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辙:薛瑄与河东学派》:
书院绝不是明代的新建制。薛瑄极为崇敬的宋代理学硕儒们积极地兴建书院,并且巧妙地以之作为普及学说的平台。在很大的程度上,这些宋代理学书院是针对官方教育建制的一种回应,甚至可能是一种替代。到了南宋末期,书院和官学的界限已呈模糊的状态,而且元朝还试图将书院并入国家体制中。可是,理学家对书院,偏爱依旧。明代后半叶期间,理学家(尤其是追随王阳明传统的那些人)在书院中变得非常活跃,甚至活跃到大臣张居正(1525-1582)下令禁之。薛氏何以没有依循宋代理学家之传统,兴建任何地方公益机构,如修建书院?这是令人费解的。在薛氏的理念中,必有什么东西比理学家的传统更强烈地影响着他的所为或所不为。我主张他早年不想收徒的态度与其思想息息相关,而且他不愿将自己后来的教授活动机构化,将之提升成为书院活动,是他对国家教育体制非常有信心的结果。像这样不愿参与已经被证实为吸引和动员弟子的有效方式的态度,将直接减弱河东学派的影响。薛瑄没有在任何这样的机构中任教过,更遑论兴建书院,而且纵使15世纪前半叶期间,中国明代书院正值鼎革和内乱破坏后的复兴中,薛瑄也没有为任何一所书院的修建作过一篇记文。[291我不是在主张薛瑄必然反对这些机构。我所关注的是薛氏实际的生活经验:他没有在书院里任教过,并未修建过书院,而且不曾表扬任何书院的兴建或重修。倘若我们能论证他对书院的立场有异于其宋元前辈,这将会更有意思。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撑这点,因为他似乎对此缄默不言。事实上,他的著作没有一处论及书院。接下来,我将薛瑄的南方同辈参与书院活动的积极态度与薛瑄的缺席进行比较。这里要指出的是,无论书院在薛瑄的生命中缺席是他自己的选择使然,还是因为他刚好认识的人都没有在修书院,薛瑄确实对官学寄予了极大信心。如此重点强调国家建制的态度,呼应了第三章所呈现的,薛瑄对于国家认可作为一个宗族的成功及祖先功德的“体现”之重要性的看法。
在许多明代的县以及这个研究涉及的大部分县中,地方政府主导的教育机构是由两个同处一个具体范围的部分,即文庙和学宫,所组成的。有关文庙祭祀方面的议题,将会在下一章中讨论。这里要注意的是,在许多县里,这两座建筑同处一个范围,并且在大多情况下,文庙和学宫是同时重建或重修的。以下讨论的文章也将庙学整修工程视为一体,在同篇记文中一并颂扬。
现存15篇薛瑄为这些整修工程所作的记文,其中14篇见于《薛瑄全集》,另外一篇见于《(嘉庆)河津县志》。附录二的表15列举了这些学宫或文庙所处之地,并提供薛瑄书写记文的大致年份。在另外一篇记文中,薛瑄对河南省河内县私立的孔庙的整修表示赞许。由于这是一座私立的庙,不是文庙学官组合,而且没有证据显示那里有进行教育活动,因此这篇记文不会被纳入现在的讨论中。
针对薛瑄的《读书录》和《读书续录》,从第二章的讨论看来,我们应该以一种注意到薛瑄的个人和学术的理念于两者成书之间有所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尽管两者之间没有明确显示薛瑄的哲学立场发生了骤变,或是严重偏离了先前的理念,但其想法中某些方面的改进值得我们仔细探讨。我们或许也可以在这些记文中清楚地看到同样的现象。我将把这些记文二分成代表两个不同时期的两组文章。第一组包括五篇薛瑄早年或首次遭削籍之际所作的记文。其时间几乎涵盖了三秩,大约从1421年到1449年间。第二组的十篇都不可能是薛氏在晚年致仕前所撰写的。薛瑄在1457年夏末离开北京,自此归家不出。
接下来,我们会更清楚地看到薛瑄的第二组记文对地方官立的教育机构的强调。一直到写这些记文时,薛瑄不仅视官学为教授有志者之处,或朝廷国家育才的地方,他也期望那里能实现理学家区区倦倦所求:传道。后者是理学家赋予他们所任教或所记的书院的典型角色。可是,对这位明初中国北方理学大家而言,传承的角色是由官学来担当。当然,虽然两组记文不是各方面均不同,但我将在接下的小节中突出其中显著异处,以揭示薛瑄随着年纪增长,越发重视官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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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钟彩钧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文哲所原所长
★本书无论就史料的丰富性、研究视野的多元与创新、议题的展开与论述而富,都取得相当好的成绩。
——吕妙芬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