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第一课》: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概括为“八个明确”,并具体体现在“十四个坚持”之中,以“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开篇,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定局,可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党中央在战略定位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形势判断上,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路径方法上,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等等。这就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政权稳固的高度,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八个方面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进行部署,概括起来就是“六个一”,即:一个根本原则,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个指导方针,就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条工作主线,就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一个总体布局,就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一个基本目标,就是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使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和方向更加明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强调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要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个环节敢抓敢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些严格要求,目的就是要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起规矩意识,时刻保持警惕,紧绷纪律红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十九大党章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鲜明提出纪委要“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修改的宪法增设一节“监察委员会”,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刚刚颁布实施的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12种调查措施。这是对纪检监察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是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把握职责定位、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明确了坐标、提供了遵循。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当今世界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逆全球化趋势凸显,人类面临的挑战进一步加剧。在国际社会对未来既寄予期待又感到困惑之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宽广深邃的历史视野、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勇于担当的大国胸怀,提出了包括正确义利观、新安全观、全球治理观、“一带一路”等一系列有利于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的新理念新倡议新方案,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要深入学习领会这一思想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以及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一个长期而重大的任务,有很多工作要做。作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须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主动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各项要求具体化、实践化,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搞清搞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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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