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推动汉字走向世界》:
一、对几个概念的准确界定
(一)关于文字的分类
分类方法的不同,是由于需要从不同角度出发观察的结果。这一点在本书首篇已有过介绍,不再赘述。传统的分类方法有如下几种。第一,形态分类法,即根据语言的语法形态和特点进行分类。一般文献皆认为:按形态分类,汉语属“孤立语”。第二,结构分类法,是按照语言的句法结构对语言进行分类的。若此,则汉语属分析语。第三,谱系分类法,是按语言的渊源、亲属关系将其分成若干“语系”,又按这种亲属关系的远近分为若干“语族”,它下面又分若干“语支”。汉语属“汉藏语系”。这些分类法不能解决汉字的“难”或“易”的问题,因为语言≠文字。《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文字》中将文字分为:(1)词符一音节文字,汉字名列其中。(2)音节文字。(3)字母文字。这种根据文字结构特点的分类法,虽然很准确,但是也不能解决汉字“难否”的问题。
为此笔者提出“母语分类法”:按学习者的母语同所学某种文字的关系,可分为母语文字和非母语文字。任何人学习任何文字,只要是“母语”文字,就比较容易学会。这就意味着,同一种文字对于甲是“母语文字”,对于乙却可能是“非母语文字”,因此,同一种文字,甲和乙学习时的难度差别相当大。在新疆,汉、俄或俄、汉通婚的子女,其家庭内部是汉语、俄语交替使用的,故汉语、俄语都是他们的母语。这就是“语言环境”。如果上汉族学校,汉字就是他们的母语文字。其他民族儿童如果自幼上汉族学校,由于在学校一直说汉语,因此汉语也是他们的“母语”,汉字也是他们的“母语文字”。任何人学习母语文字,皆因有“语言环境”,故比较容易;而对非母语文字的学习,如果有“语言环境”相对也比较容易,否则就非常难。因为语言和文字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先学会了某种语言,然后再学习它的文字;或是边学习某种非母语语言,同时也学习它的文字,就容易得多。例如兄弟民族子弟上汉族学校,学习汉字难度就同汉族一样。例如新疆的一些县、镇,在一条不太长的街道上或一个大杂院里,居住着好几个不同语言的民族。由于必须学会所有的非母语语言,才能跟不同民族的孩子们在一起玩耍,因此十来岁的孩子几乎全会说这一范围里所有的非母语语言。从语言学的角度看,这里所有的非母语语言都成了他们的母语。这些孩子长大后再学习童年时期学会的任何一种语言的文字.其效果是名副其实的“多快好省”。这个现象过去一直被忽视,因而造成理论上的一些误判,极大地干扰着人们对非母语文字的学习和认知。
(二)最难学会的是非母语文字
“母语文字”,即该文字书写的是其母语。与之相对的“非母语文字”,对于我国汉族人来说,它不仅包括外语,也包括我国其他少数民族文字。由于本文专门讨论“非母语文字”的学习问题,因此有个标准必须明确:外国人学习汉字、汉语非常难,这个判断正确的前提条件是中国人学习外文、外语“非常容易”,因为都是在学习“非母语文字”。如果中国人学习外语、外文比外国人学习汉语、汉字更困难(不信看看我国中学生学习英语的那副可怜相,即知此言不谬),那么就应该说是“任何人学习任何非母语文字都非常困难”。即衡量外国人学习汉字、汉语的难度,同中国人学习拼读文字的“难度标准”必须相同,否则只强调“汉字难”不仅在逻辑上是错误的,道义上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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