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主主义的“普世价值”评析》:
三 伦理社会主义与修正主义
伦理社会主义直接的思想根源可以追溯到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康德及新康德主义追随者。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等著作中提出了实践理性、绝对命令、人是自在目的等学说,而这些学说被其追随者继承和发展:以柯亨为代表的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提出了伦理社会主义学说,企图用康德的绝对命令学说来替代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柯亨提出社会主义的基础是上帝的观念和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权的永恒性,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不是经济问题,而应该是道德问题、伦理问题、精神生活的问题,所以为了实现社会主义,首先应该的是改造法权,实现伦理社会主义,而不是改造经济,消灭私有制和建立公有制。总的来讲,以柯亨为代表的伦理社会主义“第一,把社会主义同历史唯物主义割裂开来,而同康德的道德哲学结合起来;第二,把社会主义理解为旨在消除社会关系中矛盾的道德价值;第三,把康德尊为社会主义之父,因为康德第一个以绝对命令的说法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康德的‘人是自在目的’的思想,第一次在伦理学上论证了社会团结思想和尊重每个人的尊严的思想;第四,把社会主义归结为虽然激励着人们不停地运动,但却属于彼岸世界、属于理应存在的目的的王国、在现实生活中永远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目标,因而主张以运动代替目标,主张眼前目标同最高目标相比较的优先性”②。
伦理社会主义的提出为修正主义的鼻祖伯恩斯坦提供了充分的思想基础。在《科学社会主义是可能的吗?》中,伯恩斯坦就宣称社会主义是“伦理意向”,是人们的愿望而已。在《关于社会主义的历史和理论》中伯恩斯坦说道:“全部历史唯物主义都不能抹杀一个事实即创造人类历史的是人,人是有头脑的,头脑的素质绝不是可以单纯由经济状况加以支配的如此机械的东西。”在《社会主义的现实因素和空论因素》中,伯恩斯坦提出“与社会主义有关的第三个观念因素,就是道德意识或法权观念”,“要知道正义就在今天也还是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一个极强大的动力”,“吸引到社会主义这里来的是争取一个更可取、更公正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蓝图”①。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中,伯恩施坦否认“社会主义的胜利要取决于它的‘内在的经济必然性”’。在《马克思崇拜和修正的权利》中,伯恩斯坦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遗留下来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公式虽然为研究伟大历史变革的原因提供了指导观点,但是要说明历史演变的内在过程,传统的公式就不足以完成这一任务了,它需要作重大的补充。”
通过伯恩斯坦的修正,第二国际中的改良主义掀起了用伦理主义取代科学社会主义的浪潮。如鲍威尔认为康德哲学和其先验方法是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是按照康德主义精神对黑格尔学说的修改;麦·阿德勒提出康德的实践哲学是地道的行动哲学,要将社会主义与康德结合起来;福尔特曼提出要从康德的哲学立场出发,回到康德去;施密特认为批判的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和康德哲学统一的基础。1904年康德逝世100周年时,社会民主党的大多报刊认为社会主义和康德有直接联系,康德是“社会主义之父”②。
从新康德主义到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所宣称的伦理社会主义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基础上凸显了人、凸显了人的情感和愿望对于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其构成了社会民主主义具有抽象性特点的基本价值观的直接思想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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