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妃的红汗:胭脂记》:
红蓝花可以在花田中相遇啊。
这里所说的是那种以历史为背景的言情小说,包括网上风行的“穿越文”,对于此类小说来说,男女主人公(“男猪”和“女猪”)的第一次碰面可是顶重要的了,不仅要让两位当事人心生特别的感觉,还要让读者也心生特别的感觉,有继续阅读下去的兴味。拿花田来当作一双情种彼此嘹到第一眼时的场景设置,不是很浪漫的一种选择吗?中国历史上曾经有多少的风吹花海。如果故事发生在宋元明时代的广州,相遇可以是在雪洁如洗的素馨花田里;如果是在明代的南昌,那就可以是同样的雪海似的茉莉花田,并且,女孩的家为茉莉花枝编成的篱墙所环绕;如果是在明清时代的北京京郊,那就可以在漫坡灿烂的玫瑰谷……如果,如果作者很有雄心地把故事架设在剑戟森张的北朝时代,那么则可以选择红蓝花田。
置身在红蓝花的花田,也许没有素馨、茉莉那样芬馥的氛围吧,不过,红蓝花可以制成如血的胭脂,这就为故事展开了另外的可能性。至于情节设计,贾思勰《齐民要术》早在一千五百年前就预备好了:花出,欲日日乘凉摘取,(不摘则干),摘必须尽,(留余即合)。关于这一言简意赅的说明,缪启愉先生的注释如一段优美的散文:《天工开物·彰施·红花》:“采花者,必清晨带露摘取,若日高露旰,其花已结闭成实,不可采矣。”启愉按:红花开花时间不超过48小时,其花瓣在由黄变红时,在24—36小时内采摘者,花色最为鲜美,过时就变暗红色而凋萎。要是在今天早晨看到花蕾内露出一些黄色小花瓣时,明天早晨就必须采摘。采摘时间必须在清晨露水未干以前,因为红花叶子的叶缘和花序总苞上都长着很多的尖刺,早晨刺软不扎手,等到太阳一高露水干了以后,刺变硬,不但扎手操作不便,毛手毛脚还会抽伤子房,并且晚了花冠变得萎软,严重影响花的质量。再迟,就凋谢没法采,采来也没有用了。所以当天必须全部采完,不能留着白白蔫合受损失。(《齐民要术校释》,365页,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读这段注释,总让我有幻觉,觉得在读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或者这是某位日本作家的文笔。
其实不仅是红蓝花,茉莉、玫瑰等鲜花也是一样的采摘规律。为了我们假设的“小言”作品中的初遇,贾思勰还进一步架设情节道:五月种晚花,(春初即留子,入五月便种,若待新花熟后取子,则太晚也。)七月中摘,深色鲜明,耐久不黦,胜春种者。
一顷花,日须百人摘,以一家手力,十不充一。
但驾车地头,每旦当有小儿僮女十百为群,自来分摘。正须平量,中半分取。是以单夫只妻,亦得多种。
虽说是小农经济,但必须趁日出前抢收干净的特点,使得一家一户无力独自承担摘花的任务,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劳动方式:到了该摘花的日子,附近的男孩、女孩会自动地成群赶来,田主反而只需把车驾到地头停下,然后尽管安心等待。孩子们披着露水辛苦一个早上,采来的鲜花按当时约定俗成的规矩与田主五五对分。对于只能从事轻劳力工作的未成年人来说,这无疑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工作机会。所以说,《齐民要术》已经清楚地勾勒了千百年前某一次相遇的具体过程:一个非常勤快懂事的孩子四更即起,比小伙伴们都要更早地赶到某大户的花田里,以便趁着第一缕曦光抢先开始工作,摘得更多的花朵,结果却撞见身负重伤的大侠或者皇子或者武将晕倒在花丛里……假如这个孩子家里负债累累,父母生病,弟妹众多,那就是“虐心”小说;假如这个孩子竟然不是女孩而是少年,那就是“耽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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