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 “审执关系”的多重解读
二 “审执分离”的基本展开
三 “审执协作”的基本展开
第一章 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基本关系
第一节 执行权的本质属性应为司法权
一 执行权性质之争的方法论反思
二 司法权包括但不限于审判权
三 执行权的法律性质之争
第二节 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基本关系
一 从权利确认到权利实现的审执关系
二 从权利实现到争议解决的审执关系
三 审判权与执行权共通原理
四 审判权与执行权互异原理
第三节 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层次
一 执行人员与审判人员分离
二 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分离
三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分离
四 执行裁决与执行实施分离
第四节 审执协作原则及其实践尝试
一 从“审执合一”到“审执分立
二 从“审执分立”到“审执协作
三 贯彻审执协作原则的具体机制
第二章 审执分离Ⅰ:以执行机构改革为中心
第一节 他山之石:执行机构设置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 法院内部集中模式
二 法院内部分离模式
三 法院外部集中模式
四 法院外部分离模式
五 小结
第二节 理论争鸣:我国执行机构改革的各方观点
一 法院内部集中论
二 法院内部分离论
三 法院外部集中论
四 法院外部分离论
五 小结
第三节 实践归纳:我国执行机构改革的主要模式
一 横向静态分权改革模式
二 横向动态分权模式
三 集中裁决型纵向分权模式
四 集中实施型纵向分权模式
五 双重集中型纵向分权模式
第四节 理性反思:我国执行机构改革实践之反思
一 民事执行机构改革的应然目标与实际功能相悖
二 民事执行机构改革目标之嬗变及其原因
三 小结
第五节 展望未来:我国执行机构改革的发展趋势
一 刑事执行体制的模式抉择
二 行政执行体制的模式抉择
三 民事执行体制的模式抉择
四 民事执行机构改革面临的法律困境及其破解
五 狭义审执关系视野下的民事执行机构设置
第三章 审执分离Ⅱ:以网络司法拍卖为中心
第一节 司法拍卖发展的基本脉络
一 与现场拍卖相结合的委托拍卖原则的确立
二 与网络拍卖相结合的自主拍卖原则的确立
三 委托拍卖原则假借司法网络拍卖卷土重来
四 自主型网络拍卖原则的回归及其规则构建
第二节 网络司法拍卖的形成:从局域网到互联网的跨越
一 重庆模式:传统现场拍卖向纯粹网络拍卖的发展
二 上海模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拍卖模式的形成
第三节 网络司法拍卖的发展:自主型网络司法拍卖的确立
一 试水阶段
二 确立阶段
三 完善阶段
第四节 网络司法拍卖的模式构建及其抉择
一 自主型网络司法拍卖与委托型网络司法拍卖
二 纯粹网络司法拍卖与附带的网络司法拍卖
三 基于自有平台的网络司法拍卖与非基于自有平台的网络司法拍卖
第五节 评析:网络司法拍卖的未来展望
一 司法强制拍卖改革的执行法院视角
二 司法强制拍卖改革的拍卖机构视角
三 司法强制拍卖改革的执行当事人视角
四 司法强制拍卖改革的未来展望
第六节 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特别检讨
一 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基本界定
二 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试点状况
三 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法律属性
四 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特殊规则
五 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未来展望
第四章 审执协作Ⅰ:执行力的正当性基础及其制度化
第一节 执行力的正当性基础
一 执行力正当性基础传统观点之反思
二 正当程序保障下的自我归责原则
三 自我决定:明示抑或默示
四 效率优先:前置抑或后置
第二节 执行力的赋予机制
一 独立赋权模式抑或附带赋权模式之争
二 特殊类型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赋予
第三节 执行力的消灭机制
第四节 小结
第五章 审执协作Ⅱ:执行力对诉的利益的阻却
第一节 调解书和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书
第二节 实现担保物权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裁定书
第三节 公证债权文书
一 公证债权人据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名义
二 债权人因可直接申请执行而丧失诉的利益
三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力之消灭及诉的利益之回复
四 余论
第六章 审执关系与民事执行法制定
第一节 审执关系概述
一 审执关系的应然与实然
二 从审执分离到审执协作
三 从审执关系到单独立法
第二节 民事执行单独立法难之原因分析
一 民事执行单独立法难的表现
二 民事执行理论研究储备不足
三 民事执行实践缺乏深入研究
四 立法机关理性选择规避风险
第三节 审执关系混淆是最大的立法障碍
一 执行机构设置方案尚未确定
二 执行力正当性基础尚未厘清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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