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岁那年的达卡二十三岁那年的春天,我在巴西亚马逊雨林中的一个村落里,那里是夏天。
我在这个丛林中的小村落已经三天,也说不清是怎么来的这里,从马瑙斯市坐小船在雨林中顺着水流八个小时,我看到这个村庄。那天晚上只有月光,没有灯光,我在这里下了船。
这个村落叫达卡。
本来没想过要在这里待很久,不过大雨来了,我只有停留在这里。
离开亚马逊河的主要支流,进入雨林深处,水流平缓,是一片巨大混乱相互交错的宽的窄的水道,这些水道被树林、小岛、半岛和高地分开,流入湖泊,最终再次消失在这纵横交错的迷宫中。
中午,突然大雨,雨后还是闷热异常,我跳入木屋边的湖水里,慢慢游荡。一只羽毛鲜艳的巨大彩色雄鸟从树林中跑到河边,注视着我,它的眼神带着迷惑和兴奋,大概是期待我被深藏在河流中湖泊中的鳄鱼食人鱼咬死,以便给它自己无聊平静的生活带来目睹悲剧的戏剧性。就像三牙叔告诉我的那样,所有的观众都在期待悲剧。那天我没有被湖泊中的鳄鱼食人鱼咬死。我从水中爬起,向大鸟说,“嗨,下午好”,它带着失望的眼神跑开了。村民说这只彩色雄鸟其实并非家禽,它只是自己选择住在村民家里。村民记不得它是哪年哪月哪天飞到这个村落,停留在土人的木屋旁边。小孩子们偷偷喂了一些剩饭给它,于是这只大鸟便再也没有离开,选择了住在木屋的厨房门前。村民吃肉,它也吃肉,村民吃鱼,它也吃鱼,村民吃饭,它也吃饭。它已经肥得不再会飞,也早已失去了重回森林河流湖泊捕鱼为生的意愿。
但是晚餐的时候它又跑到我的桌子边站着,盯着我碗里的牛肉。我触摸它的羽毛,感觉就像在听一场歌剧,带着光滑柔弱而又有强烈过渡的色彩,充满节奏地混合在一起。晚餐后我看着这只雄鸟,觉得它特别滑稽。它喜欢在晚餐后伸长脖子,它的脖子几乎可以伸长到半米,我目瞪口呆,几乎无法相信丛林深处居然有如此杂技。我对土人说你养的鸟很有趣,土人问有趣在什么地方,我说以前我总以为雄性动物身上长短可以变化的部位离头部挺远,现在我知道长短可以变化的部位可以离头部很近,并且想长就长,想短就短,想粗就粗,想细就细。
那个晚餐过后我有了一个猜想,我猜这只彩色雄鸟的前途远大,它应该去阿姆斯特丹红灯区的Casarosso剧院著名的色情表演剧院。试试,只是为了在各地好色之徒聚集之地证明一个励志的前卫概念,雄性生物肌肉的变化极限可以远远超过想象。在那里,这只雄鸟可以天天喝酒,吃肉,在赞许的目光下追逐运河里白色的雌性天鹅灰色的雌性野鸭,从此过上传说中花天酒地令人振奋的日子。
上午,村落中的小孩子们在灰尘和风中和狗玩着游戏。我看到了罗比尼奥,那年他也二十三岁,满脸泥浆,他说他顺着水流从特费镇来到这里。
“外乡人,你在这儿做什么?你怎么来这里的?”罗比尼奥问。他坐在我对面的树桩上,树桩上长满两层深褐色的菌类,从我的角度,好像他是从树桩上的菌类中间长出来的一样。
“我正在马瑙斯东边的雨林中寻找一个蓝色的村庄。你在这儿做什么?”我说。
“挺少外国人来这里,大多数外国人都在马瑙斯市附近的丛林,那里交通更加方便。”罗比尼奥说。
我抬头看了看身边的一棵红树,它枝叶茂盛,一只蓝色的大鹦鹉站在我头顶的树枝上,低头看着我。
罗比尼奥向鹦鹉挥挥手,继续说:“我为雨林拍照片,日落,大雨,猴子,鳄鱼,大嘴鸟,部落……正在做个网站,把这些照片放上去。这个丛林里有挺多东西,我想更多的人知道它们。你说你在找什么?”他又问了一次。
“一个蓝色的村庄。你有没有见到过丛林中的一个蓝色的村庄,可能那里,所有的房子都是蓝色的。”我说。
“蓝色的村庄?没有,从未见到过,从未听说过。那个村庄叫什么?”
“我不知道。”
中午,风从水面吹过东边的丛林,雨就来了。雨来了之后,一直下了两天,雨水从头顶落下,顺着脸滑落,就像长在头上的瀑布,大得几乎使我无法睁开眼睛。
连续两天的大雨上升了丛林中的水面,枯枝和树叶漂浮在水面迅速流向远方。第二天,我看到了一只南美貘的尸体,它和腐烂的树叶一起被水流冲来,卡在村落岸边的红树根上整整一个上午,即便是在大风和暴雨中,也可以闻到它散发出的恶臭。后来水面继续涨高,它终于被冲走,它的长鼻子和背上的那条黑色鬃毛在水流中翻滚。
达卡村的土路在大雨中变成了一片泥泞。村中那只灰色的肥猪在稀泥中奔跑,翻滚,它的假期来临了。我走入小屋,坐在木屋的走廊上看着它,许久,这个混蛋在雨中傲慢地回头张大嘴看着我。
后来雨越下越大,我在屋檐下只能看到一片漫天的白色,几乎看不清那五米以外的地方,到底是丛林,是乡村,还是城市,是上海,是安城,还是香草海。香草海二十三年前我在我爸我妈生命中的一天,出生在一个荒丘野岭沟壑纵横的湖边小城。我妈后来跟我说,我出生的那天,黄昏湖面的天空上有着柔和色彩。
那个小城,叫香草海。其实香草海那里没有香草,至少我离开的时候还没有,有的只是人们对小镇里能长满香草的美好愿望。那里也没有海,只有一个湖,正在变得越来越小。
我妈在香草海住了一辈子,她总说她一直记得我出生那天看到我的第一眼,她的记忆停留在那一刻,她总说我出生的时候嘴很大,哭起来嘴角连到耳根,像个怪物,我妈说,“真丑”。后来在香草海,我长大长高学走路说话,我读书写字上小学中学,十六岁我在没有香草的湖边亲第一个女孩子。在亲她的那一刻我觉得我应该谢谢我的大嘴,它从我出生那天的黄昏就在时光中停止了生长,于是在我十六岁那年,它的大小终于勉强合适我的脸,我因此幸运地被女孩子看上。
我出生的那天,医院妇产科的病房住满了病人,以至于我不得不和另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共用一个大婴儿床。那个婴儿体型肥胖,是个大胖娃娃。后来我张开了我的大嘴,嘴角连着耳根开始哭,我哭他也哭,后来很多那天出生的孩子都一起哭,哭得医院妇产科的病房里惊天动地,地动山摇。后来我不哭了,我妈妈就给我念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郑渊洁童话,那些童话一个接着一个,丑小鸭美人鱼卖火柴的小女孩皮皮鲁舒克贝塔,灰姑娘小红帽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
在童话里我忘记了哭声和我的第一个朋友。
直到五年后在小学,我才再次见到那个和我同床同哭的大胖娃娃,他说,他的名字叫张超。
香草海的夏天常有暴雨,不下暴雨的时候,那里的夏天如此炎热,好长时间,男人们习惯光着上身在湖边散步。暴雨以后,我们喜欢沿着路边的梧桐树低头行走,树根下躲在洞里的知了被雨水淹没,拼命爬出洞口,暴雨后是捉住它们的最好时机。除了知了,还有毛桑树上的金龟子,这些甲虫气味难闻,喜欢吃毛桑树上红色的果子。有一次我问张超,“你想不想发财”,张超想了想说,“我想”,我说,“我有办法炼金子”,他说,“什么办法,你快告诉我”,我说,“把你过去一周所有抓住的金龟子都交出来,加上我过去一周所有抓住的金龟子,放在我的玻璃瓶里,我在家里厨房里偷包火柴,找个地方捡些废纸树枝把它们烧了,烧成灰,金龟子最后会剩下金子”,张超问,“可不可以留下三个金龟子”,我说,“你心不诚,炼不成金”,张超问,“那可不可以留下一个”,我说,“有了金子,你可以买很多金龟子”。我们烧,烧得玻璃瓶里面外面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我说,“火不够大,树枝烧不着,快多找废纸”,张超说,“找不到废纸”,我说,“我们的书包里都是纸”,书包里是语文数学品德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作业,我们烧,从作业烧到综合实践烧到科学烧到美术烧到音乐烧到品德烧到数学烧到语文,直烧到香草海夏天的炎热、知了的叫声和暴雨过去,直烧到香草海秋天的清爽和深蓝的天空到来。
秋天的香草海有一种特殊的气味,是淡淡的树叶的香味混合着蓝色天空的味道。多年之后的深秋,一天下午我在欧洲的某个街道上突然心中迷离恍惚,看着天空缓缓飘落的金黄色树叶不知所措,原来是在那街道上空气中有着香草海的气味,我怅然若失,直到开始下雨,直到那淡淡的树叶香味混合着蓝色天空的味道像雨水落入运河中的涟漪般缓缓散去。
那些香草海的味道一定是在某个时光静止的一刻留下了记号。
我的邻居三牙叔总是说,秋天香草海的晚霞落下的时候,如果看足够长时间,香草海湖面上的时光就会成为静止的。
我猜,我从未看过那么长时间。
三牙叔住在我家对面。他总是爬上香草海附近的小山,看着香草海的湖面,他还说,时光静止的时候,香草海像极了他的家乡。
我的小学就在那个湖边一条弯曲的街道上,街边有一个小店,店里卖捞面,卖面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妈,我妈说二十几年前她还在这里上小学的时候她就在这里卖牛肉面,那时卖面的大妈还是个二十几岁的姑娘。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中午晚上不回家吃饭在外面吃碗牛肉面或是三鲜面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一种独立和长大了的象征。卖面的大妈养过一只小黑狗,它的后腿有点瘸,它喜欢在我们吃面时从旁边的街道跑出来,从男孩子中间钻过去,然后又消失在马路对面另一个街道的转角。
上小学的时候张超和我曾在这附近捡到过一只灰色的小狗,那是一个春天的清晨,从锅里捞出的面冒着热气,张超和我早起跑步,其实我一点都不想早起跑步,张超也不想,张超和我认识的每个人都不想,但是老师说早起跑步,强身健体,有了强健身体以后才能更好地努力学习,更好地努力学习才能考上大学,考上大学才能成为社会栋梁。老师说得很有道理,我们听得也很认真,虽然我们都不太明白社会栋梁是什么意思,但是张超和我决定我们应该成为社会栋梁。即便有了成为社会栋梁的理想,我们也不想早起。不过有一天,张超告诉我他在公园附近发现了一片叫一串红的植物,一盆一盆地开放,在路边放得很整齐,早上那里人很少,他偷偷摘了七八串,每朵红花后面都有蜜,特别甜。于是他和我从此每天早上都出去跑步,整个春天香草海公园里的其他花越开越鲜艳,越开越多,只有一串红是越开越少。我想那个春天,那些一串红花盆后面偷吸花蜜的隐蔽之处,就是我迈出成为社会栋梁第一步的地方。
在一个一串红逐渐凋谢的春天的早晨,我们在公园捡到了一只小狗,它抬头看着我们的时候有很乖的眼神,我从家里的厨房偷了几根香肠,它低头吃得很香,张超把小狗牵到学校,立刻成为众人羡慕的对象。在以后的几个月,张超和我认识的每个人每天早上都积极早起跑步,在公园附近住宅区街道的每个角落检查搜索,盼望有另一只迷路的小狗出现。那几个月公园附近养狗的住户莫名其妙地丢了很多狗,吉娃娃松狮泰迪,后来公园附近养猫的住户又莫名其妙地丢了很多猫,金吉拉折耳短毛。
在小狗的主人找到张超和我要回小狗的前一周,它一直住在我的房间里,张超说让狗和我睡一张床是他给我的福利。那时我的房间里充满书和狗屎的气味,那只小狗醒着的时候,就蹲在我的房间抬头看着我书桌上的书。我小学的老师说书要越读越厚,然后才越读越薄。越读越厚似乎是理所当然,新书读着读着就成了旧书,旧书就比新书厚,我买的漫画《七龙珠》被借来借去,还回来时就变得又黑又厚,但我一直没弄明白越读越薄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就去问张超,张超说他也不明白,他还说现在小学你乱操个什么心,现在不明白的事,以后再长大一点就明白了。他说的时候一本正经,好像信心十足的表情,一副很屌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再加上他没提我害死他所有金龟子的事,于是我也就信了。
我的书房里,在那些越读越厚的书上面,我放了一个小长方形纸盒,盒子上写着“米克朗基落”,纸盒里面是一个放大镜。这个放大镜是三牙叔送我的礼物,他说他小时候曾经用放大镜看过邮票角落里的细小花纹。这个礼物源于我们小学三年级时的一篇语文作业《你长大了要做什么》,那时我写,我长大了要看这个世界,看天空,还要做一个科学家。准确地说,天文学家。那时我眼中的天文学家就是每天黑夜安静地凝望彩色天空等待流星出现的人,他们总是想象黑暗尽头的这个世界未知那一部分的样子,他们都有一个巨大的望远镜,看着夜空中遥远的地方,想象那些闪烁的星星里会有什么。我从来就没有过望远镜,但后来找三牙叔要了这个放大镜,大概把它当作望远镜的一个我可以操作的替代品,我试着从放大镜里看星星,在放大镜里,所有星空的色彩和闪烁都消失得无影无踪,那里没有流星出现,从放大镜里仰望星空,那里什么都没有。后来我用这个放大镜看过金龟子的头和脚,在放大镜下看着它们在夏日狠狠抱着红色毛桑果贪婪的样子其乐无穷。最后这个放大镜就一直被放在抽屉里,安静地躺着。后来过了很多很多年,我猜我已经到了《你长大了要做什么》中那个“长大了”的年龄,我没有实现那篇作文中的愿望成为天文学家,不过我一点都不遗憾,还有些庆幸,“每天都无所事事地看着彩色星空想象黑暗尽头的这个世界的样子的人是天文学家”无疑是个小时候错误的概念,长大了才知道,大部分天文学家每天都坐在一个房间里苦逼地计算各种充满了怪异符号的物理和数学程式,能够每天无所事事地看着彩色星空等待流星出现的人只出现在偶像剧中,其中有几个,在有段时间的电视剧里,被称作F4。所以如果我再回到小学三年级,写同样一篇语文作业《你长大了要做什么》,我应该写,我长大了要做F4。
那个放大镜,捡起了一些没有实现的愿望。达卡村落的吹箭二十三岁那年的春天,我在亚马逊雨林中一个叫达卡的村落里,那里是夏天。
在那个村落里我遇到了一只彩色的雄鸟,两只蓝色的大鹦鹉,一只灰色的长毛猪和一只公鸡。
这只公鸡住在一片沙地里,每天在村庄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据说每天清晨按时打鸣,大多数时候我睡得死,也就听不到,有时候我被它吵醒,就咒骂为什么它还没有被杀了热水里去了毛炖汤。有时候那只公鸡叫得特别开心,带着几千年前给人报时那种骄傲,我很想告诉它我们早已进入了钟表的时代,但是又找不到合适的办法,最终这件事也就放下了。
早上,我被公鸡的叫声吵醒。我走到水边,村落附近的水域是片平静的河湾,我记起昨天我在那里游过泳。
顺着河湾向南走五十多米,我到了岛的最南角,那里的芒果树林边有个小房子。那个房子曾经应该是刷成白色的,不过白色的石灰已经脱落,露出灰色的泥巴,房子正面的土墙刷成土黄色,其实可以不用刷的,因为里面灰色的泥巴和脏兮兮的土黄色没有区别,这真是个糟糕的搭配。土墙上有个黑色的电表,大概这样住在里面的人就可以每天都提醒自己住的地方在发电机工作的时候是有电的。
一个妈妈,她的两个女儿,还有一只黄狗,坐在房子前的石头楼梯上。早上的气温很高,黄狗安静地伸出舌头,盯着我。
“早上好,船夫回来了吗?”我问。
“还没有。”少女们摇头,她们面对面坐着,把腿和粉红色的人字拖鞋搭在对方的腿上。
“你知道他哪天回来吗?”
“可能一周,可能两周。找他做什么?”
“我在找个蓝色的村庄,需要问他点信息。”
“这里的水域没有很好的地图。”那个妈妈身体胖得不像样子,我几乎无法判断她到底更宽还是更高。
我点点头没说话。
这家的第一个男人在前年离开了村庄,去了马瑙斯市自由贸易区的电器工厂工作,在地球完全不同的另一面,和在遥远的中国从偏远中部农村前往珠江三角洲寻求不一样生活的工人拥有同样的梦想。家里的第二个男人是个船夫,在丛林中不同的村落间开小船运送货物。
“雨让水流变急了,淹没了些低地,现在航行很困难。”穿白色T恤的少女说。
“水流会平缓吗?”
“难说啊,现在是雨季和旱季中间,经常下雨,水流变化很快。”女孩子背后木头门的绿漆,斑斑点点地脱落,好像是长年被暴雨直接冲洗的样子。
我看看南边,大雨和持续的水流升高了水面,把一个高地分隔成两个彼此隔绝的小岛。我叹了口气转过身,“那,至少,你能帮我抓住那只按时打鸣的公鸡吗?”我低头对那只黄狗说。
“公鸡?GuGu可不会吃掉它。”穿白色T恤的少女摸摸狗的头。
GuGu站起身,摇摇尾巴,灰尘扬在旁边肥胖妈妈的身上,跑向村落中心。
我跟着黄狗跑开的方向走回村落中心。村中的居民不多,一百多人,稀稀拉拉,住在木屋里。很多年轻人都被现代化和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吸引而离开,只有老人和孩子留下,不过加上猪、鸡、狗,三只蓝色的鹦鹉和彩色大鸟,都被公鸡吵醒的时候,在村中的土路上乱窜,也热闹拥挤,乱七八糟。
我经过左边第三间小木屋和公用厕所时,一只灰色的猪从竹林里跑出来,从我面前安静地缓缓地走过,经过我面前都没有看我一眼,就像它是这个村里尊贵的族长,混蛋,但是它背上还有两块泥巴。
猪走了几步就躺在安德拉斯身边。安德拉斯光着上身举起右手,给我打了声招呼。他是村里的木匠,有点驼背,手里拿着一把锉刀,身边放着锯、刻刀、砂纸、笔和颜料。几乎每天都坐在木屋边的树荫下。按我爸的定义,和几个月前在上海的我一样,安德拉斯应该算是个手艺人。
安德拉斯招手叫我过去,“Ol葡萄牙文,早上好,下同。。”他说,他身边放着一瓶啤酒。
“Ol”,我点头回应,“我刚才去了船夫家,他还没回来。我猜我不会等他了。”
安德拉斯拿出一把竹筒,一头放入嘴中,一头对着远处的树干,“嗖”,一根箭吹出,钉在对面的树干上。他递给我竹筒,“试试这个,你可能会用得到。”
我接过来,是一个吹箭筒,丛林中流行的打猎工具。我吹了一把,没有打中树干,那箭也不知道飞去哪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又递给我另外一支箭,箭尾有暗红色的野鸡羽毛,他举起双手做了一个用力握稳的姿势,“站稳,一周前我用这个吹箭筒猎到了一只猴子。”
我抬头,他木屋门前的树枝上挂着三条腊鲤鱼和一串绿树椒,用水草串在一起,鱼鳍的橙红靠着树椒的翠绿。一个黑色猴子的尸体挂在木屋旁边,它的眼睛还没闭上。我握稳,再次吹出,箭再次飞得无影无踪。
猪躺在树荫下,睁开左眼,看了我两秒,然后再次闭眼睡去。
彩色大鸟走到我身边,停下,盯着我就像正在看着一个傻瓜。
我拿起第三支箭,握着箭筒盯着树干,这次我有些恼火。
在某些地方,如果在强烈的阳光下,如果我凝望某处,凝望得越久,就会感到身体进入了某种神奇漂移的状态,可以置身事外地看自己。对于我,这种置身事外通常都与高深莫测无关,大多很琐碎,比如自己为什么而生;为什么现在的自己,不是竹林中慢慢走出的一只公鸡,或一只猪。如果我生为达卡的一只彩色雄鸟,这个世界在这短暂的瞬间是什么样子:
〖=F(〗那个年轻的外乡人来到这里,说是要在丛林里寻找一个什么蓝色的村庄,真可笑。他长了一个奇怪的面孔,我在丛林中穿梭这么多年从未见过。外乡混蛋的汗从头上流下,妈的,真热。这个傻瓜已经两次没能射到靶,第二次还射到两米外的树干,两米外,我简直不能相信居然这么差。他居然还想试第三次。我得再说一遍,两次都没有射到靶,这个混蛋可真蠢。
那个土人木匠安德拉斯,光着上身站在阳光中,看着那些在箭靶边窜来窜去的黄色小鸡,目光笨拙。我拿我今天的晚餐打赌,这个土人在祈祷:这次至少靠近靶一点,千万不要射到养的小鸡,它们上个月才从市场买回,四处乱跑,还没有长大,被这个外乡傻瓜射到就糟糕了。不过我很讨厌这些小鸡,它们叽叽喳喳跑来跑去真烦人,要是长大了就更讨厌,就像那只自以为是的混蛋公鸡,每天的嗓门都特别大。哦,我真想看到这个外乡傻瓜第三次射到一只小鸡的情景,还有,应该射那只在村中占山为王的灰色大猪,它是个肥胖、丑陋、无耻的马屁精,整天就只知道趴在土人身边。飞吧,吹箭,射向它的大屁股。
最后,土人安德拉斯,他也是个蠢货。他整天都弯曲着上身坐在树下拿着几块木头敲敲打打。他的驼背像一个加大版的丑陋大虾,就像在我老家旁边洞穴中住着的整天挖泥巴的那只。安德拉斯和外乡人昨天喝一种黄色的液体,透明带白色气泡,喝完之后发出奇怪的胡言乱语,昨天他手里的那杯掉了几滴在我身边,我也跳过去喝了几口,妈的,又苦又涩,就像丛林中野猪撒的尿。我从未喜欢过我们河边的大虾邻居,天啦,它一直都吃泥土里的树根,长得像大虾的动物总是对食物有糟糕的品位。〖=〗
……
展开
——王宏图(资深文学批评家)
这部小说混合了作者在东西方文化中较长时间生活的不同体验,蕴含着他对精彩、自由生活的向往,也始终贯穿着根土文化对这种追求的张力……这使得这本小说对于过去和将来如是成长的年轻人来说,具有某种“自我启蒙”的参考意义。
——唐磊(资深文化研究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