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实际情形变化,结合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了解决实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对《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帮助社会有关方面正确理解条文内容和立法目的,保证条例贯彻实施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了这本释义,希望对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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