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诗学:文化诗学与童庆炳学术思想(2016年第2辑,总第23辑)》:
如果说小说细节侧重于聚焦和放大某一时间片段的人物行为,从中揭示社会规约、人物性格和幽深的心灵,剥露出内在的历史性因素,那么,情节则是随一系列行为在时间维度展开而构建的,它以人物行为为核心,展示出人与人之间的行为纠葛或冲突,以及随人物活动而变化的历史语境,更多、更直接地涉及公共空间,具有更显著的社会性。情节所展现的事件和场景常常就象征或折射着历史事件和场景;同时,情节把人物行为的整个过程舒展开来,把它的起因、过程和后果连接起来,置于变化的语境之内,从行为与语境的关联中,从或悲剧或喜剧或闹剧的结局中,对行为重新作出裁决,这就对行为的意义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正是在叙述故事情节的过程中,人物行为得到最充分的评价。
因此,情节不仅仅是一种吸引人的艺术手段,实际上,主宰情节组构方式的叙述惯例就体现着特定的内在逻辑,以及历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包含着对人物行为或褒或贬的评判;而作品如何设计隋节、叙述故事,则暗含着作家对人之命运的理解和对人之未来应该怎样的设想。马克·柯里曾对小说结尾,也即故事情节的结局作出阐释,他说:“小说结尾是把价值观投射到事件上去的方法,它使剩下的叙事序列在回顾中能被读者理解……这些小说并不是思考自身的,它们思考的是在解释世界的行为中叙事的逻辑和意识形态。”
情节通过人物行为的展开,不同人物的行为交集和冲突,行为与其起因及后果的关系,行为与社会语境的互动来阐释历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也将读者带人身份建构的过程。人的身份最充分地体现在他的行为上,是行为所享有的社会规约对人做出区分,把他归属于特定群体,由此确定他的社会身份。文学细节对人物行为的静态聚焦,往往引领读者去审视行为本身,发现行为所蕴涵的社会规约、精神内涵及其意义;而情节作为人物行为的动态施行,则更容易将读者直接卷入其中,和人物一起行动,深人体验,并在追随人物行动和体验的过程中,与人物行为所享有的社会规约建立联系。小说叙事所构建的情节就是通过建立读者与特定社会规约的关系,并无意识地分享这一规约来参与身份建构的。“身份往往是想象的结果,是想象假装‘我们的感觉是连贯的,以此回避间断性;并举出灵魂、自我和物质这些概念来掩盖变化’。”
以人物行为为核心的情节给我们提供了最丰富、完备的想象,情节的完整性赋予我们连贯的身份,情节的奇特性则拓展了人的潜能及对自我潜能的发现,并通过想象来回答“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成为怎样的人”等一系列问题,帮助我们建立自己的身份和人生观,就如麦克·亚当斯所说:“故事回答了‘我是谁’和‘我如何融入成人世界’这些问题。身份本身就是生活故事……身份建构就是情节、角色、背景、场景和主体的建构。”而“我是谁”,“我如何融人成人世界”,其本质就是通过分享特定群体的社会规约来完成个体的社会化。在此过程中,叙述策略及叙述惯例既调节、影响读者或亲近或拒斥社会规约的态度,以及接受和分享的程度,反过来也折射出作者自己的价值立场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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