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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欧洲大历史
0.00     定价 ¥ 88.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50239043
  • 作      者:
    作者:何炳松|责编:管文
  • 出 版 社 :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 出版日期: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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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中国新史学派领袖权威之作
  ◎全面解构政治史中心论框架,系统描画西洋兴衰起伏脉络
  ◎完美重建美国名史家Robinson传世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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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炳松,著名历史学家、出版家和教育家。留学美国,回国后在北京大学史学系任教,随后担任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抗战时期受聘为暨南大学校长。其译作有《新史学》《史学史》《历史教学法》等,著作有《通史新义》《秦始皇帝》《浙东学派溯源》《程朱辩异》等,其中不少作品被用作大学教材,影响甚为深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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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欧洲大历史》由现代历史学家何炳松所著,作者以美国名史家鲁滨孙(James Harvey Robinson)与比尔德(Charles A. Beard)的经典著述为蓝本,融合中西史学理论,经过精心的剪裁与编排,呈现十七世纪初至二十世纪初欧洲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挖掘欧洲历史进化之陈迹,洞悉过去、现在、未来之联系,以达博古通今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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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何先生的史学和史识,是我素来敬佩的。本书中卷数的分配,章节的排列,以及材料的剪裁,亦均足以显出他的眼光及目的。
  —— 著名女学者 陈衡哲

  ★何炳松是引介美国新史学到中国的燃灯者。自此以后,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互动,成为探讨方法与方法论者所关心的课题。
  —— 美国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 黄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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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 罗马帝国统一之原因
  吾人如欲明了中古欧洲史,不能不先略知罗马帝国史。当五世纪初年,西部欧洲一带,并无独立之国家。今日之英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诸国,在当日均系罗马帝国之领土。至于今日之德国,在当日则草莱未辟,蛮族居之。罗马人曾欲力征之而不得,乃沿莱茵及多瑙河两河筑垒驻兵以御之。罗马帝国之领土,包有欧洲之西南部,亚洲之西部,及非洲之北部。国内人种甚杂,埃及人、亚拉伯人、犹太人、希腊人、日耳曼种人、Gaul 种人、Briton种人、Iberian 人,无不俯首帖耳,臣服于罗马。
  领土既广,人种又杂,各人种之文明程度,又复各不相同,而罗马帝国竟能统一而维持之,达五百年之久,殊非吾人意料所及。然稍加研究,即可知罗马帝国之能维持如此之久者,其故厥有数端:(一)罗马帝国之政治组织,完备异常。中央之于地方,如臂使指。(二)罗马人民之尊崇皇帝,几同神圣。(三)罗马法律,通行全国而无阻。(四)罗马国道,四通八达;币制划一,商旅均便。(五)罗马政府常遗教师并建设驻防地于国之四境,故罗马之思想及文化,得以弥漫国中,无远弗届。兹先述罗马之政府及皇帝。皇帝命令,颁行全国而无阻,所谓“君意即法律”,为罗马法中精理之一。国内城市,虽有自由,然帝国官吏,监视甚密。
  罗马政府除维持秩序,管理司法,防守边疆外,尚有管理民食之责任。有时且迫国民之子继其父之业,不得见异而思迁。贫民之饮食,由政府供给之,故无蠢动之患。此外并费巨款举行赛车格斗诸戏以娱国民。总之,罗马政府之组织,固然完备异常,即其保育人民之周至,亦复世间罕有。凡罗马人均有崇拜皇帝之义,人民虽有信教之自由,而崇拜帝像之事,则全国一致。故罗马政府之虐杀基督教徒,不但因信仰不同而已,亦且因基督教徒每有不愿崇拜皇帝之举,并公言罗马帝国之将亡也。
  罗马帝国既有统一之政府,故有全国一致之法律。各地习俗,纵有不同,而公平原理,不分畛域。罗马帝国之法律,欧洲至今受其赐。人道精神,始终贯彻其间,为古代各种法典所不及。凡为妻为母为子者,无不受法律之保护,不若昔日受家长之压制,并主张与其加罪于无罪之人,不若罪人脱逃之为愈。又以为所谓人类者,非此界彼疆,各族分居之谓,乃属于一国及一法之人民之谓。罗马国内之大道,四通八达,邮传军队,朝发夕至。商民行旅,来往 无 虞。 全 国 之 币 制 及 量 衡, 又 复 一 致。 驻 防 之 地 遍 布 国 中, 至 今Treves,Cologne,Bath,Salzburg 诸地,犹有罗马桥梁建筑之遗迹,当日文化之弥漫,可想而知。
  罗马政府之提倡教育,尤为尽力,凡巨城中,至少必有政府所派之教师三人,负教授修词学及闳辩术等学科之责。罗马人天性不喜文学及美术,故其文化多仿自希腊。由政府教师播之于国中,使全国之文化,现相同之象。故罗马人仅知其为帝国之公民,初无地域之观念也。自 Augustus 以来至蛮族入侵时,先后凡四百年,吾人绝未闻罗马人有叛乱之举,或独立之心。时人以为罗马帝国,必能维持永久而不蔽。
  2. 罗马帝国衰替之原因
  罗马帝国之组织完备及统一精神,既如上述,何以一旦蛮族入侵,骤形瓦解?欲求其故,殊不易易。大抵罗马帝国时代之人民,已渐失其有为之志与自信之心。所以如是,殆有四端:(一)税制不良,民力日疲。(二)奴制风行,工人无业。(三)人口减少,国力遂微。(四)蛮族入居境内,伏他日西部帝国瓦解之基。罗马之皇室及官吏,人数甚多,费用浩大,而贫民“面包与马戏”(Breadand Circuses) 之供给,所费尤为不资。不得已唯有重征于民之一法。地税为国家最巨之收入,其率本高;再加以官吏之中饱,人民之负担因之益重。国内各地之地税,由各地少数富民征收之,只求收足应征之数,不问其来源之如何。地主因之而倾家荡产者,不一其人,故政府至有地主不得离其土地以逃避重税之令。此种重税,唯少数之富民能担负之。至于中流社会,境遇日恶,贫困不堪,帝国社会之中坚,为之丧亡殆尽矣。
  至于工人之地位,尤为恶劣,而奴制之存在,实为主因。盖罗马自征服各国以来,国内之奴隶,有增无减。五百年间,城乡各种工作,无一不入于奴隶之手。奴隶之数以百万计,一地主每有奴隶数百人,多或数千人,唯极贫苦者,家中方无奴隶。地税虽重,而罗马帝国时代之人民,仍以土地之多寡为贫富之标准。无广大田地者,即无充当缙绅或官吏之望。故国内土地,渐入于少数富民之手,而中人之家,日渐消灭。富民之田产曰 Villas 者,遍布于意大利,Gaul 及 Britain 诸地。为奴隶者,不但负管理及耕耘之责,即地主家庭中之一切日用,亦由若辈供给之。凡制造器具及衣服、烹饪食物、侍候主人及记室之役,均由奴隶任之。另命奴隶一人负管理全地之责。田产既广,有同村落,而直辖于地主之一人。各种工作,既皆任奴隶为之,自由民遂多不愿工作者,以为此乃奴隶之责任。哲学家 Seneca 常谓工艺之为物,决非哲学家所发明,实系“下流奴隶所想出者”。奴隶制度,既使工作有堕落之虞,而国内市场,亦复为奴制所垄断。盖巨族大家之日用品,皆由本家奴隶供给之,而且蓄奴之主,往往使奴隶出为人佣,自由民工作之机会,因之剥削殆尽。
  当蛮族入侵以前数百年间,奴隶景况,亦颇有改良之处。昔日奴主每有深夜监禁奴隶于地牢之习,至是革除。政府亦有种种保护奴隶之法律,其最要者,莫如禁止奴主之不得擅杀奴隶。蛮族将入侵之际,奴隶之数,日形减少,一因罗马已无远征他国扩充领土之事,二因奴主每有释放奴隶之举也。被释放而自由之奴隶日“被放之人”(Freedmen),其地位不若自由民之高尚。虽不至再为奴主之牛马,然每年仍有为主人服役之义,并须纳其收入之一部分于主人。婚姻之事,亦须得主人之允许,方得实行。
  奴隶虽被释放,而自由民之状况,益趋恶劣。城市之中,自由民工作之时,每与奴隶或被放之人同流合污。至于乡间之自由农民,亦一变而为介于奴隶与自由民间之“自由佃奴”(Coloni)。其身体始终附于某地,随土地而易其主人。唯年能纳其收入之一部分于地主,且为地主服役若干日者,地主不得任意剥夺其种地,此则与中古时代之“佃奴”(Serf) 同。因此为乡民者永无自立之望,生生世世为佃奴矣。此种自由佃奴渐与奴隶合而为一。因法律规定某种乡间奴隶永不得离其种地,须随土地而易其主人也。
  而且罗马大地主,每有许多之贫弱地主附属之。盖地主之贫弱者,为逃避重税及获得保护计,每愿将其田产让诸强有力之地主;唯大地主须保护之,并允其终身仍得耕种其土地。贫弱之地主既死,其子孙即流为自由之佃奴。此即他日封建制度之起源也。
  凡国家隆盛者,其人口必日有增加。至于罗马帝国,则自 Augustus 以来,人口即渐形减少,国家精力,随之日疲。战争也,疫疠也,奴制也,重税也,凡此种种,皆足以促人口之日减者也。盖人民生活,既甚困难,则婚姻之事,每因之而被阻。大家巨族,遂不可多见云。
  政府为增加人口计,每允日耳曼蛮族人居国中为自由之佃奴。相传皇帝Constantine 曾召蛮族三十万人入境。其时并募蛮族人入罗马军队中为抵御蛮族之用,开其端者为 Julius Caesar。此种政策渐成习惯,至帝国末年,甚至全军兵士,纯属蛮人。日耳曼种人有为军官者,亦有高据政府中之要津者。故蛮族未入侵以前,帝国中之蛮人,已遍地皆是。罗马人与蛮族之畛域,渐不分明。他日帝国西部之瓦解,如此之速,盖非无因。蛮人对于罗马帝国,虽甚尊重,然其个人自由之精神,则可断其必不放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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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欧洲大历史(上篇)中古欧洲史

弁 言

第一卷 蛮族之入侵及基督教会之事业

第一章 绪 论
1. 本书之目的
2. 历史之起讫
3. 中古时代之意义

第二章 蛮族入侵以前之欧洲
1. 罗马帝国统一之原因
2. 罗马帝国衰替之原因
3. 罗马文化之衰替及基督教之传入
4. 纪元初年之基督教会
5. 东部罗马帝国

第三章 日耳曼种人之入侵及罗马帝国之瓦解
1. 西Goth王国与Vandal王国之建设及匈奴之入侵
2. 东Goth王国之建设
3. 罗马文学之衰替
4. 东帝Justinian之武功及Lombard种人之入侵
5. Frank王国之建设
6. Frank王国之政情
7. 蛮族与罗马文化之融合
8. 中古时代之事业

第四章 罗马教皇之兴起
1. 基督教会得势之原因
2. 中古教会之政权
3. 罗马教皇得势之原因及其机关之发达
4. 罗马教皇Gregory the Great

第五章 修道士及日耳曼种人之入教
1. 清修主义及寺院制度
2. 英伦三岛中之传道事业
3. 欧洲大陆上之传道事业

第二卷 封建制度之发达及民族国家之兴起

第六章 Charles Martel及Pippin
1. Charles Martel之内政
2. Pippin之篡位
3. Pippin与罗马教皇之携手

第七章 Charlemagne
1. Charlemagne之性情
2. Charlemagne之征服Saxon种人
3. Charlemagne之征服Lombard种人
4. Charlemagne之征服Slav种人及回教徒
5. Charlemagne之称帝
6. Charlemagne之内政
7. Charlemagne之提倡教育

第八章 Charlemagne帝国之瓦解
1. Charlemagne帝国之分裂
2. 法国德国之起源
3. Charles the Fat之统一帝国
4. 帝国不能统一之原因
5. 封建制度之权舆

第九章 封建制度
1. 封建制度之起源
2. 封建制度之要质
3. 附庸之义务及贵族之种类
4. 封建制度之内容
5. 封建时代之私斗
6. 教士之息争及国王之得势

第十章 法兰西之发达
1. Hugh Capet之建设法兰西王国
2. 法兰西国中之小邦
3. 法国君主之地位
4. 法国境内之英国领土
5. 中央政府之建设

第十一章 中古时代之英国
1. Normandy人入侵以前之英国
2. William the Conqueror之入英及其政绩
3. Henry
第二之政绩
4. 大宪章
5. 国会之发达

第三卷 皇帝与教皇之争雄

第十二章 十世纪及十一世纪之德国与意大利
1. 德国初年之历史及Otto
第一之事业
2. 神圣罗马帝国之起源
3. Conrad
第二与Henry
第三
4. 教会及其领土
5. 教会之流弊
6. 皇帝与教皇争雄之开端
7. 改革教会之动机

第十三章 Gregory
第七与Henry
第四之冲突
1. 教皇之主张
2. Gregory
第七与Henry
第四之争执
3. Henry
第四之末年

第十四章 Hohenstaufen族诸帝与罗马教皇
1. 皇帝Frederick
第一
2. Lombardy诸城之政情
3. Frederick
第一与Lombardy诸城
4. Frederick
第一之失败
5. Henry
第六
6. 教皇Innocent
第三之得势
7. 皇帝Frederick
第二与教皇

第四卷 中古时代之一般状况

第十五章 中古时代之教会
1. 中古教会之特点
2. 教皇
3. 大主教主教及牧师
4. 教会之仪节
5. 忏悔礼与圣餐礼
6. 教士之势力

第十六章 异端及托钵僧
1. 教会之利弊
2. 教士之腐败
3. 异端之兴起
4. 扑灭异端之方法
5. St.Francis
6. Francis派之托钵僧
7. Dominic派之托钵僧
8. 托钵僧之事业

第十七章 乡民及市民
1. 中古时代乡农之状况
2. 中古时代城市中之状况
3. 中古时代之商业
4. 中古时代商业之障碍一
5. 中古时代商业之障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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