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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笺注(典籍校释)/中国传统经典与解释
0.00     定价 ¥ 48.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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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67559660
  • 作      者:
    总主编:刘小枫//周春健|校注:(清)董天工|整理:黄江军
  • 出 版 社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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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是中国古典政治哲学的重要著作。它是秦漢社會轉型的結果,并或隱或顯地影響到其後千百年的中國。清代中後期,《春秋繁露》再次因社會變局而復興,成爲人們思考政治哲學的重要資源。
2.清代董天工爲箋注《春秋繁露》首人。歷三十餘年而成《春秋繁露箋注》。
3.《春秋繁露箋注》校核文字,引經釋典,疏通文氣,尤為難得者,其注疏援引《公羊》、《左氏》、《穀梁》三傳,不似後來學者多取公羊一家之説;又其書刊刻時,選録大量前人批註,保存古注利於後學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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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 董仲舒 (約前179—約前104),西漢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唯心主義哲學家和今文經學大師,著有《春秋繁露》、《天人三策》、《士不遇賦》等名作名篇。
箋注者 董天工(1703—1771),福建崇安(今武夷山市)曹墩人。雍正元年(1723)拔貢生,乾隆十四年(1749),所著詩集《澄心小草》(不分卷)刊刻,乾隆十六年(1751)撰成《武夷山志》、《臺海見聞録》,乾隆十八年(1753)《臺海見聞録》刊刻,乾隆二十六年(1761),《春秋繁露箋注》刊刻問世。晚年寓居武夷山留雲書屋,墓葬武夷山幔亭峰麓武夷山莊後山。
整理者 黄江軍,華東師範大學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博士生。曾任重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學術助理。主要關注二十世紀中國史、中國古典政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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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春秋繁露》向無定本,更無注本。作為董仲舒後裔的董天工,企慕宗風,發願整理遠祖巨制,歷三十餘年而成《箋注》。《箋注》校核文字,引經釋典,疏通文氣,乃首位系統校注《春秋繁露》的本子。尤為難得者,其注疏援引《公羊》、《左氏》、《穀梁》三傳,不似後來學者多取公羊一家之説;又其書刊刻時,選録大量前人批註,保存古注利於後學研讀。由是觀之,《春秋繁露箋注》實董學史上重要文獻。
本書據乾隆辛巳年(1761)刊本點校,並略作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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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崇安典齋董君,江都後裔也。本《公羊》家學,旁及《左》、《穀》,穿穴注疏垂三十年。念《繁露》一書,流傳未廣,質奧難明,佐郡餘閑,創爲《箋注》。
——[清]沈德潛

其书(《春秋繁露》)发挥《春秋》之旨多主《公羊》,而往往及阴阳五行。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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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楚莊王第一

楚莊王(羋mǐ姓,名旅,楚國國君,前613—前591年在位,春秋“五霸”之一)殺陳夏徵舒(夏徵舒,陳國大夫),《春秋》貶其文(文字上加以貶斥),不予(贊同)專討(擅自討伐)也。魯宣公十一年冬,楚人殺夏徵舒。《公羊》曰:“予其實不予其文。”書之曰“人”,貶之也,不得專討也。按,魯宣公十年,陳夏徵舒弑其君平國。平國,陳靈公名。弑君當殺,予其實也;諸侯不得專討,不予其文也。楚莊王是年以辰陵之盟(辰陵,陳邑,在今河南西華東。宣公十一年夏,楚莊王、陳成公、鄭襄公結盟於辰陵),殺徵舒而霸。靈王(楚靈王,名圍,前540—前529年在位)殺齊慶封(慶封,齊大夫),而直稱楚子,何也?魯昭公四年秋,楚子伐吴,執齊慶封殺之。《公羊》曰:“爲齊殺也”。按,魯襄公二十五年,齊崔杼(?-前546,亦齊大夫)弑其君光。光,齊莊公名。慶封,杼之黨也,奔於吴。自襄二十五年,至昭四年,已越十一載矣,楚靈王欲繼霸而爲齊殺之也。曰:“莊王之行賢(賢君之行),而徵舒之罪重。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貶,孰知其非正經。《春秋》常於其嫌(疑似)德一作“得”(正確,適宜)者,見其不得也。○劉辰翁曰:敘辨古絶,“嫌得”句括一經大旨。是故齊桓(即齊桓公,姜姓,名小白,前685—前628年在位,春秋“五霸”之首)不予專地而封,魯僖公元年,齊桓公城邢(在今河北邢臺),書曰“邢遷于夷儀(《公羊》作“陳儀”,在今山東聊城西南)”;二年,桓城楚邱(在今河南滑縣東、濮陽西偏南),没諸侯而不書;十四年,桓城緣陵(即營陵,杞邑,在今山東昌樂東南),書“諸侯”而不序,不予專地而封也。按,齊桓公五年,會諸侯于北杏(齊邑,在今山東東阿),此創伯之始。自是而衣裳之會(指諸侯國間以禮交好的會盟,與下文兵車之會相對)十有一:北杏、兩鄄(jun,衛邑,在今山東鄄城北)、兩幽(宋地,在今河南商丘南)、于檉(chēng,同“朾”,宋地,在今河南淮陽西北)、于貫(《左傳》、《穀梁》作“貫”,《公羊》作“貫澤”,宋邑,在今山東曹縣南)、陽穀(齊邑,在今山東陽穀北)、首止(《左傳》作“首止”,《公羊》、《穀梁》作“首戴”,衛邑,在今河南睢縣東南)、寗母(魯邑,在今山東魚臺東)、葵邱(宋地,在今河南民權東北);兵車之會(指諸侯之間的武裝會盟)四:于洮(曹地,在今山東鄄城西)、于鹹(衛地,在今河南濮陽東南)、牡邱(齊地,在今山東茌chí平東)、于淮(淮河),至四十有三年而卒。晉文(指晉文公,姬姓,名重耳,前685—前628年在位,春秋“五霸”之一)不予致(召至)王而朝,魯僖公二十八年,晉文公會諸侯于温,天王(周天子)狩于河陽。河陽,即温也,晉地。書曰:“狩,不予致王而朝也。”按,晉文十七歲出奔,在外十九年乃復國。即位四年,以城濮之戰(城濮,在今山東鄄城西南。僖公二十八年,晉、齊、宋、秦聯軍在城濮大敗楚軍)而霸,至八年而卒。楚莊弗予專殺而討,註前。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通“德”,道德)殆此指下楚靈矣。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討也。”楚靈殺慶封,註前。此句虚。按,所以稱子之故,申明在後。《春秋》之辭多所况(比較),是文約而法明也。
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擅自封國),復見於陳、蔡之滅;魯昭公(襄公之子,名裯,前541—前510年在位)八年,楚靈王滅陳。十一年,靈又滅蔡。十三年,楚平王封陳、蔡而復之。書曰:“蔡侯盧歸于蔡,陳侯吴歸于陳,不予楚專封也。”不予諸侯之專討,獨不復見慶封之殺,楚靈殺慶封,宜不予專討,乃不稱人而稱子,是不復見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謂殺徵舒。未明者著(彰明)之。謂殺慶封。○劉知幾曰:二語亦作文功令。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矣,謂楚莊殺徵舒,《春秋》已書“人”。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慶封爲崔杼之黨,其弑君之罪未見。故稱楚子以伯討之,稱楚子之故,至此發出,下復申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爲天下大禁。”○田汝成曰:讀至此,如寒霜砭骨。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慶封脅齊君而亂齊國,是貶主亂國。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比於此(以此爲例)其云爾(指《春秋》所説慶封罪行)也。”
《春秋》曰:“晉伐鮮虞。”魯昭公十二年,晉伐鮮虞。《穀梁》曰:“狄之也,與夷狄交伐中國,故狄之也。”註(指范甯著《春秋穀梁傳集解》。范甯[339—401],東晉順陽[在今河南淅川]人,字武子,《晉書》有傳):“鮮虞,姬姓,白狄。”是年冬,楚子伐徐,晉伐鮮虞,故曰交伐中國。按,《左傳》杜《註》:“鮮虞,在中山新市縣(在今河北正定)。”晉爲昭公。奚(何以)惡(厭惡)乎晉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禮而重信,信重於地,禮尊於身。○茅坤曰:禮信扼《春秋》之要,持議劃然。何以知其然也?○沈鼎新曰:不因會以綏諸夏,反伐同姓,則罪與楚同。宋伯姬(宋共公夫人)恐不一作“疑”禮而死於火,魯襄公三十年,宋災,宋伯姬卒。《公羊》曰:“伯姬之舍火,以傅、姆(傅、姆,分指輔導、保育后妃的師傅和保姆)不在,宵不下堂,逮乎火而死。”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疑信,欲以信服諸侯也。虧地,謂魯莊公十三年,柯(齊邑,在今山東陽穀阿城)之盟,齊桓遂曹子之請,與魯汶陽之田。《春秋》賢而舉之,以爲天下法,曰禮而信。禮無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猶天之道)也。今我君臣同(一本“同”下有“姓”字。同姓,指晉與鮮虞同爲姬姓)適(親近)女(同“汝”,指晉國),女無良心,禮以不答,有(通“又”)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晉伐鮮虞之年。按,《左傳》:“晉荀吴僞會齊師,假道于鮮虞,遂入昔陽。滅肥,以肥子棉皋歸。遂伐鮮虞。”昔陽,肥地(在今山西省昔陽縣)。棉皋,肥君名。○歸有光曰:婉以深。許孚遠曰:極辨極婉,令躲閃無地。公子慶父(魯桓公之子,莊公之弟)之亂,魯危殆亡。而齊桓公之於彼(指魯國)無親(無親戚關係,此指齊、魯而言),尚來憂我,魯莊公薨,子般(魯莊公世子)立,慶父使鄧扈(hù)樂(鄧扈樂,魯國宫中養馬的僕役,名樂)弒般,與夫人利閔公(名啟,前661—前660年在位)之幼而立焉。二年,又使卜齮(yǐ,卜齮,魯國大夫)弑閔公。《公羊》曰:“比三年無君,若以齊取魯,魯不與師,徒以言而已。”是年,齊桓公使高子(齊國高氏大夫)將(jing,統率)南陽(齊地)之甲(穿甲的武士),立僖公而城魯。如何與同姓而殘賊(殘忍暴虐)遇(對待)我?《詩》云:‘宛(小貌)彼鳴鳩(斑鳩),翰(羽毛)飛戾(至)天。我心憂傷,念彼先人(祖先)。明發(黎明)不寐,有懷二人(指周文王、武王)。’《小雅•小宛章》。大夫遭時之亂,兄弟相戒,以免禍之詩。彼,《詩》作“昔”。人皆有此心也。今晉昭原作“文”,非不以同姓憂我,而强大厭(通“壓”,欺壓)我,我心望平音(望,怨恨)焉。故言之不好,謂之‘晉’而已,是婉辭也。”上段言晉昭,下段言魯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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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整理説明1

《春秋繁露箋注》序1
漢廣川公傳譜傳4
凡例5

春秋繁露

卷一15
楚莊王第一15
玉杯第二24

卷二32
竹林第三32

卷三43
玉英第四43
精華第五51

卷四58
王道第六58

卷五74
滅國上第七74
滅國下第八76
隨本消息第九78
盟會要第十82
正貫第十一83
十指第十二84
重政第十三85

卷六87
服制像第十四87
二端第十五88
符瑞第十六89
俞予第十七90
離合根第十八93
立元神第十九94
保位權第二十97

卷七100
考功名第二十一100
通國身第二十二102
三代改制質文第二十三102
官制象天第二十四110
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第二十五114
服制第二十六115

卷八117
度制第二十七117
爵國第二十八119
仁義法第二十九126
必仁且知第三十130

卷九133
身之養重於義第三十一133
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爲仁第三十二135
觀德第三十三136
奉本第三十四141

卷十144
深察名號第三十五144
實性第三十六150
諸侯第三十七152
五行對第三十八152
闕文第三十九154
闕文第四十154

卷十一155
爲人者天地第四十一155
五行之義第四十二156
陽尊陰卑第四十三158
王道通三第四十四161
天容第四十五164
天辨在人第四十六165
陰陽位第四十七166

卷十二168
陰陽終始第四十八168
陰陽義第四十九169
陰陽出入上下第五十170
天道無二第五十一172
暖燠孰多第五十二173
基義第五十三174
闕文第五十四176
闕文第五十五176

卷十三177
人副天数第五十六177
同類相動第五十七178
五行相勝第五十八179
五行相生第五十九182
五行順逆第六十184
治本五行第六十一186

卷十四188
治亂五行第六十二188
五行變救第六十三189
五行五事第六十四190
郊語第六十五192

卷十五194
郊義第六十六194
郊祭第六十七194
四祭第六十八197
郊祀第六十九198
順命第七十200
郊事對第七十一203

卷十六205
執贄第七十二205
山川頌第七十三206
求雨第七十四207
止雨第七十五211
祭義第七十六212
循天之道第七十七214

卷十七220
天地之行第七十八220
威德所生第七十九224
如天之爲第八十225
天地陰陽第八十一227
天道施第八十二229

《春秋繁露》附録231
雨雹對231
廟殿火灾對234
論種麥奏235
論限民名田疏236
士不遇賦237

傳序題跋239
《董仲舒傳》239
《春秋繁露序》241
《崇文總目》242
《中興館閣書目》242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243
六一先生《書春秋繁露後》243
新安程大昌泰之《秘書省書繁露後》244
《跋春秋繁露》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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