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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修订版)/新时代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丛书
0.00     定价 ¥ 48.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ISBN:
    9787505144880
  • 作      者:
    编者:张荣臣|责编:朱小玲
  • 出 版 社 :
    红旗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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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编写;

2、党建研究专家、党的理论研究者联系实际阐释,通俗易懂;

3、涉及多方面理论知识、依据充足、内容丰富,是党支部书记在新时代开展支部工作的实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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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荣臣/毕业于南开大学,现为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党的学说史教研室主任。其专著主要有:《〈共产党宣言〉与中国共产党的建设》(中国言实出版社2000年出版)、《马克思恩格斯政党理论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出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思想史》(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年出版)、《共产党执政――理论、历史、规律》(红旗出版社2004年出版)、《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理论和实践》(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研究》(红旗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与机制》(五洲传播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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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党的19大报告强调: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生,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党支部的设置和主要任务、党支部书记的角色和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党支部书记的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等,是党支部书记在新时代开展支部工作的实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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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党支部概述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该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可见,党的基层组织是以生产、工作和行政单位等社会基层组织为基础建立的党组织,遍布于各个地方、各条战线,是构成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细胞。俗话说:高楼万丈平地起。如果把我们的党比喻为一座高楼大厦,那么,党支部就是这座高楼大厦的地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党支部建设,是我们党强基固本的一项重要工程。

 

一、党支部组织设置

 

党支部是党设置在社会基层单位的党组织。在社会基层单位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领导,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基层党组织要以《党章》为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来设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临时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一)基层党组织设置的一般做法

在实践中,党支部的设置一般有如下基本做法:

一是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基层党委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厂矿企业、规模大的高等院校等单位,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便于开展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在基层党委下可根据党员的人数及其工作分配情况,本着便于党员参加党的生活的原则,设立若干个党支部。

二是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设书记1 人,副书记1 人。在总支部委员会下面可设若干个党支部。

三是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 人;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 名。

四是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会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这就充分表明,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党员大会负责,又要对上级党组织负责。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党支部的重大事情,如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等,都应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地贯彻执行。为了便于党员大会对某一问题进行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于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党支部委员会如果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精神时,可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也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进行裁决,而无权擅自不经过党员大会就做出更改。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上,《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根据这一规定,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党支部委员会之所以要定期换届选举,这是因为,定期换届选举,有利于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有利于选拔接班人,把党性强、作风正、办事公道、有领导能力的好党员选入党的基层领导岗位,不断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党支部委员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因此,党支部委员会能否按期换届选举,是关系到是否认真执行《党章》的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组织建设的问题。决不能以种种借口拖延改选时间。如果长期超过任期时间而又无正当理由,党员有权提出换届选举的要求,上级党组织应予以恰当处理。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数设置及其各自的职责

(五)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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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党支部概述

第二章 党支部书记的角色和职责

第三章 党支部书记的条件和选拔

第四章 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及其培养

第五章 党支部书记的领导力和魅力

第六章 党支部书记的日常工作

第七章 党支部书记的领导方法

第八章 党支部书记的领导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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