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第六章 开放合作构建旅游开放新格局
第一节 实施旅游外交战略
一、开展“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合作
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旅游部长会议机制。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旅游合作机制。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证便利化,推动航权开放、证照互认、车辆救援、旅游保险等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旅游投资互惠合作,推动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联合打造国际旅游精品线路,提升“一带一路”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国家旅游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等)
二、拓展与重点国家旅游交流
推动大国旅游合作向纵深发展,深化与周边国家旅游市场、产品、信息、服务融合发展,加强与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扩大与传统友好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旅游交流,推动与相关国家城市缔结国际旅游伙伴城市。(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
三、创新完善旅游合作机制
完善双多边旅游对话机制,推动建立更多合作平台,倡导成立国际旅游城市推广联盟,引领国际旅游合作。支持旅游行业组织、旅游企业参与国际旅游交流,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开发具有边境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旅游景区和线路。(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国家民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
第二节 大力提振入境旅游
实施中国旅游国际竞争力提升计划。统筹优化入境旅游政策,推进入境旅游签证、通关便利化,研究制定外国人来华邮轮旅游、自驾游便利化政策。依法扩大符合条件的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范围,提升购物退税网络服务水平,开发过境配套旅游产品。完善入境旅游公共服务和商业接待体系,提升入境旅游服务品质。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促进入境旅游发展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
完善旅游推广体系,塑造“美丽中国”形象。加强旅游、外宣合作,健全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以及部门间联动的旅游宣传推广体系,发挥专业机构市场推广优势。实施入境旅游品牌战略,推出一批入境旅游品牌和线路。调整优化中国旅游驻外办事处职能,适时在巴西、南非等地设立旅游办事机构。实施中国旅游网络营销工程、海外公众旅游宣传推广工程,促进入境旅游持续稳定增长。(国家旅游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外交部、文化部)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