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一、裁判监督
(一)合同纠纷
未披露涉外股权转让协议主体资料的违约责任认定
——颜海雯与贝迅·米克、莫某某涉外及涉台股权转让纠纷情况通报及抗诉案
民间借贷违约金约定过高的裁判规则
——黄常会与梁巧云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
合同解除后如何划分双方当事人的违约及过错责任
——中山市东大漂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合同性质认定及法院能否依职权调整违约金
——中山市广晖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山市丹丽陶瓷洁具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抗诉案
物业管理费的缴纳能否证实商铺已交付
——中山市三宝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宜春市唐人轩电影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格式条款的认定及适用问题
——曾建仁等八人与中山市协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抗诉系列案
形式有瑕疵的还款收据效力认定
——朱秀莲与古总权企业出售合同纠纷抗诉案
夫妻一方是否应对另一方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法丰玻璃厂与黄伟德、曹庄严、周日星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
灵活运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调查核实权查找新证据促成改判
——中山市小榄镇景毅燃气具电器厂与中山市德贝尔电器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抗诉案
买卖合同纠纷中对于商品质量证据证明力的判断问题
——李桂林与胡祖鑫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诉讼时效的认定问题
——王洪耘等54人与中山市豪威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抗诉案
严打工程转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吴国辉与关耀辉、李志红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
员工代表公司履行合同时实施的侵权行为及过失行为公司应承担何种责任
——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与中山亮剑安防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提请抗诉案
(二)侵权纠纷
两车相撞造成第三人受侵害是否成立共同侵权
——中山市南区立顺包装纸品厂与吕杰、吕凤良、官忠诚、彭淑辉、幸荣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及梁连妹、黄锦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抗诉案
住宅窗台安全隐患的认定及开发商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胡少全、何云霞与中山市中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顺成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抗诉案
检察机关运用调查核实权及新证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陈裕华与中山市天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抗诉案
非法传销行为人的投资款是否应受我国法律保护
——郑丽群与毛洪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
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应如何适用
——龙希如与中山市公共汽车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
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伤的雇员承担连带责任是否需以行政机关确认为安全生产事故为前提
——欧君生与周俊林、中山市众汇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抗诉案
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取证申请应否送达通知
——陈光兴、李少娟与欧伟刚、黄志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检察建议案
(三)劳动争议
当事人签名的《声明》是否有效
——张润添申请监督劳动争议纠纷案
单位是否应向离职原因无法查明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黄显祥与广东中泽重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抗诉案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致合同解除,公司应否支付经济补偿
——谢伙成与广东中泽重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抗诉案
对法院应调取而未调取的证据认定
——黄汝梅与周仁光等23名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抗诉系列案
具有向相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的情形应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刘钜燊与中山市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抗诉案
二、行政违法监督
住宅窗台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监管责任认定
——督促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案
对行政机关审批程序不规范的法律监督
——袁玉珍与中山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纠纷检察建议案
利用行政检察建议统一处理群体性外嫁女权益纠纷案件
——梁环好等人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理纠纷检察建议案
对有关部门违法介入强制拆迁行为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林鸿飞、张泗芳与中山市某某局等三个行政单位行政强制与行政赔偿纠纷检察建议案
利用检察建议对存在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进行监督
——杨卫东与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纠纷检察建议案
多措并举堵塞监管漏洞,惠农补贴专款专用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
未办理塔吊安装告知手续进场施工的监管责任认定
——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案
对国土部门颁发土地证中指界程序违法的监督
——督促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案
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妥善处理辖区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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