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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是一个关于正义和理想的故事。出身草根阶层的乡村少年达达尼昂怀揣成为一名火枪手的梦想到巴黎投军,误打误撞地和国王护卫队的三个传奇火枪手结为生死之交,践行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骑士宣言。为了挫败大反派红衣主教的阴谋,机智勇敢又各有所长的火枪手兄弟踏上了惊心动魄的冒险旅程……
第一章达德尼昂老爹的三件礼物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牟恩镇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镇上的男男女女朝诚实磨坊主客店的方向跑去,客店门前,已经挤满了嘈杂喧闹、好奇心切的人群,而且随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围观的人群也愈来愈庞大。
在那个年头,平地起风波是常有的事。一会儿是领主之间你争我斗;一会儿是国王向红衣主教开战;一会儿又是西班牙人向国王开战。此外,还有窃贼,乞丐,胡格诺教徒,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号衣的仆人,他们跟所有的人都打仗。镇上的居民几乎天天要动刀动枪对付那些窃贼,对付那些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号衣的仆人,三天两头也要对付那些领主和胡格诺教徒,有时候还要对付国王,可是从来不跟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过不去。因此,在上面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镇上的居民听见喧闹声,就习惯成自然地朝诚实磨坊主客店的方向奔去。
到了那儿,谁都看得清这场骚乱的原因,认得出谁是肇事的家伙了。
那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穿一件羊毛紧身短上衣。长面孔,棕色脸膛,颧骨突出,表明他工于心计;颌部的肌肉特别发达,凭这一点就可以十拿九稳地断定他是加斯科尼人,即使不戴贝雷帽也无妨,何况咱们的年轻人果真还戴了一顶有羽饰的贝雷帽哩;大眼睛,透出股机灵劲儿;鼻梁往里钩,但轮廓挺秀气;身量要说是孩子吧,显得太高了些,要说是成人吧,又显得太矮了些,要不是有那柄长剑,阅历不深的人准会把他看成一个出门旅行的农家子弟,而此刻这柄挂在皮带上的长剑,当他步行时老是磕碰他的腿肚子,当他骑马时又总是撩着这匹坐骑竖起的鬃毛。
就因为咱们的年轻人有一匹坐骑,而这匹坐骑又是那么与众不同,所以它就很引人注目了:这是一匹贝阿恩产的矮种马,牙口在十二到十四之间,浑身披着黄毛,尾巴上却是光秃秃的,可每天照样能赶八里路。可惜,这匹马的优点都让那古怪的毛色彻底掩盖了,一出现在街头就引起了一阵骚动,害得骑马人也因此成了大家的笑柄。
对年轻的达德尼昂来说,这种骚动就更使他觉得不是滋味;要说呢,当初他从达德尼昂老爹手里接过这件赏赐的那会儿,也就已经深深地叹过一口气了。但他并非不知道这么一头牲口至少得值二十个利弗尔;何况跟这件礼物相伴的那番话更是无价之宝呢。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的老乡绅这么说,“这匹马出生在你爹家里,你该爱护它才是。倘若有一天你有幸进宫当差,你一定要为这体面的姓氏争光,因为这姓氏是五百多年来你的祖先当之无愧地沿袭下来的。为了你,也为了你的亲人——我说亲人,是指你的父母和朋友,——除了红衣主教先生和国王,别去买任何人的账。一个体面人是靠他的勇敢去闯天下的。
“你还年轻,你有双重的理由应该勇敢:第一,因为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因为你是我的儿子。见着机会别畏缩,要敢闯敢冒险。我教会了你使剑;你的两条腿挺结实,手腕也很有劲;要有架就打;正因为明令禁止决斗,要打架得有加倍的勇气,你就更要去打架。
“孩子,我给你的东西就是这十五个埃居和我的马,还有你刚才听到的这番叮嘱。你母亲还会告诉你一种药膏的秘方,那方子是一个波希米亚女人教给她的,凡是没伤着心口的外伤,这种药膏都有神奇的疗效。你要好好利用一切机会,快快活活地过日子,长命百岁。我还有一句话要说,我要你学一个人的榜样,那人就是我以前的邻居德·特雷维尔先生,他小时候有幸做过路易十三陛下的玩伴。有时候两人玩着玩着就打起架来,打赢的还不一定是陛下呢。可陛下挨的这些揍,却使他对德·特雷维尔先生大为器重、恩宠有加。德·特雷维尔先生现在是火枪营的统领,统率这支让国王陛下器重、红衣主教先生害怕的御林军。他开始时也跟你一样;你带上这封信去见他,事事以他为榜样,巴望有一天也能做个像他那样的人才是。”
说完这番话以后,达德尼昂老爹给儿子佩上自己的长剑,吻了他的双颊,祝福他前程万里。
当天,年轻人就带着父亲的三件礼物上路了。他心里记着父亲的叮嘱,所以把每一个微笑当作奚落,把每一道目光当作挑衅。于是,从塔尔布到牟恩的一路上,他的拳头始终攥得紧紧的,平均每天有十次把手按在剑柄上。路上的行人见到这匹倒霉的矮黄马,挺想痛痛快快地绽出个笑脸,但是矮马的上方铮鏦作响地悬着一柄吓人的长剑,长剑的上方又圆睁着一双眼睛,里面射出的目光岂止是傲慢,简直是恶狠狠的,所以他们都谨慎地屏住笑,至多只让半边脸偷笑。
达德尼昂到了那儿牟恩镇,在诚实磨坊主客店门口下得马来,却没人上前来张罗,他从底楼的一扇半开的窗户看进去,只见有个身材高大、神情傲慢的绅士模样的人微微蹙着额头,在对另外两个人说话,那两个人看上去像是很恭敬地在听他说。达德尼昂按照自己的习惯,很自然地以为他们是在谈论自己,就竖起耳朵听着。这一回,达德尼昂只猜错了一半:人家在议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模样的人好像正在对它评头品足,而那两个听客拼命地笑个不停。而咱们这位年轻人,偏偏是连淡淡一笑也见不得的火爆性子,这种放声大笑在他身上会引起怎样的反应,那是不难想见的了。
达德尼昂用骄矜的目光凝视着那个陌生人,看清楚了那人约摸四十到四十五岁年纪,黑眼珠,目光锐利,脸色苍白,鼻梁隆得很高,黑色的唇髭修剪得很整齐;身穿紫色的紧身短上衣和束膝短裤,就连饰带也是同一个颜色的。
就在达德尼昂定睛看着这个穿紫色紧身短上衣的绅士模样的人的当口,那人正在就那匹贝阿恩矮种马发表精辟的高见,两个听客听得哈哈大笑,他自己的脸上也破例地闪过淡淡的一笑。这一回,事情明摆着,达德尼昂是受到了侮辱。他把贝雷帽拉下来压在眉毛上,一手按剑,一手叉腰,往前走去。
就在他这么往前走的时候,怒气愈蹿愈高。他一边发狂似的做着手势,一边喊道:
“嗨!躲在窗子里面的先生!你们在笑什么哪,说出来咱们一块儿笑笑怎么样!”
那个绅士模样的人把目光慢慢地从那匹坐骑移到骑马人的身上,额头微微蹙起来,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傲慢、嘲讪的口吻,回答达德尼昂说:
“我没在对您说话,先生。”
“可我在对您说话!”被这种既傲慢又显得很有风度,既蔑视又显得不失礼仪的态度气得七窍冒烟的年轻人大声嚷道。
陌生人就那么微微皱着眉头,又对他看了一会儿,而后离开窗口,慢慢地从客店里走出来,走到离达德尼昂两步远的地方,面对那匹马站定。
达德尼昂看见他过来,把长剑从鞘里拔出了一尺光景。
“这匹马是金黄色的,或者说么,它牙口再小些的时候是金黄色的,”陌生人继续刚才已经开了个头的考察,对窗前的那两个听客说道,“这种颜色对植物来说是很普通的,可是至今为止,在马的身上还是极为罕见的。”
“有种笑马的人,未必有种笑它的主人吧!”年轻人怒不可遏地喊道。
“我平时并不爱笑,先生,”陌生人说,“从我脸上的表情,您自己也能看出这一点;可是只要我愿意,我就比谁都更有权想笑就笑。”
“可我,”达德尼昂嚷道,“我讨厌人家在我不高兴的时候笑!”
陌生人转过身,打算从那扇大门走进客店去,达德尼昂把剑全部拔出剑鞘,边追边喊:
“回来,您给我回来,爱嘲笑别人的先生,可别让我从您后面捅一下。”
“捅一下?捅我吗!”那人转过身来,既轻蔑又惊诧地望着年轻人说,“走吧,小老弟,您敢情是疯了!”
随后,他又压低声音,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糟糕,”他说,“陛下正在四处物色悍勇的好汉,扩充他的火枪营,这下可给他网罗到一个狠角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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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阅读经典文学的入门书。我首先为我儿子选择阅读的就是《三剑客》和《基督山伯爵》。他读完大仲马的这两部巨著后,满脸惊讶地告诉我:原来还有比《哈利?波特》更好的小说。
——作家 余华
称誉我是“中国的大仲马”,我感到十分欣喜,虽然是殊不敢当,但我所写的小说,的确是追随于大仲马的风格。在所有中外作家中,我喜欢的的确是大仲马,直到如今,从不变心。
——作家 金庸
大仲马之于小说,犹如莫扎特之于音乐,已达艺术的巅峰。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无人能超过大仲马的小说和剧本。
——爱尔兰剧作家 萧伯纳
大仲马在一展歌喉之前,先得有个音叉定一下音;而他一旦认准了音高,就能一泻千里地唱下去。
——英国学者、诗人 安德鲁·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