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心时代”君子人格论》:
(三)苟利国家,生死以之
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方方面面利益,不改革国家会陷入困境,改革会招致很多人的不理解乃至仇恨。子产对要解决的问题不回避,对不理解的非议不退缩,对重重阻力迎难而上,舍我其谁,排除万难,做出了三件功在当时,利在千秋的大事。
一是允许言论自由。能不能允许大家议论时政,是历史上政权存废的试金石。西周时代,召公谏厉王弭谤,就提出了著名论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厉王弭谤,最后被流放。郑国的智者然明,看到郑国人在乡校,议论时政,就建议毁掉乡校。子产却说,“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听到议论就及时疏导,把议论当作良药。孔子用“仁”这一标准高度评价此事,“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
中国历史上,面对诸多君主闭目塞听的弊政,子产不毁乡校成了人们评议政治文明的典型范例。一代文豪唐代韩愈,读了子产的事迹,大为感动,专门撰写了《子产不毁乡校颂》颂古非今:“我思古人,伊郑之侨。以礼相国,人未安其教;游于乡之校,众口嚣嚣。或谓子产:‘毁乡校则止。’日:‘何患焉?可以成美。夫岂多言,亦各其志:善也吾行,不善吾避;维善维否,我于此视。川不可防,言不可弭。下塞上聋,邦其倾矣。’既乡校不毁,而郑国以理。在周之兴,养老乞言;及其已衰,谤者使监。成败之迹,昭哉可观。维是子产,执政之式。维其不遇,化止一国。诚率此道,相天下君;交畅旁达,施及无垠,于呼!四海所以不理,有君无臣。谁其嗣之?我思古人!”
二是土地改革。襄公十年,子产父亲等曾推行土地改革,重新划分全国田地和沟渠,把那些非法侵占的土地收归国有,被没收土地的几个家族联合起来造反,杀死了当时的执政者包括子产的父亲。二十年后,襄公三十年(公元前543年),子产执政,继续推进父亲未竟的改革。重新划分土地界限,确定各家的土地所有权,以制止贵族对土地的任意侵占和争夺。遭到很多人的反对,一些人放言:“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子产不为所动。三年后,改革初见成效,又有人歌颂:“我有子弟,子产教诲他们;我有土田,子产让它增产。万一子产逝世,谁来接替他呢?”五年后,子产“作丘赋”,按丘(十六井)征收军赋,一丘出马一匹,牛三头。此为古法,久已不行,子产恢复这一制度是为了增强郑国军力。但这项改革却受到国人的强烈反对。国人谤之日:“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国人不满,把征收赋税害民比喻为蝎尾之毒。增加税收,充实军饷,是为了增强郑国自卫能力,子产认为只要有利于国家,就要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推行,并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改革每一步都会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和威胁,但子产认为只要有利于国家,就勇往直前,无所畏惧,自己的生死可以置之度外了。子产的这一精神影响了很多后代士人为了国家利益,竭忠尽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三是法治建设。中国古代虽然有禹刑、汤刑、周朝九刑,但都没有流传下来。春秋时代尚未有系统的成文法典。对于广大平民来说,某一行为是否违法,如何处罚,一无所知,全凭贵族处置。公元前536年,子产把刑法铸在鼎上,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叔向坚决反对此事,引经据典,认为“民知有辟,则不忌其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主要是怕平民从此可以依据法条进行争讼,不再害怕贵族特权。二十多年后,赵简子铸刑鼎,孔子也极力反对,认为“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也是考虑贵族的特权受到影响。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子产的回应是“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是针对乱世,拯救当代。这是春秋社会从礼治变为法治的艰难蜕变,尽管过程漫长,但子产敢为天下先。北魏孝文帝曾和大臣元澄探讨此事:“昔郑子产铸刑书而晋叔向非之。此二人皆贤士,得失竞谁?”对日:“郑国寡弱,摄于强邻,人情去就,非刑莫制,故铸刑书以示威。虽乖古式,合今权道。”①元澄的回答颇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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