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闻见录》:
几年之后,张大干再到日本,曾任日本文化财保护委员会委员长的细川护立前来拜访,并告知近日收藏一卷黄庭坚行书长卷,因卷上有张大干诸多鉴藏印,故想请其鉴定真伪。当张大干看到细川氏收藏的《伏波神祠诗》卷时,其复杂的心情可想而知。他应细川氏诚邀即在卷后写了一段长跋,其中有“此大风堂旧物也,前此不幸遭人剽窃”云云。后来二玄社《书迹名品丛刊》印本中,张大千此跋并未印出(参见黄天才《五百年来一大千》,台湾羲之堂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8年)。所以当张大千后来在观展《廉蔺传》卷时,不禁又想起此事,故而对之惘然,感慨万千。章先生是上海著名书法家和文化老人,但他竞不知《廉蔺传》和《伏波神祠诗》卷均曾为张大干收藏过,却指责“张大干的这个题跋,莫名其妙,这个题是什么题”。这似乎像是一场自娱自乐的“二人转”。所以读者也大多一笑了之,不忍置评。
像《廉蔺传》这类早已有定谳公认的传世名迹,想做翻案文章,几乎是在挑战或嘲笑无数古今人的智商,如稍有不慎或粗疏,小者贻笑大方,大者天下围哄。草书,尤其是狂草,在欣赏时不可将单个字从原作中分离出来解读或赏析,而是要结合原作中的整体布局、上下连贯、字势呼应等方面进行赏鉴,反之则与“碎尸美人”何异?而在鉴赏黄庭坚草书时,也应当遵循这一基本规则。
《廉蔺传》卷究竟是否是黄庭坚晚年之作?山谷晚年作一说最早见清初人顾复《平生壮观》卷二:“山谷诸长卷强半学怀素者,皆绍圣二年(1095)谪于黔州获见《自叙》(怀素《自叙帖》)以后之作,晚年书也。”山谷享年六十一岁(1045-1105),如此似可将其五十岁以后定为晚年。顾文中“强半”应为大多数(或一半以上)之义。但问题是,《廉蔺传》卷可否列为“强半”部分中的“晚年书”。草书《诸上座帖》卷也无年款,但有“山谷老人书”名款,且跋中有受书人“吾友李任道”上款。根据黄庭坚文集中有关诗篇可知,李氏是山谷在元符二、三年间(1099-1100)贬谪戎州时的友人,而此时山谷五十五六岁。故定《诸上座帖》为晚年书,无可疑义。可参阅徐邦达《古书画过眼要录》。
但问题是,如将《廉蔺传》与同为“晚年书”的《诸上座帖》比较,两者确有所不同,而且亦如曹、章二文中所指出的,《廉蔺传》中有某些“章法失误、笔势乖谬、用笔线质特点迥异于黄书”之处。但也未必如曹文中所说:“其中明显突出的失笔错谬和丑俗之书几达二百字,占全部字数的七分之一强。”比如“氯”字,曹文认为“米”字少上部二“点”,成为了“木”字。但孙过庭《书谱》中“氯”字上部也少了二“点”等,有些字似有待商榷之处。如将之与“标准件”的《诸上座帖》相比,《廉蔺传》疑似“伪作”。因为同是晚年书作,两件作品不可能会有如此大的差异。这几乎是一个鉴定的基本常识。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