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投资往来显著增加,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加之中国与东盟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有着相似的投资环境,可以借此促进彼此经济的发展。投资东道国的法律环境是否完备、稳定、友好以及风险保障的程度将密切影响着中国投资者对外投资的积极性。现有的双边投资协定暴露出些许问题,对其予以修订完善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当共同注意的事项。“一带一路”具有其普遍性与特殊性,设立一个专门的海外投资服务综合机构能进一步促进投资往来,激发中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力。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投资者进行对外投资时的强心针,当有一份强有力的保障来做后盾时,投资者们的积极性将会加强,也能有效减轻投资风险所引起的严重后果。总而言之,进一步完善东盟国家投资法律环境,需要全面考虑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具体国情,充分利用现有的双边或多边投资协议,并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以期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投资进一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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