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问我有没有做女招待的经验,”她告诉加百列,“他们竟然问我有没有经验!我是个母亲,是个妻子,我成天都在服侍那些不知感恩的讨厌鬼。”
他去过那家酒吧,但是他不喜欢那些年轻人对待妈妈的态度。他们穿着马球衫、风衣外套和皮裤,朝她打着响指喊“喂!”或是“服务生!”,而这时她正端着一大沓盘子风风火火地经过,看上去像是捧着一张拉开的百叶窗帘。这会儿加百列正穿过马路,准备走进酒吧。妈妈在工作的时候,又恢复了加百列所熟悉的样子。
这家新酒吧象征着一种轻浮缥缈的希望,或者说是一种全新的方向。这个城市不再只是来自英国前殖民地的移民的家园,还增加了其他新成员:这里各个种族共存,他们彼此为邻,大多数时间里和平相处,不会互相残杀。这座全新的叫做伦敦的国际都市就是这样组合起来的,却没有就此产生毫无必要的无政府主义或是腐败。不过,这里的任何一家商店都会有难以沟通的情况。爸爸有一次说:“上次我去理发店,出来的时候拿着一碗蒸粗麦粉,半克可卡因,还有一大堆别的东西。我只是打算刮个胡子!”
他们的社区也正在慢慢改变。就拿那天早晨来说吧:有个人脑袋上顶着一张发霉的床垫,很显然他回头会睡在这张垫子上;有些人推着超市的购物推车满大街走,想捡别人丢掉的东西去卖钱;还有一些人觉得,所谓的盛装打扮,无非就是刮刮胡子或者戴上假牙。
隔壁住的是面色苍白、整天对着电视机的邻居,他们家门前的台阶上永远站着个摇头叹息的施工人员。如果你一路上没被人捅一刀,那么一直走到大街拐角,你可以看见手艺高超的针灸师,或者租一部带字幕的电影。在新近开张的餐馆里,没有人能读得出菜单上的菜名;据说大家现在会带着字典去餐馆吃饭。在高级餐厅里,穿着围裙的同性恋服务生,为盛装晚宴提供着内容神秘的汤羹。而十年前,想在伦敦喝杯像样的咖啡都很困难。现在要是咖啡上的奶泡没打好,或是咖啡豆并非产自于顾客心仪的阿拉伯某地区,客人就会大光其火。
对于那些懂行的人来说,电影剧组一出现就意味着房价大涨。伦敦的人行道上几乎每天都有纠缠的电线,穿着大夹克、手拿带有纸夹的笔记板的摄制人员,还有许多卡车,大批影迷、小偷与满心羡慕的孩子们。虽然拍片现场进度缓慢,孩子们仍然兴致勃勃。加百列就是这些孩子当中的一员。对他而言,出现在蛊惑人心的“准备”之后的“开拍”一词,具有某种令人难以抗拒的魔力。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当导演,喊出这些字眼了。
现在,加百列的母亲白天大部分时间都要工作,又通常在他上床睡觉之后才下班回来。她希望有个人来照顾加百列,并打理这个家。她对一个女性朋友说:“让一个十几岁的男孩独自在家,不比让两岁婴儿独自在家让人省心。实际上,十几岁的男孩更麻烦!”
汉娜是个来自东欧国家的难民,她的职责就是时刻监视加百列的一举一动。晚上她就睡在客厅的日式床垫上。
“你为什么挑她呢?”汉娜第一天来家里的时候,加百列小声问母亲。
汉娜长得圆滚滚的,活像一个长着两条小腿的邮筒,而且总是一身寡妇黑。
“她不像你,她比你好养活多了。”这是加百列得到的回答,“你指望我请什么样的?”
“其实我以为你会请茱莉?安德鲁斯。JulieAndrews,英国女演员。在电影《音乐之声》中扮演家庭教师。——译注汉娜太胖了。”
“我知道,”她笑了,“不过你还是要试着和她做朋友。如果你愿意去认识别人,可能就会喜欢上他们。”
“真的吗?”
“你试试吧,加百列,就算帮我一个忙。我从没经历过这样艰难的日子。我想让咱们重新过上好日子。”
他答应去试一试,不过他妈妈并不相信他。其实她完全可以相信他的,但是她似乎以惩罚他为乐,仿佛她想通过伤害身边所有人,来报复她所遭遇的不幸。
据加百列所知,汉娜来自一个叫做“支气管炎”的小镇,那里有一条叫做“流行感冒”的河流,蜿蜒流过全镇。汉娜是一个朋友推荐给他们的,也可能这个朋友根本就是他们潜藏的敌人。不管真相如何,当汉娜穿着东欧的衣服,提着硬纸板做的行李箱来到他们家时,她已经无处可去了。
妈妈说得很实在:“汉娜,你得睡在客厅里;但是至少你有了住的地方,还有一点零用钱,而且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妈妈这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很快就被事实证明,很不明智。
汉娜能成为保姆的唯一条件,就是她自己很可能曾经也是个小孩,而且她至少知道如何吃。她晕头转向地坐了三天的长途巴士,啧啧赞赏着西欧的高速公路,终于到达了英国。刚开始,她走在被叫做“超市”的天堂里,身体由于渴望而扭动着,呼吸粗重,低声呻吟,好像她刚才推开的并不是乐购超市的大门,而是天堂之门。对她来说,别人随手丢弃的食物都是美味珍馐。
汉娜会为英国而吃;面前任何分量的食物在她看来都是挑战,是一座要被攀登、吞咽、一扫而空的食物高山。有一次加百列甚至看见她把一管番茄酱挤到嘴巴里。
有时候加百列会捉弄汉娜说:“如果你可以选择全世界的任何食物,你会选哪种呢?”
“冰激凌,”她操着古怪的口音回答,“呃……还有汉堡,猪脚,馅饼,炖兔肉,果酱。还有……还有……还有……”
她描述自己最爱的美食时,两眼放电,嘴唇湿润,胸脯不停起伏。加百列会把那些食物画下来。她会对着那些画放声大笑,假装要吃下那些纸。有一次他画了一幅画,着重突出了她层层叠叠的肥下巴,还在其中一层加上拉链,露出半根香肠,一头还有芥末和黏糊糊的蛋黄酱。这下子可算冒犯了她,她很不开心。
她真正喜欢的是加百列用相机照下她“在伦敦的样子”——用她自己的话说。最近加百列用便宜的一次性相机拍照,他把它当作记事本来用。他喜欢拍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街道拐角、人的背影、街灯柱,还有商铺橱窗。他用宝丽莱相机拍照,然后用笔在相片上画画。他不喜欢过度设计、太细致或过于人工雕饰的东西。有些照片被父亲的摄影师朋友扩洗放大,加百列就在上面作画。
加百列发现,每回他拿起相机,汉娜就会立刻变得很警惕,还会擦擦沾满食物碎屑的嘴,理理分岔的头发,然后整整衣领。她把加百列给她拍的照片寄回老家,之后她对加百列的态度就温和多了。
妈妈知道加百列与汉娜在一起会有点无聊。这是事实。刚开始,加百列拒绝与汉娜一起走回家。他已经不是需要有人陪伴才能回家的小孩了,更关键的是,他不希望别人知道他家里有保姆。加百列虽然不属于真正的中产阶级,不过也几乎算是了。在有些学校,中产阶级是遭人打压的弱势群体,任何不幸来自于这个群体的小孩会拼命掩饰自己的出身。这个阶层的小孩容易被别人厌恶,他们甚至有自己专属的学校。幸运的是,加百列的学校有好几个入口,他总能躲开汉娜,或是溜之大吉。但是他妈妈对此很不开心,所以他只得妥协,让汉娜在街口拐角接他,而不是站在学校门口。此外,她只能跟在他后面走。“我觉得那个女人好像在跟踪我们。”他的朋友们对加百列说。
“她是住在附近的疯女人,”加百列会这么回答,“别理她。”
不过,汉娜总会带薯片和饮料给加百列。他们快到家时,他的朋友们四处散去,他才会和汉娜走在一起。
为了补偿加百列,同时也为了炫耀她的收入,妈妈会带他去看她最喜欢的谁人乐队TheWho,英国六十年代的一支摇滚乐队。——译注在牧丛帝国的演出。妈妈有个老朋友和乐队有来往,所以他们可以坐上前排的好位置。他们走进场馆时,妈妈说:“我希望音乐大声点儿。”音乐确实很大声,他们听完演唱会到餐馆吃饭的时候,耳朵几乎聋了。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这会儿,加百列正坐在餐桌前喝茶。
“我会看着他的,”汉娜向妈妈承诺,“你别担心。我会像秃鹰一样监视这个坏小子的。”
她盯他盯得很紧。加百列观察过她监视他的样子。汉娜的表情会变得很古怪,因为她的两只眼睛不像正常人那样聚焦在同一点上,而是指向不同的方向。他真想知道她能不能同时对着两台电视看不同频道的节目。
不过,她倒是可以一边看电视,一边盯着他,一边把甜点塞进嘴巴里。她常常看澳大利亚的肥皂剧,她说这是为了“提高英语”,所以她说的英语会带有布里斯班布里斯班:澳大利亚城市。口音。
就算加百列没干坏事,她的一只眼睛也会监视着他。他的母亲在对汉娜控诉加百列的劣行时,一定是扭曲了事实。但是对汉娜而言,小孩子永远是犯错捣蛋的一方。孩子的错误必须由成年人来纠正。大人永远不会做错事,无论大人做什么事情,他们本身就是正确无比的法律。或许是她以前的经历让她这样认为的。但不管她是怎么得出这种结论的,她只希望加百列从今往后别再到处乱跑。她最希望他待在床上,最好是睡着了,而且别做梦。
她热爱食物,但她做出来的菜却好似脏抹布和脚趾甲,上面还浇着像血或者像尿一样的酱汁。加百列真想抄起盘子,摔到墙壁上去,至少意大利面会在黄色壁纸上留下一个漂亮的图案。
加百列打的主意是:只要对汉娜粗暴一点,就能赶她走,这样他的母亲就不得不亲自照顾他了。但是加百列的小阴谋落空了。如果他把东西弄得乱七八糟,汉娜会逼着他收拾干净;如果他发脾气,她就装作没看见;如果他嘀咕抱怨,她就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大。
他推开盘子。今天加百列有了个好主意。
“嘿!”汉娜嚷道。
“我要去做法语作业了。Vouscompoendez,你懂吗?要是爸爸打电话来,你要叫我,知道吗?”
“如果我有空的话。”
“有空?”他笑了,“你还有什么可忙的?”
“管好你自己吧,”她拍拍额头说,“他不会打电话来了。他不会回来了。”
“不,汉娜。你不认识他,根本没见过他。”
“看来我也没机会见他了。”
“我记住你的话了。他是滚石乐队的朋友。他还和莱斯特?琼斯同台演出过呢!真的!他的眼睛会变大,而且会浑身发抖。他会回来的,咬你不愿意被人咬的地方。”
“呸!”
他拿起书包,从自己的房间里取了一些东西,走进母亲的卧室。
母亲对他的功课要求很严格,加百列对此感到厌烦。母亲不希望儿子成绩不好,因为她担心儿子会成为艺术家。她在音乐家、歌手、歌曲作者、服装设计师和唱片制作人中间混了一辈子;她太清楚了,这些人中间很少有人能拥有私家录音室和带鳟鱼池的乡间别墅。多数人靠失业救济金过活,在戒毒康复中心几进几出,一事无成,毫无希望。他们不仅仅缺乏才华——其中有些人简直是毫无天分可言——甚至还很愚蠢,自认为自己明星魅力十足。真正能对自己拥有的才能加以发挥和保持的人凤毛麟角。加百列的母亲心情好的时候,会幽默地说:她不仅仅想打击加百列的艺术热情,而且打算摧毁他所有的才华,好让他成为生意人,或是医生、律师,以便在她“年老时”能够养活她。
加百列在窗边站了好一会儿。他思量着他认识的某个人会不会突然从路上走过来。于是,他闭上双眼,希望再睁开眼睛时那个人就会出现。这时天色突变,云彩快速地飘过,仿佛有隐形的线在拽着它们;太阳与月亮并列在空中,散发出光芒,似乎各种气候即将同时出现。或许等这段奇怪的时间过去之后,就不再有气候的存在了,只剩下无穷无尽的空白。
他的思绪似乎进入了父亲以前爱放的一张迷幻唱片里。他闭上眼睛,把两条胳膊摆得像被催过眠的蛇。这是一场他无法终止的神秘之旅。
他拉上窗帘,爬到母亲的床上。为了充分利用挑高的空间,床下装了床腿,旁边有把小梯子可以爬上床,床下有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床的底部有个用挂锁锁着的金属抽屉,装满了旧的化妆品。床边的一个架子上放了一堆他爱看的大大小小的美术书,那是他妈妈从前上美术学院时用过的书。这些书有股霉味,不过这气味很迷人。书里有一个大千世界,它们不像电影,不会移动,不过他尽可以让自己迷失在那些色彩和图案之中。
他很想知道与画里的人对话是什么样的情形。毫无疑问,梵高画笔下那个面容和善的邮差应该浑身散发着烟草的味道,而且他似乎是个喜欢给出长篇建议的人。德加画的芭蕾舞者站在华丽的练功房里,前面有个凶巴巴的老师挥动着木棍。那些女孩似乎是加百列可能会喜欢的类型。其中一个穿着粉红色舞衣的热情舞者似乎想伸出手来和他握一握。
加百列把素描簿和那个四个角都包了铁皮的旧铅笔盒也拿进了母亲的房间。铅笔盒是父亲离家之前送给他的,里面有好几层抽屉可以放钢笔,几个格子可以放橡皮和卷笔刀,还有一个隐秘的空间,现在还是空无一物。
前几天,他一直忙着把一部电影短片画在情节串联图本上。他和父亲过去常看卡罗尔?里德导的电影《孤雏泪》,那是加百列小时候最喜欢的电影之一。片子里的道奇是他崇拜的第一位朋克英雄。在学校一年一度的音乐会上,“加百列版”的《请你这么想》赢得了最多的瘾君子、恋童癖、失意者以及被称为“父母”的贪婪混蛋们的热烈掌声。他穿着破燕尾服,头戴大礼帽,脚踏沾满泥巴的靴子,外加一副橘色太阳眼镜,唱这首《孤雏泪》里的插曲。加百列觉得,如果把伦敦不为常人所知的面貌拍成电影,应该还是个不赖的计划。
他想拍一部名为“毒贩的一天”的电影,讲一个年轻毒贩被哥哥利用,运送毒品,最后被捕,被送到“安全”机构。
加百列正在存钱买一台十六厘米的摄影机,但是那需要一段时间。此外,他还必须备齐灯光设备,买电影胶卷。他可不想用廉价的录影带。他最好的朋友萨克是个天生的表演狂,常常把自己幻想成演员或者歌手,而且坚信自己一定会成功。他会来演男主角,住在附近的孩子们可以做临时演员,顺带着帮忙负责道具。加百列希望能够赶在萨克老得不能再演小孩之前正式开拍。
虽然加百列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整部电影,不过他还是担心自己会忘记某些细节。自从他开始酝酿这部电影以来,每天都有灵感闪现。这些奇思妙想通常在他上学的路上纷至沓来。然而,一到学校,它们就像突然暴露在光线下的隐藏壁画一样,渐渐消逝了——为此,父亲建议他把脑海里的画面画下来。他带他去买了情节串联图本;那些簿子里有一排一排的白格子,就像一格格的胶片,你可以把头脑里的场景画在上面。加百列还在画面下方整齐地写上对话,而且还说动了父亲为电影配乐。
最近,加百列毫无进展,这倒并不是因为爸爸离开之后加百列分心了——注意力本来就像世上一切事物一样来去不定——而是因为加百列的决心开始动摇了。以前父亲对这件事情的兴趣就像是一个小小的推进器。为什么人们会确信自己将有所成就呢?只因为有人愿意相信他们。
加百列的祖父,也就是爸爸的父亲,以前是个蔬菜商。他在郊区有家店。祖父一辈子为别人服务,而且总是对人家评价很高。他觉得走进店里的任何人都比他强。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祖父那个年代的人觉得对孩子太客气就是“溺爱”他们,认为绝对不能夸奖孩子。他对此深信不疑,所以对儿子的无论哪个方面都不感兴趣。爸爸觉得正是这种“卑微感”阻碍了自己在人生道路上的前行,他不希望加百列像他一样。
加百列回想起父亲坐进货车时的情景,天晓得父亲会被车带到哪里。这个画面在他脑海里如同一支不愿逝去的歌曲,不断浮现。他记得母亲在这个房间——他父母的卧室——里放声大哭。而现在,父亲的吉他、塔布拉鼓印度的一种手敲小鼓。——译注还有别的乐器都已经不见了。
加百列还想起几个月前,他开始在附近的公寓里鬼混,后来父亲来找他。
那时候他妈妈在家拼命干活,爸爸也终于找到一份工作,在挪威奥斯陆的一家酒吧里唱六十年代的歌曲。他坐在高脚凳上唱着:“叛逆者,叛逆者,你是闪亮的星……”四周围着一群金发的北欧人。
放学之后,加百列会和一些比他大,也比他“前卫”的小青年来往。他们在附近一个街区接手了一间名为“鼓屋”的公寓。那个地方堆满了偷来的废旧杂物,诸如黑白电视机之类的东西,都是些当地的赃物贩子没法在附近酒吧脱手的东西。
这些孩子和一个绰号叫牛眼的人一起看卫星电视。牛眼是个得白化病的阿尔萨斯人。他们这群人整天偷偷摸摸忙碌着,希望可以不劳而获,点石成金。这其实并不难。许多十一二岁的小孩儿一放学就把汤米?席尔菲格TommyHilfiger,美国著名的休闲服装品牌。——译注的外套套在校服外面,进来买大麻。由于需求量太大,那些年纪大一点的男孩就在厨房里摆起了柜台,取名为“糖果店”。就这样,一块块大麻,如同引人堕落的巧克力棒,从柜台后面递到买主手中。
有几个街上的乞丐也来过,有些是当地的小子,还有些是被人从北部赶下来的孩子,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儿童收容所或是青年旅社过夜。他们比加百列阅历丰富,而且曾经在严厉残酷的统治下生活过。这些缺少保护的孩子们有过可怕的经历,而且,加百列觉得,同样的事情将会永远发生下去。
尽管加百列长得很一般,也许正因为这样,他被他们派去,把一包包藏在内裤里或是鞋底的毒品送到各处的公寓、非法占据的空屋和街角。因为他是个“小不点”,年纪小,又是白人,熟悉周边的近路和可供藏身的地方,所以不太可能被警察或者其他帮派的人拦下。有时候他会推着附近的女孩婴儿车去送货。后来他们告诉加百列,婴儿的尿布里塞满了一袋袋提劲的白粉。
加百列的同龄人都有固定的女友,但是他却从来没有过。不过“鼓屋”里有个交欢用的房间。两三个女生对他的处男身份很感兴趣,决定帮他一个忙。于是,她们把他推到一张脏兮兮的床垫上,偷走了他的童贞。这短暂而荒谬的仪式过程中,他们还得轮流抱着一个哭泣的婴儿。
“你不会忘记这件事的——小子。”其中一个女生说。
“我想是的。”他答道。
加百列的父亲从挪威回来之后找不到儿子,他去找了萨克,还有加百列的另外几个同学。没有人见过加百列。爸爸到处打听儿子的下落,甚至到地下酒吧问过。酒吧里放着六十年代的瑞格舞曲一种牙买加流行音乐。——译注,有人在打牌。桌上堆满了钱,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可怕的不安。他去了社区活动中心,在那里听到了“情人摇滚乐”七十年代英国黑人创造的一种抒情摇滚音乐。——译注。他还去过桌球室,那里聚集着一群穿金戴银的黑帮成员。
加百列还记得爸爸走进肮脏的“鼓屋”时的情形。爸爸径直把他从地上拎起来,想把他扛在肩膀上带走,仿佛他还是个小孩似的。
“我自己能走,”加百列说,“你又要弄伤你的背了。”
爸爸来的时候还拿着一把吉他。一个年纪稍大的男孩还以为他是在地铁里卖唱的街头艺人,跑到这里来找毒品或是找地方睡觉呢。爸爸要是知道别人把他当成那种人,一定会深受打击。加百列想到这里就忍不住窃笑。
爸爸一点也不发憷,加百列对此印象深刻。爸爸应该知道这些孩子们蔑视权威,而且随身带着刀子或者更厉害的家伙。可是爸爸和那些孩子们碰拳头,还坐下来和他们聊天,加百列明白爸爸并不相信这些孩子已经无药可救了。
把加百列带走之后,爸爸告诫他绝对不能再回那里。爸爸说加百列年纪太小,不适合待在那种被人遗弃的缺乏快乐的地方。但爸爸自己也对这样的禁令心存怀疑。他已经觉察到,加百列需要其他的世界,需要远离父母。爸爸说,加百列应该知道世上有这样的“鼓屋”,但是目前,加百列还做不到出淤泥而不染。有些人就此沉沦了进去,不能脱身,不得不过着自我毁灭的生活。这样堕落的生活会让人上瘾,而且难以逃离。
爸爸的拯救正是时候。此时住在“鼓屋”的那些孩子离铁窗生涯已经不远。一些年纪大些的真正的罪犯开始在“鼓屋”里藏身。几个星期之后,加百列在学校听说,警方突然冲击了“鼓屋”,命令每个人都躺在地上。有些孩子被警察拖出来痛打,然后带走。可以预见,这些男孩将来很可能成为罪犯。
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加百列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不再惹是生非。虽然偶尔冒出的坏念头相当骇人,但只是想象而已,幸运的是他的想象力很丰富。一次,妈妈在收拾完房间之后,意外地送给他一个很棒的礼物——她把一面镀金边的镜子靠在了他床尾的墙上。
在一个潮湿的天气里,放学后的加百列看着镜子,陷入了爱河。这将是绵延一生的狂喜啊!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大人们会说悄悄话,也明白了那些藏在背后的事情。因为这里面有个秘密。这个世界只是表象。在表象之外、之后、之下——有座地下工厂制造着与怪异的生活互相交织的梦境和故事。
他忙活起来。
在玻璃筑起的世界里,加百列听着莱斯特?琼斯的音乐,欣赏着自己头戴怪里怪气的帽子、身穿异国情调的马甲、嘴上叼着烟卷的模样,仿佛化身为某个电影角色。每次在他调整镜子的角度之后,他就能立刻变成另一个人,任何他想成为的或是拥有的女人,特别是在他给脚趾甲涂上精致的色彩,戴上妈妈的戒指和项链,穿上她的鞋子之后。他喜欢有皮带和有跟的鞋子,或者是任何外形介于匕首与船舶之间的鞋子。他讨厌低跟凉鞋,或许那种鞋的妙处需要慢慢体会吧。令他懊恼的是,妈妈现在不再穿靴子了。
他沉浸在对鞋的迷恋之中,在镜子的视野里跳进跳出,扮演着众多不同的角色,创造出纷繁的景象。这样的消遣还是颇富创意的。虽然加百列和所有小孩一样叛逆反常,但他终究与众不同,他是电影导演与编剧。
不过,今天加百列没心情玩自导自演的游戏。先前他还将一张纸丢过镜子上方。他想画画。前几天晚上,他看电视时偶然生出一个想法,至今还停留在他脑海中。他记得这个想法是这样的:艺术是其他人离开房间之后,你自己在房间里做的事。
他独自待在母亲的房间,翻着那些美术书,直到有东西吸引住他的视线。
他面前是一幅画,画着一双靴子——粗糙破旧的工作靴。通常在他想画画的时候,他会先临摹点别的画来热热身。这会儿他决定用炭笔来作画。很快,一双靴子跃然纸上。线条流畅,如同他奔跑时的双腿一样自然,毫不做作。
几分钟之后,他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他走到门口看看汉娜是否站在外面,因为她身上总是怪味汇集,好像街角的流浪汉。他能听见她在楼下厨房走动。她可能正在染头发。她每两个星期就染一次头发。她会把塑料袋套在脑袋上,但是深色的染剂还是顺着脸颊淌下来,直到她看起来像个圣诞节布丁。
不,那不是她的气味。
他转过身,发现房间中央正是那双刚从书上临摹下来的靴子。
他绕着靴子转圈,然后慢慢靠近它,最后蹲了下来。靴子散发着粪肥、泥巴、青草混合而成的乡间气味。
他拿起靴子,触摸着它们,然后脱掉自己的鞋,套上靴子,拖拉着走了几步,最后倒在地上。他既惊讶,又困惑,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够了之后,他又回到素描簿前。那一页的中央有一个靴子形状的洞。当他翻动那一页时,那双靴子瞬间被吸回到了素描簿里。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这是幻觉吗?
他惊恐地环顾四周。房间里弥漫着诡秘的恐惧,仿佛幽灵已经悄然到来。衣橱上的紫色圆把手看起来就像是汉娜的眼珠子。也许那只眼睛已经飞离了她的脸,跑到这里来监视着他。他想起夏加尔的一幅画,画的是一间谷仓式的屋子,屋顶上有颗巨大的可以看到一切的棕色眼珠子。加百列回瞪了一眼,那只眼睛又变回了单调粗糙的木头。
他对刚才发生的一切感到困惑而又兴奋。这种能力似乎并不危险,但是和魔法世界扯上关系总是不好的吧?他不知道。又有谁知道呢?父母和老师是被用来信任的,至少是被用来争论些什么的;可是如果他们不再拥有这些功能,或者像他爸爸一样令人质疑,那么还能去哪里寻找真理呢?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和平时一样,他去和双胞胎弟弟亚奇商量。亚奇真的是他的另一半。
如果命运之手没有摆布他们,今天会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兄弟并肩坐在这个房间里——他们出生时,晚几秒出来的弟弟还抓着哥哥的脚后跟呢——这样加百列就能看着这个分明像他却又不是他的弟弟,和他面对面地说话。
……
展开
——《出版人周刊》
一本舒缓的令人陶醉的幽默小说,书中展示的精彩对话使得库雷西的作品看起来更加有趣。
——《华盛顿邮报》
库雷西具有无可抵挡的魅力、智慧与爱的力量。
——《纽约时报》
库雷西写出了广受赞誉的电影剧本和非凡的小说。
——约翰·厄普代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