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概论》:
一、新媒体议程设置的影响因素
新媒体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议题设置,对监测环境、协调社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能够全面和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使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深刻了解自身和周围人的生存状况,了解社会生活的变化和发展。从社会和技术发展的角度看,新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在公共传播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应用的范围也将越来越广。
在研究传统传播时,把议程设置作为一个过程,包含三部分:媒介议程、受众议程和政策议程。媒介议程是议程设置运作中的重要一环,即一个议题首先要登上媒介的议程表,才能出现在受众面前。媒介议程到受众议程的转换,以及受众议程到政策议程的转换,这两种转换均与新媒体的传播效果有关。尽管在议程设置的根源方面,仍不清楚是在于公众成员及其需求还是媒介,或是作为媒介信息来源的主导者,但个人的直接经验是干扰媒介设置议程的一个主要因素。这表现在那些与人们生活相关的议题,被人们重视的程度不会受到媒介的报道强度的影响。由此看出,在选择重要议题方面,个人直接经验能比大众媒介起到更大的作用。交谈是另一个干扰因素,议题被人们讨论的越多,被媒介控制的就越少。还有一个干扰因素是人们对媒介的接触过程。心理学和社会学方面的研究表明,该过程能够阻止人们全部接受媒介议题,甚至能够反过来操纵媒介。在传统议程设置的公共领域,如果人们参与和自己有关的议题,那么这种议程设置就会取得显著效果。
新媒体对议程设置的影响因素包括以下几点:
1.新媒体多层次散点传播的影响
在进行大众传播时,传统媒体的传播途径和承载的信息容量是有限的,且媒介版面等都是固定的。因此在面对众多新闻素材时,作为媒体的控制者,为了达到最大的传播效果,就只能进行必要的取舍。于是,议程设置就成了传统媒体进行信息传播时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此情况下,公众的认知来自于媒体,具有局限性,导致许多社会舆论能够轻易地被传统媒体设置的议题所引导。社会领导阶层只要控制了大众媒体就能有效影响议程的设置,但这源于有限的媒体数量。而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与传统媒体不同,新媒体是一个多元化的媒介,其传播主体和传播权发生了转移,从少数社会上层主导者到普通公众,新闻的发布也由单向传播到多向传播。由于新媒体具有多层次散点传播的特点,没有焦点、没有权威,单个受众作为信息收发点是平等的,从理论上说每个信息收发点都有设置议程的可行性,使得议程设置中公民的参与度大幅度提升。在这种散点结构下,为社会权力机构尝试掌控议题来引导舆论增加了难度。也正因为这样,可以使议题的来源和内容更具普遍性、民意性和草根性。新媒体能促使公众参与自我议程的设置,其原因在于传播者的多元化、传播形态的复合化、传播途径的多样化等因素。公共事务、人生百态、奇闻逸事、世界大事,还有各种贴近性、反常性、趣味性、娱乐性的议题都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议题设置的广泛性增加,新媒体能够全面地、充分地再现人们生活的世界,显现各种社会问题,表达民众真实意见,这正是民意在新媒体时代产生的社会基础。
当然,这种散点结构也存在难以突出议题的问题。与传统媒介相比,新媒体设置的议程形成过程特殊。如果新媒体中的某一个议题能够引起公众大量的关注,那么它就可能成为公共议题。
2.海量信息对公共议程的淹没
新媒体的议题范围广泛,但在众多信息中,重要的信息也会被埋没。在当今的新媒体时代下,大量的信息垃圾正逐渐形成信息污染。新媒体有自由生长的空间,包含各种文化类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准则、道德规范等,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应对措施,展现在新媒体上的信息过于纷杂,其中夹杂一些无用的、过时的、粗糙的、虚假的、与社会主流价值观不相符合的信息,混乱了整个新媒体议题,一些重要的议题得不到重视。新媒体还缺乏明确的舆论导向,聚集了无数的个人观点,成为“观点的自由市场”。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真实、自觉、流畅的观点自由市场,但是,实际上形成了新媒体中的议题整体混乱、无序,缺乏权威性、导向性的局面。因此重要的公共议题就容易被信息的海洋淹没。此外,新媒体中信息和话题的众多也造成了其快速更新,快速消退的特点,这使得一个话题的形成缺少必要的时间。因此,海量信息会对新媒体的议程设置造成消极的影响。根据这一情况,有些社会观察家便预言议程设置理论已经过时。因为受众分散,且在媒介之外,大部分人都拥有自己独特的议程,而这些议程是由大量的网络新闻和信息组成的、高度个人化的综合体。这样性质改变的个人议程,构建起具有多元化的、视线分散等特点的公众议程。
例如,2003年伊拉克战争爆发后,搜狐网在半小时内就发布多达200多条消息,新闻发布量在开战一小时内攀升到500多条,很少有人会将时间和精力花费在这么庞大的信息中,受众自然会忽视真正重要的新闻。何况其中有大量新闻内容重复,说明新闻报道制作中没有认真整理,只是简单堆积。所以,即使网络媒体具有传播信息的速度快、数量大的优势,但是这并不能使主要议题突出,也浪费了公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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