邰峰著的《对我国竞技运动员培养制度的研究——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精)》是以“制度”为逻辑起点,透过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我国竞技体育的制度存在与运动员培养的制度选择。
众所周知,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产生与确立,促进了世界经济体系的蓬勃发展与制度革新,是当今世界最著名的经济学理论之一。然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核心却并非是单纯的经济学方法论,反而是对“制度”的研究,以及对市场经济活动中人类各种交易行为的分析与研究。可以说对“制度”的发现与构建既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精髓,也是该理论确立的重要基础。因此,本研究也是以“制度”为逻辑起点,透过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我国竞技体育的制度存在与运动员培养的制度选择。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举世瞩目的骄人成绩。特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举国体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推动了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然而,伴随国家经济体制的转型与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深化,使得我国竞技体育已经逐步走向了商业化、产业化、职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道路,其原有制度与运动员的培养方式发生变迁,并因此导致了我国竞技运动员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发展、竞技体育非实物性劳动产品属性的混淆、运动员产权的界定不清,以及利益分配不均等制度问题的突显。并且,这些矛盾问题的显现,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因此,在新时期如何科学地制定和完善运动员的培养制度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问题。
研究结果显示:①运动员培养制度的构建是我国竞技体育制度发展的核心。因此,在新时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运动员培养制度能够推动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②原有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的竞技体育“三级训练网”式的运动员培养制度,已经很难满足当今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的需求,也不能满足我国竞技运动员培养制度的需要。因此,在转型时期制定出与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相匹配的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制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需要。⑧长期以来,为实现国际角色地位的提升,举全国之力发展竞技体育,这让国家承担了巨大的制度性成本。一方面,巨大的经费投入给国家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担;另一方面,全额的经济投入与统一化的运动员培养体制,使得国家与运动员个体之间在劳动成果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占有方面产生了矛盾与纷争。因此,进一步推行与实施“双轨制”必将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与纷争,降低国家在竞技体育生产与投入方面的成本,减轻国家的部分经济负担。④通过对产权不同权能的分割,可以实现运动员人力资本的权能划分。再通过权能的划分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与产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并以此消解各类矛盾与纷争,推动我国竞技运动员培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⑤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更为有效的制度保障机制的建立。由于我国竞技运动员的培养涉及国家、社会、企业、俱乐部,以及运动员本身等多元交易主体,因此为保障竞技运动员培养制度的有效实施,一方面要加强竞技体育的法律法规建设,全面保障各主体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还要加强运动员的法律意识培养,强调运动员责任意识与职业道德方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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