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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皇家卧室(精)/埃利斯作品
0.00     定价 ¥ 42.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32767014
  • 作      者:
    (美)B·E·埃利斯|译者:宋佥
  • 出 版 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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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埃利斯作品:皇家卧室》是《比零还少》的续篇。讲述了主人公克莱步入中年后成为了一名好莱坞编剧,这也为他的继续堕落提供了条件。他在他的选角办公室里进行了一场场猎艳游戏……依旧是分镜头般的画面,锋利简短的章节,但中年的脚步多了犹疑、迟缓与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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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B·E·埃利斯,美国年轻一代极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是当今美国文坛“小鬼帮”的主将。1985年,年仅21岁的他即凭这部处女作震惊美国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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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埃利斯作品:皇家卧室》作者是美国年轻一代极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1985年,年仅21岁的他即凭处女作《比零还少》震惊美国文坛。25年后,作者携《比零还少》主要人物重磅回归。在续篇《埃利斯作品:皇家卧室》里,这群天使之城的堕落天使步入中年,当年的大学生克莱成长为好莱坞编剧,面对的却是比迷乱的青春更为残酷的人性遭际:不忠,冷血,贪婪,残暴。他将选角办公室变成猎艳场,他那套俯瞰好莱坞的高层公寓俨然成了可媲美苏丹后宫的“皇家卧室”。
  黑色悬疑的节奏,错综复杂、几近令人毛骨悚然的娱乐圈黑幕,从另一个极端的角度,回归到了上篇的主题——我们依然拥有一切,但我们依然一无所有;这依然是最好的人生,但这依然也是最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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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持久关注美国中上层阶级的第二代,最为原生态的内部爆料。”
  ——《纽约时报》
  
  ★“埃利斯捕捉现实的本领之凶猛,就像收藏家用针刺透一只社会蝴蝶。”
  ——《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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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埃利斯作品:皇家卧室》:
  
  他们曾经拍过一部关于我们的电影。那部电影是根据一本书改编的,书的作者是一个我们都认识的人。书中简单地讲述了在我们一起长大的那座城里的四个星期,其中大部分内容都是如实的描述。书被贴上了小说的标签,但其实只是对事实做了几个细节上的变更,连我们的名字都没有改,里面的所有事情都真实发生过。比如说,在那个一月的下午,那间位于马里布的卧室里的确拍过一部真人凶杀电影;是的,我的确来到了甲板上,脚下就是太平洋,这时作者走到我身边试图安抚我,向我保证那些孩子们被折磨的尖叫声是假的,但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面带微笑,我不由得背过身去。其他的例子还有:我的女朋友的确在墨尔霍兰德立交桥下的峡谷中开车碾过一只土狼;我不经意间向作者抱怨过的那次与家人一起在奇森饭店吃过的圣诞夜晚餐也在书中被如实刻画。那名12岁大的女童的确遭到了轮奸——我当时就在那间位于西好莱坞的房间里,与作者在一起,他在书中说我只是稍有些不情愿,但他没有如实描绘我当晚的感受——那种欲望,那种震动,还有我多么害怕作者本人——那个孤僻的金发男孩;当时一个和我正在恋爱的女孩半途中忽然爱上了他。但作者最终无法完整地回馈她的爱,因为他陷入自身的被动性中无法自拔,不能建立起她需要的那种纽带,因此那女孩后来又转向了我,但这时已经太迟了。作者对此心存芥蒂,因此我成了书中那个英俊茫然的叙述者,无法给予别人爱和友善。这就是为什么我成了那个垮掉的派对小子,蹒跚穿过汽车残骸,流着鼻血,问着那些永远不需要回答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成了那个永远不懂怎么做对事情的男孩。这就是为什么我成了那个不能拯救朋友的男孩。这就是为什么我成了那个无法去爱一个姑娘的男孩。
  小说中对我伤害最深的几幕记录了我和布莱尔的关系,尤其是临近结尾时我和她在一处俯瞰日落大道的餐馆露台上分手的那一幕。那里有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就此消失”,不断地让我分神(作者还添油加醋地写道,当我告诉布莱尔我从未爱过她时,我还戴着墨镜)。我从没有向作者提起过那个痛苦的午后,但这一幕依然逐字逐句地出现在了书中,从那时起我不再同布莱尔说话,埃尔维斯·科斯特洛的那几首我们曾烂熟于心的歌谣(《你这个小傻瓜》、《不合时宜的男人》、《当心脚下》)我也再听不下去了。
  是的,她的确在一次圣诞聚会上送过我一条围巾;是的,她的确边哼着“文化俱乐部”乐队的那首《你真的想要伤害我?》边跳着舞凑到我身边;是的,她的确叫我“狐狸”;是的,我在一个雨夜和一个在威士忌俱乐部门外搭车的女孩上过床,被她发现了;是的,告诉她的正是作者。当我读着这些描绘我和布莱尔的情节时,我意识到他从没有和我们中的任何人亲近过——当然除了和布莱尔,但就算是和她也并不真的亲密。他只是个掠过我们生活的浮影,毫不在意他自己对所有人的理解是多么扁平化,满不在乎地向全世界分享我们那些私密的缺陷,将那些年少的冷漠和刺目的虚无主义公开展览,渲染着这可怕的一切。
  但我其实没有必要和他生气。小说在1985年春季出版时,作者已经离开了洛杉矶。1982年他进了新汉普郡的那所小小的大学,正是我那时试图匿身其中的地方。在那儿我们几乎没有交往。(他的第二本小说中有一个章节就发生在卡姆登,文中拙劣地模仿我的口吻——这只是反映他对我的真实看法的又一个姿态,又一个残酷的提示。这些描述心不在焉也不太入骨,比第一本书——书中将我描述成一只笨嘴拙舌的僵尸,听不懂兰迪·纽曼的《我爱洛城》一曲中的讽刺——要更容易一笑了之。)因为他的缘故,我在卡姆登只呆了一年就在1983年转学去了布朗学院。
  但在第二本小说中,我直到1985年秋季学期还在新汉普郡。我告诉自己,不应该为此烦恼,但第一部小说的成功还是在我的视线中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得令我难受。这部分是因为我自己也想成为一名作家,而且我读完作者的第一部小说后,很想写一本和它一样的书——毕竟这是我的生活,却被他绑架了去。但很快我就不得不承认,我既缺乏天赋,也缺乏意志力。
  我没有这样的耐性。我只是想要有这样的能力。我做过几次蹩脚的尝试,但我在1986年从布朗学院毕业后就意识到这件事是没有指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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