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弗朗西斯·马里恩·塔沃特的舅舅死了才半天,小孩就喝得醉醺醺的,墓穴挖了一点就撂下了,有个来打酒的黑佬叫巴福德·曼森的,不得不接手挖完,把一直坐在早餐桌边没挪窝的尸体拖过去,用体面的基督徒方式给葬了,坟头竖个救主标记,坟顶堆了够量的土,免得被狗子们刨开。巴福德来的时候是正午,走的时候太阳已落山,可这小孩,塔沃特,还压根没醒。老头其实是塔沃特的舅爷爷,或者他是这么自称的,自打小孩记得起,他们就一道过日子。舅舅说他七十岁那年救下了塔沃特、抚养他长大;他死的时候八十四岁。塔沃特据此推算自己十四岁。舅舅教他算数、阅读、写字,还教他历史——先从亚当被逐出伊甸园开始,再把历任总统一直讲到赫伯特·胡佛,然后就是想象中的基督再临和审判日了。除了给他良好的教育,老塔沃特还帮这孩子摆脱了他仅有的另一个亲戚,也就是老头的侄子,后者是个教书匠,那会儿自己还没小孩,希望按自个儿的想法把死去的妹妹留下的这个孩子培养成人。
老头恰好有机会得知了他的想法是什么。他在这位侄子家住了三个月,原以为那是一种慈善之举,后来发现不是什么慈善,根本没那回事。趁他住在那儿,侄子始终在偷偷研究他。那个侄子,以慈善之名收留了他,却从后门溜进他的灵魂,问他些别有用心的问题,在屋里到处设圈套,观察着他跌进去,到头来弄出一篇研究他的文章,在一份教师杂志上发表了。此举之恶臭真是直袭天庭,以至我主本人出手救了老头。他赋予他神启之怒,吩咐他带上孤儿逃到乡间树林最深处,养他长大,来证实神的救赎。上帝允他以长寿,于是他从教书匠鼻子底下偷走小娃娃,带他住到叫作鲍得海德的林中空地上,这片土地归他终身所有。
老头说自己是个先知,他抚养男孩长大,教他也期待上帝的召唤,为了收到它的那一天做好准备。他告诉他先知将会遭遇的磨难;来自世间的那些全都不值一提,来自上帝的那些则一准会把先知给焚烧净化了;因为他本人就被一遍遍焚烧净化过。他可是由火得谕的。
他年轻时受到召唤,出发进城,宣布抛弃救主的世界将遭毁灭。他怒不可遏地预言道,这世界早晚要看到太阳爆炸、血火四溅的,不过他怒火万丈地等啊等,太阳依然每天升起,安安静静,好像不光这世界,就连上帝本人都没收到先知的信息。太阳升起落下,升起落下,这世界则由绿变白,由绿变白,再由绿变白。太阳升起落下,而他对于我主能否听到他已经绝望。突然有天早上,他欣喜地看到太阳捅出一根火手指,他还没来得及转身,他还没来得及惊叫,这手指就直捅到他身上,他等待已久的毁灭就降临到他的脑袋和身体上啦。这世界的血没事,倒是他自个儿的血给灼烧干了。
他从自个儿的错误中吸取了不少教训,也就有了资本来教育塔沃特——在小孩乐意听取的时候——怎么着才能真正侍奉好我主。小孩呢,其实自有主意,一边听一边总是不耐烦地想着,我主召唤之时,他可不会犯任何错误。
那并非我主最后一回用烈火纠正老头,不过自打他把塔沃特从教书匠手里弄来,这种事就没再发生过。那回,他的神启之怒突然变得一清二楚的。他搞清了自个儿要拯救小孩摆脱的是啥,搞清了他要忙乎的是拯救而不是毁灭。他得到教训啦,知道该恨的是早晚要来的毁灭,而不是所有那些要被毁灭的东西。
雷伯那教书匠没多久就得知了他们的下落,跑到空地上来要带走娃娃。他不得不把车停在泥土路上,钻进树林,沿着条一会儿有一会儿没的小路走了一英里,这才走到玉米地,田中央竖着那孤零零两层楼小房子。老头总跟塔沃特津津乐道地回忆侄子一路走来的样子,那张红通通、淌着汗、伤痕累累的脸在玉米丛中一下一下冒出来,后头跟着一顶粉红的花饰帽子,是他带来的一个慈善会女人。那年玉米种得离门廊只有四英尺远,侄子从地里钻出来,正撞上老头举着散弹枪站在门口,嚷嚷着哪只脚敢踏上他的台阶,一准就得吃他枪子儿。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正好慈善会女人从玉米地里怒气冲冲钻出来,浑身皱巴巴的,活像孵蛋时受了惊扰的雌孔雀。老头说,要不是因为那慈善会女人,侄子肯定不敢朝前迈步。那两人的脸都被荆棘丛刮伤了,流着血,慈善会女人袖子上还勾了根黑莓枝。
她把一口气那么慢慢吐出来,好像耗尽了这辈子最后一丝耐心似的,做侄子的便一脚踩上台阶,老头举枪射中他的腿。他特地跟小孩回忆道,侄子一脸义愤填膺怒不可遏的表情,这模样着实惹毛了他,于是把枪举高,又是一枪,这回把侄子右耳朵打掉一块。第二枪轰掉了他的一脸正气,什么表情都没了,一片煞白,表明那下面其实啥也没有,老头有时会承认,这也揭穿了他自个儿的失败,因为他很早以前曾经试图拯救侄子来着,结果没成功。侄子七岁那年,老头拐走了他,带到乡间树林里,给他施了洗,还教给他一些关于救赎的事,不过这教育只管用了几年;侄子后来走上了另一条路。偶尔,想到没准是他亲手把侄子推上了这条新路,老头心里就沉甸甸的,故事也没法给塔沃特说下去了,径自瞪着前方,好像在琢磨脚前绽开的一个大窟窿似的。
这种时候他会游荡进树林,甚至一去数日,好琢磨出跟上帝和解的法子,把塔沃特一个人丢在空地上,他回来的时候邋里邋遢,饥肠辘辘的,显出一副男孩觉得先知该有的模样。他看上去好像跟哪只野猫干过架,脑袋里还满满都是从猫眼里窥见的神启,光之轮,带着巨火翼、四个头颅扭向宇宙四角的怪兽。这种时候,塔沃特确信要是老头听到召唤,一准会回答,“主啊,我已在此,随时待命!”这位舅爷爷眼里没有火焰的时候,他就只扯些为十字架流汗和十字架的腐臭啊,获得重生、与基督同死,在永恒中享用生命之饼啊,小孩就开始走神,听得心不在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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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毕晓普(美国著名女诗人)
奥康纳要是不做小说家,真是天理都难容。就是她发现的故事,让我们这些作小说的人都叹为观止,我特别佩服她。
——马原(著名作家)
她的早逝是自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去世以来美国文坛Z重大的损失。
——美国评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