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礼无以立:礼仪文明伴我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众化系列读物》:
自尊自爱,孝在其中
孝养父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自尊自爱,管理好自己的身体和德行,不使父母担忧,不令父母蒙羞。这就是《弟子规》中所说的:“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
做子女的,首先应该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孝经》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意思是说,我们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是父母给我们的,我们必须珍惜它、爱护它,不让父母担忧,让父母心安,这是行孝的开始。如果我们身体生病或受伤,父母就会焦急万分,这就给父母平添了痛苦。所以,一个懂得孝道的人,首先应该爱惜自己的身体。
孔子说过这样一句话:“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出于一时愤恨,忘记了自己的身体和亲人,这是多么不理智的行为啊。现在有些人,遇上挫折动不动就拿自己生命开玩笑,伤害了自己,也令父母痛心,实在不是合乎孝道之举。
“身有伤,贻亲忧”,不保护好身体,会令父母担忧;同时,“德有伤,贻亲羞”,做子女的,还要维护好自己的德行,在为人处世、道德思想等方面,都应努力做好,为父母争光,不使父母蒙羞。
孟子认为人有五种不孝:“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我们可以看出,这五种不孝,无一不是道德出了问题所造成。四肢懒惰,一不孝;好赌饮酒,二不孝;贪恋钱财,偏袒妻室儿女,三不孝;纵情声色欲望,使父母因此蒙受耻辱,四不孝;好逞勇武,凶狠斗殴,危及父母,五不孝。
如果一个人的德行出了问题,甚至在社会上胡作非为,就会给父母带来耻辱,甚至连累父母承担责任,这就是危害父母的行为,属于大不孝。比如一个人因刑事犯罪而入狱服刑,在丧失为父母尽孝的机会的同时,也给父母带来巨大的痛苦,使父母蒙受耻辱,羞于见人。
过去很多大家族,非常重视家族声誉,如果子女出了令人不齿之事,使家族蒙羞,家族往往会做出严厉的惩戒。比如,有的家族中如果子女做了贪官,就永远不许人祠堂,这样的惩戒,在当时是非常严重的。
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德无伤”,德行做得好,则可以令父母感到自豪、感到开心,这本身就是一种孝行。范仲淹的儿子曾经用船载货物回苏州老家,路上遇到父亲的老同学,生活困顿,由于路途遥远,来不及通报父亲,于是自作主张把货物和船卖了,周济父亲的同学。回来后告知父亲,范仲淹见儿子如此,感到非常欣慰。元代名医朱丹溪,德行高尚,救人无数,在老母亲八十大寿的时候,附近乡亲自发前来拜寿,多达上千人,虽然都是穷苦乡亲,但是这份荣耀,确实是千金难买的,朱丹溪的母亲一定很为自己的儿子骄傲。这在古代就被称作“孝”,这种孝,就与“德”紧密相联。
所以,我们要时时检视自己的思想,亲近仁爱、喜乐、和平、良善,远离暴虐、色情、赌博、毒品,自觉趋利避害。以符合道德、温和礼让的方式对待身边的人,不要无端招惹是非,让自己活出有意义的人生,这样,才对得起父母的养育,才能使父母安心生活,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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