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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2019.06)(总第174辑)/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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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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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0926297
  • 作      者:
    编者: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编选组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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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11章57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立规目的、干部考核内涵、总体要求、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第二章至第十章分别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实施、纪律与监督等作出规定。第十一章“附则”。条例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设计制度、构建体系,把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党中央对领导干部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干部考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019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以人民陪审员法等法律规定为依据,结合审判实际,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共十九个条文,主要包括案件参审范围细化、参加庭审活动规则、合议庭评议规则、开庭和评议事实问题清单、参审上限数等方面。《解释》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便利和保障,如规定了开庭前告知、阅卷制度,开庭和评议事实问题清单制度等内容。《解释》针对“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和“驻庭陪审”等问题,明确了排除适用陪审制的案件范围,规定个案随机抽取规则,规范合议庭评议的发言顺序;同时,还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不得安排人民陪审员从事与履行法定审判职责无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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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总第174辑(2019.06)》:
  第七章 考核结果确定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确定应当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增长速度与质量效益、显绩与潜绩、发展成果与成本代价等情况,注重了解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感受和评价,防止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以及增长率排名或者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得票得分确定考核结果。
  第三十条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情况应当相互补充印证,坚持考入与考事相结合,注重吸收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绩效管理、工作督查、相关部门业务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成果,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增强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十一条考核结果应当全面准确反映考核对象情况,以考核报告、评语、鉴定等形式确定结果的,应当明确具体肯定成绩和优点,指出问题和不足。
  第三十二条年度考核结果以平时考核结果为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应当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考核对象中产生。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班子总数的30%,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干部总人数的25%。
  领导班子为优秀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最高不超过30%;领导班子为一般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为较差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15%,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的;
  (二)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拈轻怕重、患得患失,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
  (三)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的;
  (四)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五)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
  (六)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在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较差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的;
  (二)不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运行状况不好,不能正常发挥职能作用,领导干部闹无原则纠纷,影响较差的;
  (三)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低,不能履行或者不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依法履职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塞责、庸懒散拖,作风形象不佳,群众意见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的;
  (六)其他原因应当确定为较差或者不称职等次的。
  第三十五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经综合分析给予容错的,应当客观评价,合理确定考核结果。
  第三十六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核或者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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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与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
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2019年4月21日)
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3月1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国务院
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9年3月29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3月27日)

【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与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2019年4月24日)
规范参审活动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实现新跨越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19年4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

【部门规章、规章性文件与解读】
【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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