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共分六章。主要评析网络信息治理活动可能存在的滥权风险,指出网络信息治理应恪守之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论述了网络信息内容分级制度,主要论证在我国构建网络信息内容分级机制之正当性,并结合对域外成熟经验的比较观察,勉力对我国网络信息内容分级的指导原则、分级范围、分级主体、分级层级、分级程序等“一揽子”机制,进行系统讨论并提出具体建议;论述了网络实名制度;论述了网络信息治理的正当法律程序制度;论述了网络信息治理的统一立法,本章主要基于前述理论、实践分析结论,讨论网络信息监管统一立法的必要与可行性,并在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文本内容基础上,就网络信息监管统一立法的指导原则、制度构建、条款设计等提出具体建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