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社会保障民生新读本
0.00     定价 ¥ 40.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302458111
  • 作      者:
    编者:刘钧
  • 出 版 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7-03-01
收藏
编辑推荐
  全面解度读与普通百姓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细则,辅有大量鲜活案例。
展开
作者简介
  刘钧,女,48岁,内蒙古海拉尔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
  在《经济学动态》、《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等杂志发表论文70多篇,有十几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发表专著3部,主编教材7部,2部教材获得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励。支持课题研究:保险资金投资运营中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十三五”期间丰台区提升劳动就业质量和完善社会保障举措的研究。

展开
内容介绍

  社会保障改革给我们带来了不同以往的感觉,社会保障同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了。我们获得工资的同时,每月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们去医院看病,需要分清自己消费的哪些药物可以报销,哪些药物不能报销;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或其他职业伤害时,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等程序,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等。可是,我们对于社会保障由谁提供、能够提供哪些保障、如何获得这些保障、如何达到政府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具备获得保障的资格条件等,却知之甚少。

  本书以通俗的语言、大量翔实的案例介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提供保障的项目、保障的水平、获得各项保障的资格条件等,力求让每位读者更加清楚地了解我国政府对社会保障各项目做出的相关规定。

  本书适合希望了解社会保障相关知识的广大读者阅读,也可以作为社会保障机构从业人员及高校相关专业师生的学习参考用书。


展开
精彩书摘

  第3章医疗保险——病有所医社会保障民生新读本

  疾病一直伴随人类,疾病带来的恐惧和损失如同魔鬼的咒语一样令人不寒而栗。医疗保险是人类应对疾病、瘟疫蔓延、死亡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保障了人口的稳步增长,保障了公民的身体健康。目前,我国居民陷入“看病难、看病贵”的困境,公民对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3.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公民)因为疾病、受伤(非因工受伤)等原因需要去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检查和治疗时,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3.1.1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必须用于劳动者(公民)的基本医疗消费,不能移作他用。只有劳动者(公民)患病、生育或者非因工伤残时,才有资格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给付待遇。

  3.1.2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给付具有公平性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给付不受患者的经济地位、工资待遇、工龄长短的影响。劳动者(公民)患病就医、接受治疗服务的机会均等,不会因为个人地位、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标准,只能根据患者的病情确定,不受患者经济地位、工资待遇、工龄长短的限制和影响。

  3.1.3疾病津贴给付与工龄、工资挂钩

  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疾病津贴与劳动者工龄的长短、患病时间的长短、患病前工资水平有直接的关系。劳动者享受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获得疾病津贴的差异性体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和效率。

  3.2基本医疗保险的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的构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制度的构成。我国正在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奋斗目标,公民参保的医疗保障主要有以下几种。

  3.2.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城镇职工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仅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而且保障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职工。

  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的资金收付制度。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控制在工资总额的6%左右,一般按30%左右的比例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划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确定为本人工资的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企下岗职工的保险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当地职工工资的60%的基数规定代职工缴费,下岗职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结转和继承,但是,不得提取个人账户上的现金或挪用到其他方面。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调剂使用,二者分别核算,不能相互挤占。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缴费条件和受益资格的限制,其具体规定参见案例31。案例3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受益资格的规定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市设置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基本医疗保险受益资格条件的规定,即规定男性职工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女性职工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0年,其退休时才有资格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达不到受益资格条件的人员,则无法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下面以北京市的规定为例,说明基本医疗保险受益资格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本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71条规定,本规定从2001年4月1日起施行。对于上述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必须具备养老保险的受益资格。如果劳动者不能获得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 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受益资格条件,就会丧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参加工作的,男性累计

  缴费年限不满25年,女性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一次性结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其退休后将不能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

  (3)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比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狭窄。

  ……

展开
目录

第1章社会保障——险有所保1
1.1政府是建立社会保障的主体4
1.2社会保障的保障对象4
1.3社会保障的功能5
1.4社会保障提供保障的项目5
案例11参加社会保险应该履行哪些手续6
1.5社会保障措施的实施8
案例12如何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9
案例13如何确定职工月工资平均工资10
案例14私人企业是否可以有选择地为员工
办理社会保险手续13
案例15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入个人所得
税应税额吗14
案例16如何防止骗领、冒领社会保险金的
行为16
第2章养老保险——老有所养17
2.1基本养老保险的概念和构成19
2.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
案例2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是否
可以继承21社会保障民生新读本目录案例22企业可以制定养老保险缴费率吗22
2.3获得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的资格条件25
案例23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条件有哪些26
2.4基本养老金给付的标准27
案例24基本养老金给付需要区分“老人”“中人”
和“新人”吗28
案例25“中人”的养老金应该如何计算32
案例26企业是否应该向退休人员支付非统筹
项目费40
案例27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给付
如何确定41
案例28退休人员是否可以领取双份养老金42
案例29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吗43
案例21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可以全部转移吗43
案例211跨省流动如何确定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支付地44
案例21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临时账户46
案例213农民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何衔接47
案例214什么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48
2.5补充养老保险51
案例215领取补充养老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
收入所得税69
第3章医疗保险——病有所医71
3.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和特点73
3.2基本医疗保险的构成74
案例3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受益资格的
规定76
案例32个人支付的门诊医疗费可以报销吗78
3.3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项目81
案例33个人应当自负多少元医疗费86
案例34个人应当自负多少元医疗费87
案例35参保人可以住高级病房吗88
案例36职工患病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疾病
医疗期89
案例37企业可以要求患病职工退职吗90
案例38自杀职工是否可以享受死亡待遇93
3.4补充医疗保险94
案例39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药费如何处理96
案例310存档人员是否可以参加补充医疗
保险104
3.5医疗保险的管理105
案例311医院是否应该受到处罚109
案例312病人是否可以要求医院提供医疗
消费的明细账110
第4章失业保险——劳有所得113
4.1失业的概念和特点115
4.2失业保险制度的概念和特点116
案例41农民工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吗117
4.3失业保险的保障项目118
案例42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以享受国家
哪些优惠政策122
案例43职工辞职能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125
案例44农民工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26
案例45参加短期技术培训期间可以领取失业
保险金吗127
案例46劳动者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医疗
保险待遇127
案例47刑满释放人员,是否可以享受失业
保险待遇129
案例48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履行哪些手续130
案例49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132
案例410获得经济补偿金后,可以再领取失业
保险金吗133
第5章工伤保险——伤有所抚135
5.1职业伤害与工伤保险的特点137
案例51企业破产,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如何解决139
5.2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原则140
5.3工伤保险资金的筹集142
案例52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
保险费143
案例53工伤保险缴费率是如何确定的144
案例54为什么工伤保险缴费率有些年份高,
有些年份低146
案例55为职工投保商业保险后,企业可以
不参加工伤保险吗147
5.4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148
案例56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吗153
案例57职工加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
可否认定为工伤154
案例58外出旅游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154
案例59在工作现场犯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155
案例510替人工作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156
案例511见义勇为,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157
案例512企业可以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173
案例513职工因工外出下落不明,工伤保
险待遇如何给付174
案例514旧伤复发的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
伤保险待遇176
案例515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可以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178
第6章生育保险——育有所补181
6.1生育保险的概念和特点183
6.2生育保险建立的原则185
案例61企业男职工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吗187
6.3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资格条件188
案例62生育保险缴费有时间限制吗188
6.4生育保险待遇的给付190
案例63女职工怀孕3个月流产,应该休息
多长时间191
案例64病假和产假是否可以分开计算191
案例65产假和暑假重叠,是否可以延长
休假时间192
案例66女职工定期去医院做产前检查,
是否扣发工资195
案例67尚未生育女职工的做人工流产费用
如何报销195
案例68怀孕女职工休假、生育的待遇
如何给付196
案例69生育期间的看护费和营养品费
报销吗197
6.5生育女职工的劳动保护198
案例610合同到期,企业是否可以同怀孕职工
终止劳动合同200
案例611企业是否可以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
女职工上夜班201
第7章社会福利——民有所享203
7.1社会福利的概念205
7.2社会福利的特点207
7.3社会福利的类型208
7.4社会福利的保障项目209
案例71有子女的老人可以进入社会福
利院吗218
案例72社会福利院需要社会捐助吗219
案例73老年人优待的对象是什么220
案例74老年人可以享受哪些优待220
案例75老年人看病能够享受医疗优惠吗221
案例76老年人体检收费吗221
案例77老年人购房可以优先选择楼层吗222
案例78老年人诉讼是否可以优先审理222
案例79哪个部门监管福利彩票的兑现241
案例710福利彩票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吗242
案例711福利彩票的中奖者需要纳税吗243
第8章社会救助——贫有所助245
8.1社会救助的概念和特点247
8.2社会救助的保障目标和原则249
8.3社会救助的类型250
8.4社会救助的保障范围252
8.5社会救助的保障项目254
案例81领取失业保险金后,还可以领取社会
救助金吗256
案例82拒不接受就业介绍,还可以获得最低
生活保障吗257
案例83农民是否可以获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的救助金264
案例84申请成为“五保户”的供养对象,需
要具备哪些条件266
案例85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
需要经过哪些程序268
案例86哪些收入计入家庭收入,哪些收入不
计入家庭收入269
案例87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270
案例8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给付
多少元272
案例89多子女老人可以领取救济金吗273
案例8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人均收入
发生变化应该退出吗274
案例811失业人员罹患大病,是否可以享受
医疗救助待遇277
案例812城市流浪乞讨病人是否可以成为救
助的对象278
案例813未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家属是否可以
申请司法救助 281
第9章社会优抚——军有所誉283
9.1社会优抚的概念和特点285
9.2社会优抚的保障对象287
案例91社会优抚对象包括哪些人291
案例92军人抢险救灾死亡,是否可以追
认为烈士292
案例93执行任务中发生意外事故死亡的现役
军人,是否可以被确定为因公牺牲293
案例94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是否可以
确定为因公牺牲293
案例95军人家属死亡,家属可以享受
哪些待遇294
9.3确定社会优抚保障水平的依据295
9.4社会优抚的保障项目297
案例96部队是否可以发给特别抚恤金302
案例97因病死亡军人家属应该享受哪些
抚恤金304
案例98因公牺牲军人未成年子女是否可
以获得定期抚恤金306
案例99军人及其家属可以获得哪些优待312
案例910残疾军人乘坐交通工具,可以享受
哪些优待313
案例911优待金可以不发吗313
案例912烈士子女参加高考可以享受哪些
优待315
案例91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以享受
入伍优待吗315
案例914退伍军人的工龄如何计算324
案例915转业军人等待工作期间是否计算
为工龄324
案例916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役军人工龄
如何计算325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