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第一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法治建设回顾
一、法治建设的初步创立
(一)一届政协会议的召开与《共同纲领》的制定
(二)围绕巩固政权和民主改革制定必要的法令
(三)司法机关的组建与司法工作的开展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建立及主要工作的开展
(五)1954年宪法的制定与公布
二、法治建设的初步发展
(一)配合社会主义改造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二)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的发展
(三)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的司法工作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健全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法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一)曲折发展时期的立法工作
(二)审判工作的曲折发展
(三)检察工作的曲折发展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撤销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削弱
四、法治建设的严重破坏
(一)“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公安工作
(二)检察机关的撤销
(三)审判工作严重破坏的十年
(四)1975年宪法的制定与通过
(五)“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司法行政工作
第二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法治建设新时期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加强法制的重大决定
二、法治建设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恢复
(一)司法机关的完善和重建
(二)司法行政机关的恢复与健全
(三)司法行政工作的恢复和开展
三、法治建设在恢复中初步发展
(一)立法工作进入迅速发展时期
(二)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颁布
(三)司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四)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开展
第三章 法治建设恢复时期的两件大事
一、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公开审判
(一)中央的决策与部署
(二)侦查预审
(三)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的成立
(四)检察起诉
(五)历史的审判
(六)对“两案”其他罪犯的审判
二、1982年宪法的制定与公布
(一)1978年宪法及其历史局限性一
(二)1982年宪法的制定经过
(三)1982年宪法的基本内容
第四章 党的十二大后法治建设的全面发展
一、1988年和1993年宪法修正案
(一)1988年宪法修正案
(二)1993年宪法修正案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一)清理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法律法规
(二)修改完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
(三)围绕改革开放加强立法工作
三、建立规范行政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与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
(二)国家赔偿法的颁布与国家赔偿制度的确立
(三)行政处罚法的颁布与行政处罚制度的确立
四、健全司法组织机构,拓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经济审判庭普遍设立
(二)审判和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三)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拓展
(四)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兴起及发展
五、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活动
(一)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六、在干部群众中开展普法教育
(一)“一五”普法
(二)“二五”普法
(三)“三五”普法的开始
(四)中共中央开办法制讲座
第五章 党的十五大后法治建设进入依法治国新阶段
一、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二、1999年和2004.年宪法修正案
(一)1999年宪法修正案
(二)2004.年宪法修正案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四、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一)全面清理行政法规及规章
(二)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许可法的制定
(三)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四)颁布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五、党的十五大后的司法和司法行政工作
(一)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质进展
(二)党的十五大后的司法工作
(三)党的十五大后的司法行政工作
六、在干部群众中继续开展普法教育
(一)从“三五”普法到“六五”普法
(二)中共中央继续举办法制讲座与中央政治局集体学法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和专题讲座
第六章 党的十八大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一、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述论
(一)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三)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及基本原则
(四)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
(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
二、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2018年宪法修正案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立法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能
(二)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健全
(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
(五)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四、围绕促进公平正义开展司法和司法行政工作
(一)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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