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第一节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
第二章 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第一节 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国民待遇原则
第二节 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第三节 外国人的诉讼行为能力
第四节 诉讼费用担保
第五节 诉讼费用的减免和司法救助
第六节 诉讼代理制度
第二编 国际民事管辖权
第三章 国际民事管辖权概述
第一节 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分类
第三节 不同类型国家关于国际民事管辖权的规定概述
第四节 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
第五节 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国际立法
第四章 若干亚洲国家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一节 中国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二节 新加坡和泰国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三节 菲律宾和印度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四节 日本、朝鲜和土耳其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五章 若干欧洲国家和欧盟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一节 英国和爱尔兰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二节 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三节 荷兰和德国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四节 芬兰和丹麦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五节 欧盟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六节 俄罗斯、罗马尼亚和匈牙利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六章 若干美洲国家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一节 美国和加拿大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二节 墨西哥和委内瑞拉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制度
第七章 若干大洋洲和非洲国家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规定
第一节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规定
第二节 尼日利亚、突尼斯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规定
第八章 法院管辖权的限制——国家豁免、外交豁免和国际组织的豁免
第一节 国家豁免
第二节 外交豁免和国际组织的豁免
第九章 平行诉讼与不方便法院原则
第一节 平行诉讼
第二节 不方便法院理论
第三编 第一审程序
第十章 诉讼的开始
第一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制度(上)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制度(下)
第三节 若干亚洲和美洲国家的制度
第十一章 审前获取信息
第一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审前获取信息制度(上)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审前获取信息制度(下)
第三节 若干亚洲和美洲国家的审前获取信息制度
第十二章 送达与取证
第一节 国际司法协助中的送达与取证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的送达制度(上)
第三节 若干欧洲国家的送达制度(下)
第四节 若干亚洲和美洲国家的送达制度
第十三章 临时或预防措施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若干亚洲国家的临时或预防措施制度
第三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临时或预防措施制度(上)
第四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临时或预防措施制度(下)
第五节 若干美洲和大洋洲国家的临时或预防措施制度
第十四章 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
第一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上)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下)
第三节 若干亚洲和美洲国家的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
第十五章 审理
第一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审理程序(上)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审理程序(下)
第三节 若干亚洲和美洲国家的审理程序
第十六章 判决和救济
第一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判决和救济制度(上)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判决和救济制度(下)
第三节 若干亚洲和美洲国家的判决和救济制度
第十七章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期间、诉讼时效与证据
第一节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期间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
第三节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第四编 审判后申请与上诉
第十八章 审判后申请
第一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审判后申请制度(上)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审判后申请制度(下)
第三节 若干亚洲和美洲国家的审判后申请制度
第十九章 上诉
第一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上诉制度(上)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上诉制度(下)
第三节 若干亚洲和美洲国家的上诉制度
第五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概述
第一节 外国法院判决的含义及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学说
第二节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关系
第三节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
第四节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一般条件
第五节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若干国家的判决执行制度
第一节 若干亚洲国家的判决执行制度
第二节 若干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判决执行制度(上)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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