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初.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汽车等十个产业实施调整与振兴规划。调整振兴规划是短期应对危机措施(保增长)和中长期产业发展政策(调结构)的结合。其中,“调结构”政策是原有产业政策的延续.具有较强直接干预市场、以政府选择代替市场机制和限制竞争的管制性特征,是典型的选择性产业政策。李平等著的《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研究——基于中国产业政策反思和重构的视角》对以上十个重点行业的调整与振兴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政策的效果进行了详细的解析。从实施情况来看.调整振兴规划在保增长、扩大内需方面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也带来一些不良的政策后果,例如进一步刺激了钢铁等行业产能投资,使得保增长、扩内需政策退出后,产能过剩问题更为突出。调整振兴规划虽在调结构方面作用有限,且由于过于依赖行政手段,政策存在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并由此带来诸多负面效应。本书以此为基础,在重新认识市场机制与“市场失灵”的基础上.进一步反思中国产业政策的理论基础与政策取向。在发展和转型国家存在的所谓“市场失灵”,实则多是“政府失灵”或“制度失灵”,实施直接干预市场型的产业政策只会使问题更为严重。中国应调整产业政策取向,转为实施以“完善市场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增进市场机能,扩展市场作用范围.补充市场不足”的功能性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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