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全译本)》:
“怪可怜的!”他听了我不幸经历后,同情地说,“如今你有什么打算?”“先找个住的地方,”我说,“设法租到既舒适,价钱又便宜的房子。”“说来也怪,”我的伙伴说,“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提这种事的人了。”“还有一个是谁?”我问。
“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上午他唉声叹气,说他找到了一所房子,几个房间挺不错,只可惜租金太高,他一个人住不起,一时又找不到合租的人。”“有这么回事?”我大声说道,“要是他真的愿意找个人合租,我正合适。我也缺个伴,孤单一人没劲。”小斯坦福手举酒杯,疑惑地看着我,说:“你还不了解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吧。到时候遇到有这么一个长年离不开的伙伴就不高兴了。”“怎么,他的名声不好?”“不,我可没说他的名声不好。只是他的脑子有点怪,瞧他研究学问的劲头甭提有多足。我知道,他这人十分正派。”“我想他是专攻医学的吧?”我问。
“不是。我也不知道他一门心思在干吗。不过我相信他对解剖学很在行,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我知道他从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他的脑子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连教授也感到吃惊。”“你有没有问过他在干什么?”我问。
“没有。他可不是轻易能从口中套出话来的人。
可一高兴起来,叽叽呱呱就说个不停。”“我倒想见见他。”我说,“我跟人合住,倒希望对方又有学问,话又不多,那才好哩。现在我还虚弱,经不起吵吵闹闹,受不了刺激。在阿富汗已受够了那份罪,这辈子再也不想领教了。怎么可以找到你的朋友呢?”“他一准在实验室里。”对方说,“他这人要么可以一连好几星期不踏进实验室一步,要么待在里面从早干到晚。要是你愿意,吃完饭咱们一起看看去。”“那敢情好。”我说。于是我俩又谈起别的事来。
离开“赫尔朋”我俩便径直上医院去。一路上小斯坦福又给我讲了这位将成为我同屋人的其他一些情况。
“要是日后你跟他合不来可不能怪我。”他说,“其实呢,我只是偶尔在实验室里见过他几次,知道一些情况,除此之外,一无所知。是你自己主动要这么安排的,可不能让我来承担什么责任。”“要是我跟他合不来,说散伙就可以散伙。”我答道,“据我看起来,斯坦福,”我眼盯着对方接着说道,“这件事你多半想撒手不管了吧?是这个人脾气坏难侍候呢,还是别的原因?别这么支支吾吾好不好?”“怎么说好呢,本来就是件说不清的事,要说清楚可难哩。”他笑着答道,“我看呢,福尔摩斯的学究味太浓了点。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我还清楚记得这么一件事。有一次他竟把一撮刚提炼出来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他倒不存什么坏心,纯粹想查清这种植物碱的确切效果。说句公道话,我看,他自己也会二话没说一口吞下去的。他对知识就爱讲精确无误,一丝不苟。”“他这种精神也没有什么不对。”“可不,就是太过分了点。瞧他居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你说怪不怪?”“打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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