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一直致力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划分问题的研究,2017年在我社出版了《央地财权、事权匹配的宪法保障机制研究》,本书是上一本的姊妹篇。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个大概念,相比之下,这其中最能代表中央与地方关系实质的应该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纵向关系。政府间纵向关系,按照一些学者的总结,可以理解为包含六个方面: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规划权、组织权和立法权的配置,地方政府的诉求表达机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领导制度,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制度,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和权力配置来说,金融监管权的划分只是其中一个相对较小的方面。但是,这个方面在目前央地金融关系甚至经济关系格局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
从金融监管这一特殊行业来反观央、地权力配置,会发现在各种行政领域中,央、地权力划分都有其个性化的特点,这些特点与央、地权限划分的共性特点,构成了我国央地关系及其权力配给的全貌和谱系。
本书从行政组织和监管的双角度入手,着眼于目前宪法视角和行政法视角下的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力配置的现实,对我国金融监管权力的运行和监督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是对目前党和国家机构之后权力配置与运行的最新回应,也是对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改革的持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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