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自序
导言 当前的法学教育使我们忽略了什么?
一、当前法学教育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规则为中心”
二、“以规则为中心”关注的是什么?又拒斥了什么?
三、为什么“以规则为中心”?为什么忽略规则以外的东西?
四、密切法的教育与哲学教育关系的必要性
第一章 法理思考对于克服“以规则为中心”倾向的作用
一、一份引起争议的判决书
二、法理是什么?法理有什么用?
第二章 公民联合会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自由还是不自由?民主还是不民主?
一、5:4的判决结果反映了什么?
二、基本案情、相关法律沿革与判决的意义
三、自由吗?民主吗?——判决理由合理吗?
第三章 自然法、自然权利、社会契约论——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对抗的政治意蕴
一、“哥伦比亚特区诉黑勒案”判决引出的问题——自然权利从哪里来?
二、自然法、自然权利、社会契约论屏蔽了什么?
三、“持枪权”背后的利益集团
第四章 公私绝对划分带来的问题——以私家车限行是否侵犯私有财产权为切入点
一、问题的引入
二、转换视角的尝试
三、公私划分、公权不得侵犯私权体现特殊的利益诉求
四、公私划分在什么层次上有意义——细化对法律调整对象特点和调整手段的认识
第五章 义务应当分配给谁?——理学家和刑法学家关于“明知”条件的争论
一、“明知”条件的由来及相关理论争议
二、法律制度给女性带来的成本及其背后的根源
第六章 法与社会公平正义
一、如何理解法
二、法与社会价值目标的内在联系为何被割裂
三、法、法治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
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一个认识框架
结语 进行深入法理思考的价值
一、打破固化思维
二、注重法学与其他学科专业的联结
写在最后
附录1 如何理解四要件犯罪构成学说和三阶层犯罪论的差异
附录2 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使命——从孙国华老师留下的问题谈起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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