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孩子》:
听说有新主顾,汤姆的师傅很是开心,兴奋得一拳把汤姆打翻在地。平时晚上他只喝两杯啤酒,这天他多喝了几杯,以便第二天能按时起床。他认为一个人早上醒来时,头越痛,就越愿意到外面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第二天早上四点钟,他真的起来了。他又一拳把汤姆打倒,想借此教训他一下(就像少爷们在学校受训一样),让他这一天特别小心些——因为他们要去的是一个大户人家,只要主顾满意,好处肯定不会少。
汤姆也这么想。就是师傅不揍他,他也知道要格外小心,格外卖力。在汤姆心里,哈特荷佛府是世上最了不起的地方,尽管他还没见过;而哈特荷佛爵爷(汤姆见过,他曾两次把汤姆送进监狱),却是天下最可怕的人。
即使在富裕的北方,哈特荷佛府也是个了不起的地方。府上很大,据说在上次反政府骚乱中(汤姆也记得这次骚乱),惠灵顿公爵和他的士兵共一万多人,住在里面还挺宽敞呢!至少汤姆相信是这样。里面有个很大的园子,养着很多鹿,汤姆认为这些鹿是专吃小孩的妖怪。里面还有好几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长的围猎场,格林先生和那些矿工经常偷偷跑进去打山鸡。每当汤姆看到那些山鸡,就不由自主地想山鸡吃起来是什么味道。还有一条大河,河里满是鲑鱼。格林先生一伙人也曾想进去捉鱼,可一想到要钻进冷水里,他们就不愿意了。
不管怎么说,哈特荷佛府是个了不起的地方,哈特荷佛爵爷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就连格林先生都尊敬他。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犯了事,哈特荷佛爵爷就可以把他投进监狱。爵爷每周都有一两次把人关进监狱。格林先生尊敬他,还因为他拥有方圆几英里的田产;而且,在当地那些养猎狗的乡绅中间,他是一个诚实、开朗、通情达理的人。他认为该怎样对待邻居,就怎样对待邻居。他认为自己该拿什么,就拿什么。而且,他的体重足有200磅,至于胸围有多少,谁也说不准。尽管这儿能打赢格林先生的人不多,如果他和约翰爵爷打架的话,肯定不是爵爷的对手。不过,孩子,这事对于约翰爵爷来说,是不大好做的。
许多事情都是这样,尽管你能做,心里也很想做,可就是不能做。
所以,每当约翰爵爷骑马打城里经过,格林先生总要用手触触帽檐,以示敬意,并称他为“尊敬的先生”,称他的女儿们为“高贵的小姐”——这在北方来说是最尊敬的称谓。格林先生想借此弥补自己的过失,因为他曾经偷猎过爵爷家的山鸡。
我敢说,你们从未在仲夏时凌晨3点钟就起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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