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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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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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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21601220
  • 作      者:
    编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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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从公务员队伍职务与职级序列、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明确提出,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比例也有相应要求。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明确,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强调,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提出,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具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四种情形包括: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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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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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1)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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