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义》(Laws)是柏拉图晚且长的著作,以探讨“政制与礼法”为主旨。在西方法哲学史上,柏拉图首次考察了立法的目的及其哲学基础、立法与德性等根本问题。本文集选编了潘戈、拉克斯等著名学者的11篇论文,集中探讨柏拉图《法义》中立法与德性的问题。
在每一种法律中,都会存在某种德性观,立法的意图应尽量从低的德性转向完整的德性。在此意义上,哲学对立法和政治始终有鉴照作用。指向德政的立法可彰显现实城邦的不足,领其走向完善。
“盛世必修典”一一或者说,太平盛世得乘机抓紧时日修典。对于现代之后的中国学术来说,修典的历史使命当不仅是续修中国古代典籍,同时得编修西方古典经籍。
“柏拉图注疏集”将提供足本汉译柏拉图全集(36种十托名作品7种),篇目结构从忒拉绪洛斯的古本“九卷集”,亦收义疏性专著或文集,包含三个部分:
1.注疏体汉译柏拉图全集
2.历代柏拉图注疏选刊
3.柏拉图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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