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28日)
实用问题
第一章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和作用
1.何为男女平等——形式平等抑或实质平等?
2.妇联有什么作用?
3.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负有什么职责?
4.为什么要提倡和鼓励为帮助妇女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二章 政治权利
5.女性能参选人大代表吗?
6.人大代表有何权利?
7.女性能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吗?
8.女性还可以通过何种方式改善自身的权利?
9.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形式有哪些?
10.为什么要重视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11.妇女通过什么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
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
12.妇女文化权益包括哪些方面?
13.学校在录取学生时,可以以性别为由设置不同分数线或直接拒绝录取女性吗?
14.如何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15.如何解决适龄女童入学问题?
16.学校和有关部门在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方面承担什么责任?
17.学校开除正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是否正确?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18.“该岗位只限男性”或“男士优先”合法吗?
19.哪些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
20.对妇女的特殊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21.什么是男女同工同酬?
22.妇女享有哪些劳动权利?
23.用人单位招录职工时,法律对妇女的权利如何保护?
24.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解除与女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
25.A女士与某企业订立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该劳动合同合法吗?应如何处理?
26.单位能否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27.用人单位对同一职位实行男女分开招聘或者设置男女录用比例是否合法?
关联法规
实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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