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和多边投资条约及其条款的适用是国际投资法中常见的思路,但武装冲突给投资带来的风险并非一般性的国内骚乱暴乱。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双边和多边投资条约、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都是在武装冲突环境下可用于保护投资的法律规则。以往的研究集中在投资法的视角,但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自动适用,二者叠加在构成投资的财产之上。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向深入推进,中国投资者正在或将要面临武装冲突带来的风险。本书围绕解释和分析武装冲突对投资影响的复杂性展开,主要问题包括:其一,双边及多边投资条约在武装冲突中能否继续适用以及对哪个主体具有约束力;其二,投资条约中为武装冲突目的设计和非为武装冲突目的设计的条款,其各自在适用中面临哪些问题;其三,国际人道法(武装冲突法)中适用于交战的规则,对于投资保护和风险规避具有什么样的作用和意义;其四,长期被学界研究忽略的占领法规则,对于投资产生何种影响以及被占领土上的第三国投资者对占领方拥有什么样的权利救济途径;其五,在内容重合的领域,投资条约与国际人道法规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六,国际刑法对财产法益的保护与投资条约、国际人道法的内在联系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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