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古称伊比利亚(Iberia)—这个国家,自古以来就不断受到侵略者的骚扰侵袭。凯尔特人、希腊人、腓尼基人、迦太基人轮番或同时侵犯她的领土,将伊比利亚原住民赶出他们的家园,在其土地上建立殖民地,筑造城镇。随后西班牙又被所向披靡的罗马军队攻陷,相当一段时间沦为罗马的一个行省。庞大的罗马帝国a分崩离析之后,苏维人、阿兰人、汪达尔人等北方蛮族便随之侵占蹂躏瓜分这片热土。
不过,他们的统治并不长久。5世纪时,已与罗马结盟的哥特人,经过三年艰苦卓绝的战争,终于再次征服了伊比利亚。他们将之前的占领者,那些蛮族部落,统统驱赶出去,并以通婚方式与当地人融为一体,建立起一个强大辉煌的帝国,领土囊括整个伊比利亚半岛、纳尔波内兹(Narbonnaise)地区—后称哥特人的高卢(GalliaGothica)—以及非洲沿岸的廷吉塔尼亚(Tingitania)地区。哥特人与伊比利亚人混合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个新民族的诞生。这些哥特西班牙人(如果能这样称呼他们的话)是武士族群的后裔,他们在兵器的撞击声中长大,是一个崇尚武力、无拘无束、心胸开阔的英雄民族。他们习惯简朴和节制,他们蔑视辛劳和痛苦,他们喜爱冒险、挑战平庸。很显然,他们适合过兵士的生活。他们总是处于征战中,如果没有外敌让他们去抵御,他们就会相互掐斗;然而,一旦进入战争,正如一部古老编年史所言,他们立刻团结一致,即便是雷霆闪电,也不能让他们相互分离。
哥特王室持续了二百五十年,权杖顺利下传二十五位国王。国王由主教和贵族组成的宫廷议会选举。这些“议员”要宣誓效忠新当选的君主;相应地,君主也要发誓不辜负宫廷议会对他的信任。所有人均有资格当选国王,唯一的条件是,必须具有纯粹的哥特血统。不过,虽然国王原则上是选举产生,但天长日久,选举慢慢被继承所取代,君权一步步走向了独裁。国王是掌控军队的总司令,整个王国完全落入他的手中。他可以召集国会,也可以解散国会;他可以随意制定法律,也可以随意撤销法律;而且,因为他在教会中至高无上的地位,
他还可以控制臣民的信仰。
当初进军西班牙的哥特人本来是坚定的阿里乌斯教b信徒,但不久后,他们就转而拥抱天主教了。天主教是当时本土西班牙人的信仰,很纯粹,没有罗马教会当时具有的许多粗俗迷信的成分。信仰的统一是促成这两个民族融合与和谐的最主要因素。主教及其他神职人员以身作则,过着廉洁有德的生活。他们还竭力扩大法治的影响,增强国家的权威。于是,稳定有序的统治产生出丰硕的果实,具体体现在农业的进步、商业的发达、艺术的繁荣、财富的增加、品位的提升、享乐的普及等诸多方面。但是,他们早先在半野蛮时期所特有的简朴、勇敢、尚武的习性品格,现在却在逐渐地消逝。
这就是701年西班牙的情状。是年,维帝沙(Witiza)经推举坐上了西班牙国王的宝座。统治初期似有征兆显示,他将给西班牙人民带来幸福的时光。他为臣民申冤昭雪,降低贡税;他在国家治理中表现得既精力充沛又温柔平和。然而,面具总归是假的,他那残忍和奢侈的本性很快就暴露无遗。
维帝沙的两个亲戚,即前任国王的儿子,让他感到自己的王权受到了威胁。于是,他将其中之一,坎塔布里亚(Cantabria)公爵费维拉(Favila)处死。他本想把费维拉的儿子裴拉约(Pelayo)同样处死,但那位年轻人及时逃离了他的魔爪。看来是上天为了西班牙的将来而庇佑了他吧。另一位是过着隐居生活的西奥多弗拉多(Theodofredo)。但隐居并没有让他逃脱维帝沙的迫害。他被挖掉双眼,囚禁在科尔多瓦b(Cordova)的一处城堡中。西奥多弗拉多的儿子罗德里克(Roderick)逃亡到意大利,得到了罗马人的保护。
自此以后,维帝沙以为王权无忧,便沉溺于放荡淫乱的生活。不久,因其暴政和淫乱,他便得到了“邪恶的维帝沙”这样一个称号。他毫无顾忌地摒弃古代哥特人的自我节制精神,而以穆罕默德教派为榜样,因为这符合他的荒淫品性。他自己妻妾成群,奢侈无度,还鼓励臣
民加以效法。更有甚者,他设法获得了教会对他奢靡生活的认可,甚至还颁布了一条法律,免除神职人员独身誓言的约束,不但可以结婚,还可养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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