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合乎德性地死亡:死在家中(DieatHome)
现代医学同其他技术一道,正在逐渐而执拗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传统和生活方式,一个重要而很少被人意识到的后果是,我们正在成为寄宿的人。我们出生在医院、治疗在医院、死亡在医院,医院俨然成了我们真正的家,然而这是一个陌生的居所,一个我们不愿意去的地方。我们真正的家却仿佛只是我们生命的一个寄宿之处,我们将我们本应该熟悉的地方变成了陌生的居所。在英语中,hospital在很早以前就有“旅馆”的意思——而在法语中,18世纪最早的为病人设计的主宫医院却是hotel dieu,也是“旅馆”的意思(拜纳姆2000,32—33页)。另一方面,现代生活使得我们太勤快地搬家,这样的“家”可能温馨,但不再神圣。同时,我们对“家”的理解也在悄悄地但却是深刻地变化着,在儒家传统中,“家”原本是指“家人”“家庭”和“家族”(family),因为有“家庭”,才有“家”(home),才有作为家的居所的“房子”(house)。然而今天,我们对“家”的理解已经只剩下“房子”了。将“房子”当作“家”,我们便逐渐地成为陌生人,不仅别人对我们陌生,我们自己也对自己陌生。“在相互联结的社会关系中,每一个人都继承了某种独特的位置,没有这种位置,他就什么也不是,或至多是个陌生人或被放逐者”(麦金太尔1995,44页)。“家”正是能够使得我们继承相互联结的社会关系中独特位置的地方。
当我们失去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家园的时候,哲学家们却仍然在呼吁保持我们的精神家园;然而,这却是一个深刻的悖论,如果我们将我们真正的家园当作陌生的旅馆,那么我们的精神家园将何所寄托?
面对这种陌生人的处境,怀旧的人会立即要求我们回归“家庭”(family),然而,在现代条件下,这是非常艰难的,儒家的“家庭”已经无可挽回地破碎。但是,我们至少还有“家”(home),我们还可以也应该回到“家”中——事实上,“家”既是“家庭”与“房子”的中介,也是“家庭”与“房子”的统一,只要我们回到“家”,我们就可以得到“家庭”,即使它不再是儒家意义上的家庭或家族,但它毕竟是拥有“家人”的。
尽管我们要求死者运用自己的理智和智慧,在所有的情境中都保持同样的德性,然而,这只是一种希望,它并不意味着死者实际上能够做到这一点。这种较高的要求本身也有其不仁慈的地方,从死者的亲属角度看,我们的仁慈恰恰应该满足死者德性实现的条件,而这个条件就是他/她所熟悉的“家”。
在家中死亡意味着让死者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离开人世,意味着在熟悉的环境中让死者的德性完成最后的实现而不受到陌生人和陌生环境的干扰。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德性完满。一个人在临终的时候,面对各种突然的心理情境,很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运用其理智德性或智慧适应死亡,这样,最容易起作用的便是他的习俗德性,而如我们前已论证的、社会心理学家的“德性测不准”现象所显示的,习俗德性通常只在熟悉的情境中发挥作用。因此,家这个熟悉的环境有助于临终者的德性之死。历史主义德性论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德性是特定社会角色的道德品质,而一个人的角色意识总是在他熟悉的环境、熟悉的社会关系中起作用,在中国这种注重家庭的文化中,家庭是一个人实践其特性角色品质的最好场所。
在中国死亡习俗中,死在家中是非常重要的,通常的说法是“寿终正寝”或“寿终内寝”(许礼安1997,85页)。所谓“叶落归根”可以看作是这种习俗诗意的注释——当然,这种说法也许只适用于那些远在他乡的人,它是这些人在暮年时期返归故里的理由或借口。“死在家中”的习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曾经是以一种近乎野蛮的禁忌来表现的:死在医院或外边的人,其丧葬仪式是不能在家中举行的,只能在荒野中举行,因为死者已经变成了野鬼,而野鬼据说是对整个村落都是不利的。今天,在一些农村仍然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如果有人猝死在外边或病死在医院,而要将遗体运回家中举行丧葬仪式,那么不仅会受到舆论的非议,而且会遭到族人乃至整个村子的强力阻挠。因为害怕死后成为野鬼,所以,慑于这种习俗之禁忌的人,在病情加重的时候,常常会放弃可能是有效的治疗而回到家中等死。
在现代医学条件下,“死在家中”从几个方面已经成为不可能的梦:首先,我们正在将以往的习俗当作愚昧落后的行为,死者即使有这样的想法,也羞于启齿;其次,在医院死亡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时尚、新的习俗,死者已经忘记了应该死在家中——尽管他们可能也觉得在家中死亡更为舒适;再次,是死者或家属从没有放弃过救治的希望,即使是已经不可能痊愈——这一点关乎我们的死亡德性,也就是说,无论是死者或亲属,我们现在都更少坦然接受死亡的德性。最后,是亲属的反对——这种反对可以出于两个方面的理由:第一个方面是对死者的关心,只有医院才能够及时地救治;第二个方面的理由则是不希望自己即将承继的死者遗产沾染死亡的晦气——通常,即使是后一个理由,亲属也会用前一个理由来掩饰。
在医学发达和医院已经出现并确立了住院制度和殡仪馆制度的今天,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来批判这种我们称之为愚昧落后的习俗禁忌。然而,我们要表达的是,那种强调在医院做最后治疗以至于实际上蕴含着强调在医院死亡的做法,暴露的是医学的不发达,即没有发达到准确地预测死亡的时间,尽管我们能够预测死亡的趋势——然而,即使如此,当死亡已经不可避免的时候,与其在陌生的医院做无效同时也是痛苦的治疗或者等待死亡,为什么不让临终者回到熟悉的家中,在亲属的陪伴下尽享最后的天伦呢?这种回到家中死亡的做法无论对于死者还是医院、抑或社会,都是有好处的:对死者来说,是一种德性的完满;对医院和社会来说,可以节约医疗资源,以便让这些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其他病人。
在家死亡,就是使得习俗德性较好地在熟悉的环境中发挥作用,使在死者不被放逐。经过德性论论证和辩护的“在家死亡”是对传统死在家中习俗的否定之否定,新的方式不依赖于某些禁忌,也不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而是理性的论证,是符合人的德性实现方式的呼吁和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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