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部精彩如悬疑小说的历史力作
谁能想象得出职业行刑者对杀人这份工作的感受?45年的职业生涯里,他亲手处死394人!有冷酷不仁的盗寇、油嘴滑舌的诈骗分子、命运悲惨的未婚妈妈,乃至贵族议员、虔诚的牧师、贪腐的狱卒,甚至自己的姐夫,被他拷问、鞭笞、虐待、毁容的犯人更达数百人……
在一次旅行途中,历史学家乔尔•哈林顿偶然寻获一本长期被埋没在角落的刽子手日记。以日记为蓝本,他抽丝剥茧、细腻解析,深入16世纪纽伦堡刽子手弗朗茨•施密特不为人知的内心世界,写出了一部精彩如悬疑小说的历史力作。一个人一辈子如何沉浮于血腥技能与虔诚信仰之间?不读到这本书的尾页,你会完全不想放下。
2. 古怪、鲜活、让人欲罢不能的社会史
积水的马路、冒着白烟的摊位、嗜血而迷信的群众……哈林顿运用令人钦羡的文风和学者的功力,让我们回到文艺复兴时期恶臭扑鼻、人潮如织的南日耳曼街市,全景呈现了一个站在现代开端的欧洲社会。这部以刽子手为主角的社会史,古怪、鲜活,读来让人欲罢不能,即便普利策奖、布克奖等文学奖得主也都纷纷赞赏极力推荐。更收入近50幅令人眼界大开的珍贵插图,震撼展现挖眼、剁指、火烧、鞭刑、溺刑、轮刑、绞刑等等千奇百怪的行刑方式,宛如暴力与刑罚的奇观。
3. 让我们以全新的角度思索历史的撼人佳作
为什么人们会选择公开行刑来彰显公权力,又是什么让刽子手退出了历史舞台?斩首示众已被现代文明社会视为野蛮,那么何谓“文明”,何谓“野蛮”,“文明”又从何而来?
这是一本让我们以全新的角度思索历史的撼人佳作。刽子手弗朗茨见证了自己的职业上升为司法的一环,在现代开端的欧洲露出司法的光亮。他的一生是思考暴力、刑罚和社会进步的切入点。在刽子手的世界,依稀能瞥见我们自己的身影。展读之际,它促使我们思考——那时的社会与我们今天自以为进步的社会,相去究竟多远?
《忠实的刽子手:动荡十六世纪的生死荣辱》是历史学家乔尔·哈林顿的一部力作,以一部16世纪欧洲的刽子手日记入手,打开这名斩首大师残酷、怪诞、匪夷所思的一生,也展现了文艺复兴时期鲜为人知的一面——“刽子手的黄金时代”。
在45年的职业生涯中,弗朗茨·施密特斩首394人,拷问、鞭笞、虐待、毁容的犯人达数百人……弗朗茨是执行暴力的砍头人,是背负着耻辱的家族之一员,但他并非杀人如麻的怪兽,他还是每年平均看300名病人的医生,被宗教改革者称为“上帝之手”。
弗朗茨是我们进入文艺复兴时期残酷一面的导览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16世纪的女巫、盗寇、杀人犯;他在现场向我们讲解刽子手的工作日常——挖眼、剁指、轮刑等名目繁多的刑罚;他带我们置身南日耳曼恶臭的街市,在那里,围观行刑的人们伺机偷走死者的肢体。
弗朗茨还见证了刽子手这一职业从声名狼藉上升为司法中的一环,在现代开端的欧洲透出一丝司法的光亮。至今人们仍在问,人是否有权处死另一个人?刽子手为何退出历史舞台,现代人为何不再依赖公开处决?自弗朗茨的时代以来,残酷的刑罚似乎已被驱逐出文明社会,但这是不是现代人自傲的错觉?刽子手弗朗茨持剑而立,带我们重新思考暴力与刑罚。
一.学徒(节选)
青少年时期的弗朗茨从父亲身上学到了什么?首先,他对什么是男子汉有了自己初步的想法。在近代早期,男子气概尤重荣誉,包括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海因里希在弗朗茨幼时就要他牢记,被大家痛恨的阿尔布雷希特伯爵剥夺了他们家珍视的一切:光彩的职业、公民权、亲友之间的往来,甚至被迫隐姓埋名。活到70 岁的弗朗茨在晚年的日志里透露诸多内情,包括祖父、伯父的全名(那个年代,多数人不知道也从没见过自己的祖父母),一位亲戚不幸和猎鹿人与其猎狗狭路相逢的经过、伯爵出言恫吓父亲的每一句话、意欲参与暗杀的刺客人数等。如此种种,每个都足以成就精彩的家族故事。近代早期的男子大多对家族名誉念念不忘,而弗朗茨父子对此的执着程度甚至到了病态的地步,原因不外乎每天都被别人指指点点,提醒他们所受的耻辱。弗朗茨对于个人荣誉的定义虽然会随时间而改变,但是一如父亲,对于家族所遭受的全然不公的待遇,他怀抱熊熊怒火,非要讨回个公道不可。有人不禁怀疑,海因里希与弗朗茨分别受雇于班贝格与纽伦堡担任刽子手,难道仅是巧合?毕竟这两个城市曾是阿尔布雷希特伯爵恨之入骨的死敌。
另一个可确定的部分是,海因里希传授了儿子一技之长,这也是决定有无男子气概的另一项要件。“刽子手的功夫造诣”涵盖好几种不同的技术,必不可少的则是技巧的娴熟,诸如效率十足地动用刑讯及各种肉刑,包括挖眼、剁指、鞭笞,也包括熟练运用各种处决死囚的方式。不过弗朗茨一开始只是学徒,负责各种杂务:清理和保养父亲的斩首剑与刑具,准备公开处决所需的镣铐、绳索、木头等器具,为父亲和父亲的助理张罗吃喝,有时还得帮忙处理斩首犯人的尸体及被砍下的头颅。弗朗茨愈长愈壮,已可在审讯或处决囚犯时,协助压服犯人,不准他们乱动,并跟着父亲到法兰克尼亚各乡镇处决犯人。靠着观摩经验老到的父亲,弗朗茨了解到执行绞刑时人字梯摆放的位置,以及用绳索和锁链对付挣扎不从犯人的方法。他协助架设将犯人溺死于河里的临时木台,这种死刑既难操作也耗时,通过在旁观摩,他学会了如何加速这一过程。特别是,海因里希还传授儿子在执行“痛苦的逼问”时,如何随心所欲地应用多种刑讯工具,以及如何评断犯人受苦的能耐,以免犯人在处决前提早向死神报到。
刽子手的另一项职业,对我们现代人而言可能匪夷所思:他们经常兼职施行民俗疗法。一些刽子手利用行业的神秘感招揽顾客,但真正维持医名不坠的原因是他们熟稔人体构造,尤其善于处理各种伤口。海因里希可能跟其他刽子手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并将其传给了弗朗茨,包括如何用药草和药膏治疗受刑犯人的伤口,或是为囚犯接好断骨,以便接受公开处决。精通这类医术后,成年的弗朗茨靠着医者和医疗顾问等副业,为自己赚进可观的额外收入,退休后更是靠着这份手艺,为自己确立了另一个职业身份。
再者,成功的刽子手(尤其在刽子手被寄予更高期待的时代)也必须培养与人打交道的技巧,且多少得具备洞察人心的能力。虽说这些技巧难以言传,但海因里希·施密特至少在如何恰当应对社会各阶层人士上能够以身作则,上自注重地位的贵族上司,下至较难被人信赖的低阶下属,乃至关在刑讯室里、站在绞刑台上的那些激动又可怜的犯人,他都有一套办法。……
二.巡境实习生(节选)
年轻有抱负的刽子手不会卷入这类纷争不断的世界。要远离这些不三不四的滋事分子,或是避免和这些人有所交集,必须拿出毫不松懈的努力。这种自我孤立、与人断绝来往的做法,想必让弗朗茨的情绪与心理极为难过,尤其是在他尚未获得体面社交圈接纳之前。口碑不错的客栈会提高警觉,不太愿意让弗朗茨这种背景的男子下榻,尽管他受雇于采邑主教,穿着体面、彬彬有礼。一路上,弗朗茨说不定会隐藏或谎报他的身份,或改到别的地方住宿,如善心陌生人的谷仓或住家。不过一旦到了处决地点,再也不可能隐姓埋名,因此几乎不可能参加任何联谊或聚会。唯一愿意和弗朗茨共坐一桌(或共享一张吧台)的年轻男子,正是他极力划清界限的对象,诸如乞丐、雇佣兵、在逃的犯人。他选择女伴的机会也同样受限——正直且有地位的工匠不会希望女儿和他有任何瓜葛,至于妓女或放荡女子则会损及他积极建立的名声。
因此弗朗茨下决心远离葡萄酒、啤酒或任何含酒精的饮料。这对当时的男子而言可是非常了不起的决定,但弗朗茨并未因此牺牲太多的社交生活。想必他一辈子都做到了戒酒的承诺,这也成了他日后广为人知、受人景仰的特质之一。弗朗茨或许是基于宗教信仰,但滴酒不沾在16世纪几乎不可能,即使是虔诚的教徒也做不到。照我们现代人的揣测,弗朗茨可能被身边的亲友(如父亲)的酒后失态或暴力伤害过。但无论是宗教或情感上的理由,弗朗茨远离酒精,也是经过审慎评估后做出的攸关事业的决定。近代早期的欧洲人认定刽子手一定酗酒,这是刻板印象,但不无道理。一而再再而三处死并拷问自己的同类,虽是职责不得不然,但弗朗茨的同行多半会在行刑之前,灌下一两大杯啤酒来壮胆,也会在行刑之后试图以大量的葡萄酒来冲淡记忆。弗朗茨公开摒弃其他刽子手酗酒成性的习惯,用这异于常人的做法宣示自己无论是实际上或形象上随时都保持清醒。就像日本柔道以退为进的招数一样,弗朗茨巧妙地将被社会孤立、必须独来独往的劣势,转化为与众不同的美德,让未来雇主甚至整个社会对他另眼相看。这个实习刽子手静静地坐在小酒馆里的僻静一角,没有同伴,不饮酒,或许孤单,但他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三.名师(节选)
对于大多数拥护法国大革命平等思想的我们,难以理解弗朗茨何以会深信富人及贵族天生高人一等。现代社会之所以出现嫉富妒贵的文化,系因众人羡慕且不平财富及特权出自继承,而非因为神的赋予。但是对弗朗茨及他那个年代的民众而言,社会存在贵贱或地位高低,一如晴雨、瘟疫这些自然力,尽管善变甚至具破坏力,却无可避免。所以弗朗茨接受这样的社会现状,我们不必太过惊讶。他的角色正是捍卫这样阶级分明的架构,他也相信自己拥有足够的智慧与决心,可在既定的框架内实现他的目标,但是代价极大。弗朗茨日日被人提醒他地位低下,有时被投以不屑与藐视的眼神,有时被指桑骂槐。此外,他不得参加庆典、舞会、游行等公共集会,跟他职业有直接关系的集会除外。就连和他共事的同仁,如市立医生、法官、法庭公证人,也不得在街上自由自在地跟他交谈,或表现出亲如一家人的迹象。弗朗茨将这类侮辱视为他这种下层人士理应承受的命运,至于这些日复一日的鄙夷是否让他动怒、羞愧、绝望,只有他自己知道。
四.洁身自爱的圣徒(节选)
面临风刀霜剑的恶劣环境以及不公不义的社会,信仰与救赎究竟有何意义?天意与个人选择又扮演了什么角色?痛失妻儿之后,弗朗茨愈来愈热衷于探讨人类行为背后的成因与理由,因此日记逐渐被这些内容取代。希冀从看似失序的世道中找出秩序与意义的企图心愈来愈强烈,因此他的日记愈加频繁地借用当时流行的犯罪小说写作手法(想必他相当熟悉)。一些看似随机发生、毫无关联的案件,成了环环相扣的故事,唤起大众对被害人的怜悯之情及严惩犯人的决心。弗朗茨笔下的恶棍以嗜血的强盗及阴险的亲友为主,与当时小报报道的犯人差不多。不过,不同于廉价小报与劝世文的写法,弗朗茨既不说教也不概化犯罪动机。他认为伤风败俗或为非作歹全是个人因素使然,亦即个性及自由选择的结果,不能以外在因素推托。由于职业原因,弗朗茨接触大量犯人及被害人,自然而然更重具体事项而非抽象的概念。此外,已届中年的他对宗教定义的罪孽与救赎有了更深的感受。弗朗茨笃信路德教派教义的救赎论,所以面对可怜的罪人时,不仅有更清楚的是非判断,也较昔日更有悲悯之心。因为坚信上帝仁慈悲悯,让许多改信耶稣基督的死囚在伏法前得到了慰藉,而这信念是否也安抚了弗朗茨本人,协助他度过人生的诸多低潮及一路上单枪匹马的奋斗过程?
地图
序言
一.学徒
二.巡境实习生
三.名师
四.洁身自爱的圣徒
五.治疗者
后记
注释
致谢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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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读来畅快有趣、大开眼界、匪夷所思,也骇人听闻。哈林顿说了一个精彩的故事,生动描绘弗朗茨的生平以及他的世界。
——瑞克·阿特金森(Rick Atkinson,普利策奖得主、《北非战争》作者)
一部审慎又精彩的著作……它探究十六世纪的纽伦堡及其周遭的世界,再现当时的社会脉络,呈现令当今社会难以理解的残酷面,栩栩如生。因为本书,弗朗茨这位刽子手以及他手下的死者,不会再被我们现代人睥睨,而是回过头以当时的道德高度还他们一个公道──那时的社会与我们今天自以为进步的社会,其实相去不远。
──希拉里·曼特尔(Hilary Mantel,布克奖得主、《狼厅》作者)
这本书让大家回到十六世纪恶臭扑鼻、人潮如织的南日耳曼──积水的马路、冒着白烟的摊位、嗜血又重度迷信的群众。哈林顿运用令人钦羡的文风和学者的功力,让细节与抽象概念跃然纸上。这是出色的社会史著作:古怪、鲜活、让人欲罢不能。
──R. 杰伊·小马吉尔(R. Jay Magill Jr.,美国学者)
哈林顿以令人赞叹之笔成功还原了当年的历史,以独特的方式带领读者进入刽子手的感情世界,进入他成就感与耻辱感并存的不安意识。任何人若愿意以全新的角度思索历史,并重新看待今天的犯罪与惩罚方式,那么这一定是一部撼人佳作。
──乌林卡·鲁布莱克(Ulinka Rublack,圣约翰学院欧洲史学者)
一针见血……从方方面面呈现宗教改革时期的日耳曼。
──《科克斯书评》(Kircus Review)
精彩绝伦,引人入胜……通过聚焦于杀戮这一职业,哈林顿唤回了一整个世界。
——《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
这是一个十分现代的故事,却讨论了死刑和被哈林顿称为“人的复仇冲动”的深刻话题。
——《华盛顿邮报》(The Washington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