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联邦税务局开始实行第一个正式的帮助纳税人的计划至今,纳税服务已经从一种单纯为节约征管成本出发采取的措施,发展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税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形式。各国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建立各项制度等多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持续、公正、便捷、高效的服务。在我国,纳税服务同样经历了从无到有,再到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历程。
近年来,国内学者针对纳税服务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取得,了大批理论研究成果。在税务管理实践中,税务部门已经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纳税服务管理体系,制定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开发了纳税服务工作平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在理论研究方面,归纳和总结国外先进经验的研究较多,而结合我国当前和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的成果较少,有关纳税服务的理论内涵及其理论体系也尚待深入研究和完善。在实践中,纳税服务还有待进一步系统化、精细化、专业化,纳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面向社会提供的一类服务,其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目标、任务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鉴于此,楚文海著的《中国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需要,分别对纳税服务的理论内涵以及如何构建中国现代纳税服务体系两个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在理论方面,本书循着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逻辑关系,对纳税服务的本质内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建立了一个相对较为规范、完整的纳税服务的理论体系框架。
政治学意义上的纳税服务,就国家的角度而言,体现了国家行使征税权的方式的正当性,即国家的征税权不仅应在来源和使用方面获得人民对其正当性的认可,而且在其运用方式上也应符合正当性的要求,以此约束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体现着纳税人权利在国家政治制度安排中的地位与作用,并得以确认其正当性。
但政治学视角下的正当性只是一种定性判断,缺乏准确衡量和裁度的依据及标准,因此,需要用法律形式对国家与人民之间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划分,并通过相应的司法、执法制度和机构对纳税人的法定权利予以充分的保障。这就是法学意义上的纳税服务内涵。
然而,“权利”又作何解?“权”是法定可作为的行为,但纳税人依法行使“权”的动机何在?从理性经济人假设出发,不难解释为:“权”的行使是受“利”的驱动。在经济学理论视角下,纳税人在税收经济关系中的“利”,除法定税收之外,主要就是由纳税人、社会和政府分担的税收成本。如果能够通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使其中任何一方所承担的税收成本有所降低而又不会使其他各方的税收成本负担加重,即为一种帕累托改进,这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纳税服务的基本内涵。
但是,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应该如何改进?这是一个管理学领域的问题。税收效率和质量改进,是在一个现实的税收制度体系内进行的,因此,税收制度安排是否与经济社会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相适应,就成为决定税收效率的关键因素。与此同时,税制的执行模式是否适合于国情,也是影响税收效率的主要因素。在当代中国这一宏观背景下,建立和完善服务型政府框架内的税收征管体系,通过服务手段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就是当代中国语境下的纳税服务的管理学内涵。
在实践方面,本书基于以上纳税服务理论框架,通过对国外纳税服务体系的分析、借鉴和对我国现实国情的研究,提出了建设包括制度体系、管理模式和信息化平台在内的中国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的框架构想。
关于纳税服务的制度建设,笔者认为,税收入宪和税收立法(包括税收基本法的立法)是整个税收制度的根本支柱和基本前提,否则纳税人权利就无所依归,纳税服务也就失去了目标和意义。法律体系建设,还包括相应的司法和执法体系,特别是在税收法治原则下,税收执法的程序合法性应在此体系中得到体现。
在税收法律体系相对完善的前提下,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状和发展需要,还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于公共财政目标的、体现服务型政府职能的税收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下,以税务部门为主、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纳税服务体系通过提供服务的形式达成税收管理的目标。
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纳税服务的开展所依托的,是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主干,借助现代信息媒介平台和技术手段,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适当延伸的一个信息化的服务平台。基于对税收信息化发展趋势的判断,包括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在内的纳税服务平台,未来将成为电子政府的一个部分,并以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为其主要的外部功能特征。在技术路线方面,围绕涉税数据的“大集中”,应以发展数据仓库引擎、数据分析引擎和税收业务引擎等核心技术为重点,高度。专业化的数据利用将是这一阶段税务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信息化的主要特征,并推动全社会的信息化过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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