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尝试在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有机结合的“假设演绎法”的逻辑过程中,采用利益分析与社会关系分析相结合、动态(历史)与静态分析相结合、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问题进行研究。在对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界定中,本书从财政社会学的基本议题出发,以经济社会学主要取向——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为基础,大胆运用分析、综合、抽象、具体等方法,阐释财政权力结构的基本内涵以及相关理论。对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权力结构采取了静态分析的方法,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述了财政权力结构构建的依据;对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分析则采用了动态(历史)分析的方法,回顾了其在社会“危机”推动下的演化路径,并运用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现行财政权力结构的有效性及地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了分析。最后,通过与成熟市场经济下财政权力结构的一般性相比较,并结合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特殊性,提出优化我国财政权力结构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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