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讨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机制论、功能定位与自生动力、信用合作风险管理及其制度设计、信用合作的社际合作、信用合作公共政策支持等内容。形成了以下主要观点: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合作,可“补”农村金融体系“短板”,缓解“有效供给不足与有效需求不足并存”的错配现象。第二,合作社要根据特定的信息资源的分布、传递、反馈等信息结构选择信用合作模式。第三,合作社信用合作自生动力源于:一合作社信息结构优势;二信用公平交易;三信贷可得性;四灵活多样的增信机制。第四,联合社可有效破解单一合作社的“规模悖论”。第五,有效的信用风险防范要素:“3C”原则、良好的治理机制、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第六,公共政策是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重要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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