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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治、共享:基层党建格局与基层治理法治化
0.00     定价 ¥ 56.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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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09911846
  • 作      者:
    编者:王乃波
  • 出 版 社 :
    党建读物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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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乃波,男,汉族,1955年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教授。20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现任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辽宁省委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政协智库首批专家,大连大学基层党建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曾任大连市委政策研究室处长,大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兼任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协副主席。担任多所高校党校干校客座教授、研究生导师,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党建科研项目,出版多部党建专著,其中《基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和《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先后被评为第十届全国优秀党建读物和第十三届全国优秀党建读物。
  
  姜中才,男,汉族,1958年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中共党员。1983年获辽宁大学历史系历史学学士,1990年获中央党校法学硕士。大连大学基层党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比较研究和农村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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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共建 共治 共享:基层党建格局与基层治理法治化》是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治化视野下基层党建格局创新研究”的最终成果。
  在“党是领导一切的”政治视域下,本课题所指向的法治化,不是西方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法治化,而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辩证结合的法治化,具有“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鲜明特征。另外,本课题所指向的基层治理法治化,不是单一视域或就法治而论法治的法治化,而是旨在建构并保障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法治化。
  本课题主持人王乃波教授为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大连大学基层党建研究中心及大连市基层党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其前期具代表性的著作是《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由党建读物出版社于200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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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共建 共治 共享:基层党建格局与基层治理法治化》:
  二、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法治化建设中的特殊责任
  作用的外在发挥要靠责任的自觉担当:没有内在的责任自觉就无以外在的作用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其法治化建设的特殊作用,必须把握好其法治化建设的特殊责任。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必须同时进行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国家生活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二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就是说,全面依法治国不仅仅提出了对国家机构的新要求,同时也对党的机构提出了新要求,必须要使全党特别是在机关工作的党员干部能够从思想上、行动上、工作方式和方法上切实体现出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尤其要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防止随意化、平淡化和娱乐化、庸俗化倾向。在这个过程中,机关基层党组织基于机关的特殊位置和特殊作用,必然要彰显出其特殊责任。
  (一)协助并监督机关领导践行依法治国的责任
  法治化视野下,作为执政党治国理政的国家机关,必然要负起领导依法治国的责任。在这一责任的履行中,党中央和党在各类国家机关中的领导机关无疑起着核心性的领导作用,分别作出各种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尤其是方针性决策,并具体确定各种措施和步骤,包括各类法律法规的制定等。在这一过程中,机关基层党组织虽然不承担决策工作,但必须围绕机关的中心工作,通过有效的协助监督机制,教育、引导、督促其所属党员干部,既要有规有矩有畏惧,更要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投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之中。
  (二)法治化示范带头责任
  鉴于机关“整体控制”的枢纽性质,机关党员干部可谓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骨干。其所依托的机关基层党组织,涉及全面依法治国的各方面,理应带头且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并在充分遵守党章和党规及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切实有效地完成工作,从而为其他各类组织尤其是广大群众作出表率,引导全社会成员形成懂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环境和风气。
  (三)保证司法公正的责任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缺失司法公正,法律的权威将荡然无存,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在缺失法治传统的现实社会中,总有各种各样的因素,例如政治的、经济的、人情世故的,等等,试图阻碍司法公正的实现: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承担起破除司法障碍、维护司法公正的责任。这不仅仅涉及对维护公平正义有着不可推卸之责任的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中的党组织,同样也涉及各种可能与司法行为发生联系的机关中的党组织:特别是在涉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场合,相关机关中的党组织一定要从大局或全局高度,勇于承担责任,阻止为了本单位、本部门利益而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
  (四)杜绝机关腐败的责任
  由于党政机关拥有各种政治权力,因而是最容易“出事”的地方,也是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所以对党政机关的监督必须要严之又严地从严进行。特别是对机关中的党员干部,不仅要依法监督,还要坚持纪在法前,坚决贯彻比国法更严的党内法规。就是说,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要按照党规党纪的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各种方式和方法加强纪律建设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在自身“干净”的同时,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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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第一章 一般性理论分析
第一节 基本概念或范畴分析
第二节 指导思想或理论依据
第三节 总体思路、基本框架与目标任务
第四节 六大领域基层党建格局既有框架分析
第五节 研究意义或价值

第二章 机关治理法治化创新的党建引领
第一节 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法治化建设中的作用与职责
第二节 机关基层党建引领机关治理法治化创新的路径与方法
第三节 机关党建引领机关法治化建设的保障条件

第三章 农村治理法治化创新的党建引领
第一节 农村基层党建格局及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既有基础分析
第二节 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引领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第三节 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和农村基层治理的保障体系

第四章 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创新的党建引领
第一节 社区及社区党组织在法治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节 如何实现社区党组织在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节 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法治化的保障体系

第五章 国有企事业单位法治化创新的党建引领
第一节 国有企业法治化创新的党建引领
第二节 事业单位法治化创新的党建引领
……

第六章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治化创新的党建引领
第七章 地方党委承上启下的法治化创新

结语 评价标准和创新经验分析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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