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他》文:猫某人
我是哔哔,快两岁了,是小四家的泰迪。
在上海有很多人养泰迪,夏天的步行街上,从小姑娘到中年男人,你很容易看到有只泰迪跟在他们脚边,修剪得圆滚滚的,乖巧可爱,又灵活,像只小鹿似的蹦着走着——这些都是我听来的,因为小四经常出差不在家,我也很少出门,经常只能见到打扫的阿姨。比起其他泰迪我一点儿也不好看,两个月不到的时候我得了气胸,小四跑完通告半夜赶去医院看我;好容易熬了过来又得了皮肤病,毛掉得一块块的,斑秃一样,一只耳朵还因为总上药歪在一边耷拉着……我长得一点也不神气,又小又干瘪,连KITTY看起来都比我威武。但是小四似乎并不在意这一点,现在他有那么多宠物了,还是经常笑着咬我的耳朵,攥着我的爪子逗我玩,带我在院子里溜达,嗯这个时候我感觉自己稍微有点神气了。
我是茶杯,半岁不到,是小四家的金毛。
我到小四家的时候他已经有很多宠物啦,有猫和别的狗,资历都比我深,陪伴他的时间都比我久,而且我发现自己越长越庞大,最近一抖尾巴就会扫倒一片大东西了,保安师傅很紧张,经常带着我出去,怕我弄坏会客室桌上那些看上去挺贵的杯子瓶子什么的。小四很宠我,他和客人开会的时候允许我在会客室里趴着吹空调,朋友来了就领着我见他的朋友们,他们一看见我跟哔哔就两眼放光,在我们身上揉来揉去……我超高兴的,因为小四忙起来的时候就顾不上理我了。有人问我和哔哔中小四更喜欢谁,小四说是哔哔,因为哔哔看起来就很弱,需要更多照顾——可是看起来明明更喜欢我吧?是吧?
作为一条地道的金毛猎犬,我最得意的就是我闪电的速度以及强壮的身体……奔跑时咚咚咚的动静。我家很大,前后院子和每栋楼我每天都要巡视的,(以便)到处接受小四那些女同事的爱抚,嘻嘻。小四特别喜欢跟我玩儿,我们相处的时候一直是跑来跑去的。他很喜欢看我上楼梯,我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他觉得我四条腿不太协调的样子很好笑。他说金毛就是蠢萌的代言人呀,然后我就愉快地接受了这个设定~我俩比赛跑步的时候,那个哔哔?早就不知被我们甩到哪里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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