似要看到我恐惧的灵魂里去。
……
“青年才俊是不可能了,但说到比我强嘛,那是一定的。”
“宝贝女儿,我的掌上明珠。”
……
在那之后,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再没有出去过。
外边的世界风起云涌,恒盛总裁林甚鹏不堪债务问题跳楼自杀的消息传遍新加坡的大街小巷,恒盛也在一个月内被瓜分得一干二净……这一切,我都不知道。
直到家里来了一个陌生的女人。
她伸出手:“为零,我是你爸爸的朋友,我叫胡欣。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监护人。”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监护人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这个胡阿姨笑起来很好看。
我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很纤细,力气却不小,稍微一拉就把我从地上拽了起来。
在这间没有一丝光线的书房里待了一个月后,我被这个叫胡欣的女人带走了。
胡阿姨说,为零,这是你的房间。
胡阿姨说,为零,有什么想要的跟阿姨说,阿姨叫人给你买。
胡阿姨说,为零,说话,你得说话。
我点点头,张口,却发不出声音。
医生说,我得的是失语症,受惊过度后,有的人会出现这样的症状,这种病只能靠时间来治愈。
张律师张怀年到我的新房间来看我。
爸爸还在世时,总是叫他“张大头”,我也学着叫他“张大头”。
可爸爸那时候又捏我的脸:“没大没小的。‘张大头’岂是你能叫的,为零要叫张叔叔或者张律师,知不知道?”
张律师说了很多,我听不懂,自己又说不出话来,只能可怜地看着他。他回视我的时候一愣,一时也忘了说话。
很久以后他对我说,为零,小时候的你有一双很纯粹的眼睛,看得人心里直发虚。我那时候问他,那我现在的眼睛是什么样的?
他笑,不说话。但我很清楚,我现在的眼睛,早已不再纯粹。
因为就在那一年,我的一切都过渡到了胡欣名下。父亲的公司、股票、债券、置产……都不再归我。准确地说,是不归18岁之前的我。
名义上的财产托管。
我那时候还不太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而等我到了可以明白一切的年纪时,我的一切……不管名义上,还是实际上,都已经不再属于我。
这个女人,这个养大我的女人,有一双美丽且残忍的手,她无声无息地夺走了我的一切。
飞机抵达樟宜国际机场时,正是狮城的傍晚。
我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在外面拦了辆计程车。
待上了车,车窗开着,我下意识地往外看去,这才发现下雨了……毛毛细雨。我讨厌雨,讨厌一切不明媚的东西,正如我讨厌不明媚的自己。
我缩回身子,关上车窗。车窗上的雨滴渐渐汇成了水流。我看着……渐渐觉得那是窗子在流泪,支离破碎得让人心伤。
我收回视线,捏捏自己的脸。
看来自己是真的累了,要不怎么会胡思乱想?
我闭上眼,睡不着也就算了,我不勉强自己,假寐一下也好。
等我再次睁开眼,远远便看见了恒盛大厦的巨幅招牌。
“停车!”
司机闻言,疑惑地回头:“小姐,还没到目的地呢!”
我已经给钱拉车门了:“没事,我自己走回去。”
狮城的CBD(金融区)。
当年的CBD远没有如今的繁华。放眼望去,这里俨然成了曼哈顿的翻版——一个巨大的钢筋水泥混合而成的怪物。
时间过得飞快,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一切的物是人非,不过是几载光阴轮换。
很久以前,向来高高在上的恒盛总裁总是会在这个路口叫司机停车,他下车亲自抱着女儿,慢慢沿着这条路,走到公司楼下。
女儿会嘟着嘴:“我要坐车,不要走路。”
他会笑着捏捏女儿肉乎乎的小脸:“爸爸上班你就看不到爸爸了。我们走一段路去公司,你就能和爸爸多待一会儿,不好吗?”
现在,再没有人陪我走了。我走着走着,感觉有点儿累了。
踩着10厘米的高跟鞋,又是在雨天,我累得脚踝疼,可我还是自顾自地、优雅地踏出每一步。
这几年我早已养成习惯,什么都力求完美。即使穿高跟鞋,也该走出轻盈和妖娆,我不允许自己忘记。
我终于到了恒盛楼下,仰头看着面前的建筑。可看了半天,却看不到顶。
曾经的恒盛仅有20层,现在却成了77层。玻璃的帷幕,气派的大门,进进出出的人,都是些金融业的佼佼者。他们穿着光鲜亮丽,脸上自信飞扬,连走路姿势都带点跋扈的味道。
几天之后,我就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已经递了求职申请书,以我的资历,想进恒盛没有难度。
我再看了一眼恒盛大厦,心里却有点不平静:我发誓,总有一天它的主人会再姓“林”!
很是期待这一天的来临。
我在CBD附近的商务酒店订了房间。
到了酒店,总台侍应生递给我一张便条。
我展开便条,上面龙飞凤舞几个字:“你死哪去了?我在机场等了3个小时!快开手机!”
都说“见字如面”,可我实在不能把这丑得要人命的字和姚露西那张小巧精美的脸蛋联系在一起。
我摸出手机。
登机时关了,下机时忘了开。最近我的脑子总有点迟钝,想事情也不周全,手机对于我这个靠财经资讯吃饭的人来说,是宝贝得要死的东西,恨不得一年365天从不断电、从不关机,外加信号满格——
看来新加坡的风水不适合我,一回到这里便有种诸事不顺的感觉。
一开机,姚露西的电话就狂轰滥炸而来。
“你到酒店了?”
“嗯。”
“快来餐厅,带上你的黑金卡,看我不吃穷你!”
“嗯。”
我挂了电话,回房间放了一缸洗澡水。待泡澡泡舒服了,便披了浴袍出来,吹干头发,再换上我带回来的唯一一件衣服。我的行李箱很小,只有18寸,但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因为我只带了一件短洋装和一套内衣裤。
我很怕负担,怕到神经质的地步。当年被迫离开时,两手空空而去;现在回来,也不愿带过多的东西。
穿戴一新后,我到餐厅去赴姚露西的约。
进了餐厅,一眼便看见那个朝门口张望的小脑袋,我朝她挥手示意。
我走过去,绕过木质矮几隔断,再转了一道弯儿,一个人就这样跃入眼帘。
姚露西不是单独一人来的,她旁边还坐着一个男人。
他此时正看着我,面带笑意。
姚谦墨!
“好久不见。”姚谦墨站起来,倾身向前……接下来,无非一个拥抱,外加一个贴面吻。
我们都在外国生活多年,这点外国人的礼仪早就熟稔。可是我的身体下意识地躲开了,只伸手道:“好久不见!”
姚谦墨看着我伸出来的手,愣了几秒后,脸色不易察觉地沉了沉,但很快便恢复过来,伸手握住了我的手。
“46分钟,”姚露西看了看表,皱了皱眉头,接着又微笑着对我说,“你林大小姐可真难等啊!”
我招手示意侍应生过来,顺便把菜单递给姚露西:“你随便点,当我赔罪。”
她立刻眉目舒展,接过菜单乱点一通。
她的性格就像个小孩子,好哄亦好骗。和这样一个没有一点心机的女孩子成为朋友,是我的荣幸。
看着这样的姚露西,我不自觉地笑了出来。
转而面对姚谦墨,我就没那么轻松了。
姚谦墨和姚露西,他们是兄妹,只是同父异母。
他们的父亲是新加坡第二大家族企业的董事长姚亦琛。
姚露西是姚家见不得光的女儿。她是个混血儿,妈妈是法国人。
想当年,姚氏是新加坡国内唯一能与恒盛并驾齐驱的大财团,姚亦琛这样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在浪漫之都拥有一个风情万种的法兰西情人,也是人之常情。
我记得小时候在父亲的私人酒会上见过姚亦琛,那时候的他还年轻,长相俊朗,气度不凡,想来应该是个桃花运极盛的男人。
姚谦墨上佳的长相应该是继承自父亲。只是他与父亲相比,在俊朗中却透着一股子邪气,笑起来会令人不安。
如今,姚氏早没有了当年的风光,姚谦墨虽是姚家唯一的继承人,却对从商不感兴趣,而是跑去学了法律。
姚露西的出生很显然是个意外,一个不讨好的意外。
姚夫人无论如何不肯认她,这两兄妹彼此都知道对方存在,但在大学之前却从未见过面。
我和姚露西同一年考上的斯坦福,都念的商学。姚谦墨是我们的学长,念的是法学。
姚露西很特别,那时候的她,中文一字不识,却极爱到处结交华人。
我是她的中文老师。
那时我刚到美国,没有要胡欣给我的钱,靠可怜的奖学金度日。
而她姚露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我和她交往,原本只想着各取所需罢了。不料最后,我们却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
至于姚谦墨——
我与他不熟,见过几次面而已。
我们第一次照面是在开学典礼上,我那会儿刚代表新生讲完话,一下台便被一个趾高气扬的人拦住了。
那人说:“你好,我叫姚谦墨。”
我回:“麻烦让让路。”
“姚谦墨,法学院高才生,同梯次学生中第一个拿到JSD(法学博士)学位的奇才。”我从当时和我合租一间公寓的姚露西那里得知。
我听姚露西这么说,只是点了点头,并没作出评价,可内心却暗暗惊讶于含金量极高的 JSD学位,竟被一个第一眼看上去有些痞气的男人获得。
“越是表里不一的男人,就越是危险!”——这是在我被赶出新加坡前,用贞操从胡骞予那儿换来的教训,如今的我早已学会趋利避害,自然不想和姚谦墨有什么交集。
我正在思索时,忽然听姚露西说:“他是我哥哥,而且他等会儿要来看我。”
我听了差点儿晕倒,感叹这人生际遇……
“你怎么了?没事吧?”姚露西见我这样,慌忙地上前扶我,然后我就真的晕倒了。
那时候,我水土不服得严重,加上打工回来淋了雨,头疼、发烧、脱水一齐来,我硬撑了一晚上,本想着第二天是周末,可以在家睡一觉,也就没太在意。
而对自己身体这么大意的后果便是,我在医院住了一星期。在中餐馆打工赚来的钱全部付了医药费,而且还不够。
送我去医院的正是姚谦墨。那时候他打横抱着我跑……我抬头看他焦急的样子,这个长相俊美,又带着点邪气的男人,着急起来眼神也更加恐怖了。我的额头不经意地磕在他尖利的下颌上,闷闷地痛……
我和姚谦墨之间的交集,也仅限于此。
姚谦墨这人,天生有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俊俏脸孔,这是我至今还记得他的主要原因。
展开
——随侯珠
“相爱而不能,相忘又不舍”,《步步错》中爱情的对弈十分引人入胜。
——红九
豪门恩怨,阴谋爱情,让人欲罢不能。一步错,步步错,蓦然回首,爱终将拯救你我。
——青罗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