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上篇:15世纪以前的英国乡村基层组织
第一章 乡村基层组织的形成
第一节 村庄共同体概念的界定
第二节 村庄共同体的形成
第三节 村庄公共役务的明晰化
第四节 村庄公共权利的明晰化
第五节 庄园的出现及其发展
第六节 堂区与堂区共同体的形成
第二章 乡村基层组织的政治结构
第一节 村民大会与庄园法庭
第二节 庄园法庭的双重性
第三节 乡村基层组织中的管理人员
第四节 乡村基层组织的多元权力结构
第三章 乡村基层组织的法律体系
第一节 村规的制定
第二节 有关秋收的村规
第三节 有关公共放牧的村规
第四节 有关公共设施的村规
第五节 村规的执法者——村规监督员
第六节 乡村社会的法律诉讼
第四章 乡村基层组织的社会职能
第一节 作为法人单位的村庄共同体
第二节 作南治安单位的村庄共同体
第三节 作为服军役单位的村庄共同体
第四节 作为征税单位的村庄共同体
下篇:15世纪以后的英国乡村基层组织
第五章 乡村基层组织的政治变革
第一节 村庄共同体对土地的继续控制
第二节 村民大会地位的凸显
第三节 村庄共同体内部凝聚力的增强
第六章 乡村基层组织的经济发展
第一节 农业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乡村工业的兴起
第三节 乡村市场的兴起
第七章 乡村基层组织的法律变迁
第一节 农民土地支配权的扩大
第二节 农民法律身份的变化
第三节 农民对公共权利的诉求
第四节 农民契约观念的形成
第八章 乡村基层组织的社会变迁
第一节 乡村的人口流动
第二节 雇工的出现及其发展
第三节 乡村济贫的转型
第九章 新型乡村基层组织的确立
第一节 村庄共同体的解体
第二节 堂区成为新的基层行政单位
第三节 新型乡村基层组织的中世纪因素
结语
参考书目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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